你喜欢大海 我喜欢浪

由阚清子与纪分手生发的感想:

很早之前看到过一个说法:女性对于婚姻爱情是逆向认知。

也就是说,梳羊角辫的女孩子,在排斥一切臭男生的年龄,却扎堆研讨婚礼的事宜。鱼尾婚纱,Hello Kitty粉色布景,香槟,气球,一切多亏了吴宇森电影的熏陶。当然少不了白马王子,并且常常担心自己的王子太帅了会不会不太好。

盼着盼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谢了又开,好害怕马尔代夫被上涨的海水淹没,可是盖世英雄的七彩祥云并没有如约到来。

拖着鼻涕的小女孩,却取下头上的发箍又郑重地戴上,向小伙伴宣称:“我要成为你们中最早结婚的人!”

所谓逆向认知,就是一点点蚕食最纯白的那种爱情观。那种若隐若现的小念头,从教堂婚纱,到爱情的坟墓,踩着无数承诺的尸骸和幻想的碎片。

只是她们怀着最初那种轻盈如蝶翼的期待,无论是十六岁还是六十岁,谈及恋爱,所有的联想都是一样的让人脸颊泛起红晕。

然而爱情恰恰是一种小概率大功率的事件,情投意合太巧,来日方长我也懒得多多指教。

也就是这样,青春喂狗的悲剧就上演了。电影里林佳花了五年的时间陪孟云创业,现实中阚清子花了五年等纪凌尘求婚。

没有陈寅恪那种爱情五层次来得讲究,普通人的爱情啊,总是占满烟火气的,能挨过七年之痒的爱情呀都是淬火真金。欲望都市中只有性没有爱的交往极具诱惑,然而作为感性动物的女人总喜欢痴缠纠葛。

十字开头的年纪,我太明白了,等一个男孩子长大太难了。

我有大概三年的恋爱经验,不间断的,很可笑的,都是属于姐弟恋类型,开头说过,女孩子本来就是逆向认知,本来就有了比较成熟的爱情观,跟幼稚的男孩子磨合起来简直累垮。再加上我是摩羯座,拖到后期感觉不对了就撤,也懒得去撑持。我从很小就明白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所以从来不会做挽留之类的蠢事。

我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至少十小几岁就是这样的。感情可有可无,但如果阻止我变得优秀,我绝对拦腰斩断。

嘴上这么说,身体还是很诚实。我也有涕泗横流的深夜,打好又删掉的对话框,偷偷录的伤心情歌,还没怎么借酒消愁。

总找不到一个好的恋爱的状态,频繁失恋又频繁建立关系,充斥了我六年级到高一的时间。

给了自己高二的时间放空,并且学习。毕竟高考重要。

后来遇到师父,才是一种非常舒适的关系。冷不丁的分享一些琐事,什么穿搭啦,今日饮食啦,看到的好玩的帖子分享一下啦,唱个歌调个情啦,煲电话粥好几个小时,乐此不疲。

夏天就是恋爱的季节啦,夏日女友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啦。

反正也没有多少人看完的,就随便写写啦,毫无逻辑,当随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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