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文友群英会》一张纸条

在高一军训的操场上,我正在无所事事的东张西望,隐约中,前方爽朗的笑声引起我的注意,一个白白净净的帅气男孩,秋风瑟瑟中衬托出他阳光而精致的脸庞,不经意的一瞥,他与我四目相对,我的脸竟涨的通红……


他是我的初恋。我们从没跟对方提过一个爱字,也没正式宣布在一起,甚至每次见面都只是在课堂,或者在某个偶然的四目相对。无声无息中,渐渐地喜欢同一本书,渐渐地习惯同一时间跑步,渐渐地在彼此心中达成一个默契:等时机成熟,向世界宣布我们的感情。


他是班上有名的才子,个子不高,但秀气的面容和才华横溢的气质让人感觉他非常高大,很有安全感。我们有一个“两米原则”:保持两米实地距离,保持两米书信长度。那时学校流行写信,我们买了很多很多信纸,每周两人写信的长度加起来有两米多。其实不是因为我们特别制定了什么规则,而是一种默契,自然而然的形成一种习惯。喜欢双数,因为希望世界的一端会有我们两人的世外桃源,希望有一天可以成双对,希望有一天,可以天天四目相对……我从没怀疑是不是我的一厢情愿,无论是书信还是每次巧合看上去那样真实可靠,直到有一天……

这样的生活节奏,我们坚持了两年零185天,有一样的品味,一样的学习作息,一样的默契,一样的世界,马上毕业了,似乎那一天就要来临了,不用遮遮掩掩,不用隐藏感情,好好拥抱,好好牵手,好好过上正常情侣的日子……然而,就在我们交往的两年零186天,我收到一张明信片,简短的一段话:你好,我可以追你吗?关注你很久了,每次调坐都会很巧和的坐在你后面,可能你没注意,但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毕业以后,我想正式开始追你,请给我一次机会!

是喆,班上的学习委员。再细看,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这张明信片右下角有个独特的标记,那熟悉的字迹,甚至让我怀疑我的眼睛……

紧张的高考结束后,我心中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情窦初开的我总算没有耽误学业。回校收拾床铺和书本的时候,我拿出精心准备的彩色信纸,认认真真的写了一封信,想亲手把我们的最后一封信交给他,然后听他亲口说出那三个字……来到他的课桌前,正纠结该放到哪里,“哒”,一张卷成小桶的纸条掉在地上,我捡起来,好奇的打开……此时他站在我身后,“也许我该放手了,你欣赏的那个人是信里的那个他吧。”

如此戏剧的情节,竟让我碰上了,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哀。书信,是喆写的……所有的默契也是喆制造的,那张纸条上,清楚的写到:我不想做书信里的他了,请你放手!

也许缘分就是这样奇怪,你看到的,并不是全部……谢谢成全,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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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是件大事,不能轻言放弃。我愿坦诚相待,以文会友,让乏味的生活浓淡相宜……我是爱生活,爱劳动,爱吃葡萄的小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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