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进这家已经有几天了。
刚来的第一天,中午他们给我准备了一条鱼,我不喜欢吃鱼,因为有很多骨头,一不小心他们就会卡在我的喉咙里不上不下,让我很难受。可我又想这是在这家的第一餐,总要给点面子,不然他们会多伤心啊!
于是我勉为其难的吃了条鱼,也许是因为我饿了太久的缘故,吃的很干净。可能因为太干净了,他们由此以为我喜欢吃鱼,晚餐也准备了鱼——两条。没办法,本着还没有在这家站稳脚跟的想法,只能接受这顿晚餐。
真希望他们下次不要给我准备鱼了。
也许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也可能是他们突然良心发现,毕竟一日两餐都是同一道菜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吧!
第二天,他们为我准备了红烧肉和米饭。这才是正常的食物啊!我美滋滋的饱餐一顿。正当我打算在阳台上找个角落睡觉时,我听到了屋里人们都谈话。
“养着它有什么用啊?啥也不干,一天到晚光会吃……”男主人男人边穿皮鞋边说。
“小杨带回来的,他很喜欢,可能他觉得有点寂寞啊,平时家里没人陪他,就当多了一个玩伴吧!”穿着呢大衣的女主人回答。
“好吧,希望它不要乱来,暂时这样吧。”男人点点头表示同意。
我没用?我可是一只有思想,有品味的猫啊?怎么能说我没用呢?要不是我不会人类的语言,我真想追上去同男主人好好理论理论。当下么,睡意上来了,我还是好好睡个下午觉吧。
我一觉睡到日落西山,在吃晚餐前,我去外面跑了一圈,运动总是有利于健康的。当我感觉有点饿的时候,我就自己跑去厨房找吃的,可惜啥都没有,只能跑到我的贝壳水盆那喝点水垫垫肚子。
好不容易等到开饭了,可居然还是鱼,虽然他们经常更换鱼的品种,但鱼就是鱼呀!我推了推装晚餐的食盆,不满的冲人们叫了几声,愚蠢的人类一点也没明白我的意思,还以为我对晚餐很满意呢。哎,没办法,看起来只能吃这个了。
这就样,我虽然对这个家准备的饭菜不太满意,但由于没有更好的地方去,我决定暂时留在这了。
一眨眼我已经在这个家住了好几个月了。每天都是日常三部曲,早上吃完后睡一觉,然后出去转一圈,回来等吃晚饭。在此期间我和附近的同类交上了好朋友,我们基本每天都会在花坛那相聚,互通有无。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
这天的晚餐又是鱼,我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认知,认为猫都是喜欢吃鱼,最起码我认识的几位好友都不喜欢吃鱼。我很想好好和他们谈一下,可语言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障碍,没办法,我只能另辟蹊径,用实际行动来表示我的不满,这还是我的好友小花告诉我的办法,据说她就是这样做了以后,那家主人再也没有为难过她了。
我下定决心要向他们表达不喜欢吃鱼的想法。于是我用小花教我的办法,先一巴掌打翻餐盘,把鱼汤弄的到处都是,然后就是离家出走,据小花说这是重点。小花说这里面的学问多着呢,善良的小花曾向我一一讲述离家出走的技巧。而现在,我就是照着小花教的样子,开始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为什么说是第一次呢?据说曾有位名人说过:任何事情只有第零次和第一次,凡是有了第一次,那就会有无数次。我打算乘着天还没黑,先出去转了一圈,顺便还在地上留下了一串黑黑的脚印,希望他们能顺着脚印来找我。
我来到了小公园。之前经常看见小杨放学后在这里玩耍,我是不会承认我羡慕他的。
我先是在沙坑里滚了一圈,有跳到秋千上晃荡晃荡,本来还想去滑滑梯上试试的,但当我站在滑梯底部向上看时才发现,滑梯太高了,我果断放弃。
在我思考接下来干什么的时候,角落上一个垃圾桶里发出嗦嗦的声音,他们找过来了吗?我的反抗他们接收到了吗?
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不是,是一只比我大很多大的黑猫正在翻找垃圾桶,我也算这附近的一方人物了,可从来没见过他,应该是别的地方过来的吧。我站在那思考要不要把他赶出我的地盘。
只见他两只后脚用力的扒着垃圾桶的桶边,前脚尽量的往桶里伸,我真是佩服他柔软的韧性啊!我就做不到这样。
我看她尝试了一次又一次,从垃圾桶里面翻出来半块青色的面包,一个苹果核,一些灰灰的东西。无论翻出来什么东西,只要能吃,他也不管那东西的卖相和气味怎么样,直接囫囵的一口口吃掉了,真是一只不讲究的猫呀!
我突然觉得家里的那条鱼也没有那么难吃。抬头看了看暗沉沉的天空,我饿了,还是回去吃鱼吧。也不知道主人有没有发现我打翻了鱼还离家出走,希望还有机会补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