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混为一谈

      多年来,中小学教师晋级职称要求必须提交教育科研成果,但实际中教师所提交的即使是“成果”,绝大多数也只是教研成果、算不上教育科研成果。但大多数主管部门或主管者似乎并不计较这个。


       其实,这是不对的。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不是异词同意,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同概念。教育科研的本意是指前沿性的研究,即通过未知领域问题的研究,达到创造新知、发现规律的目的。在进行教育科研时,必须提出假设。所谓提出假设,是根据已有的事实和资料,设想出本研究所要达到的结论。提出假设以后还必须识别变量,在研究过程中严格控制变量。在教育科研中,影响因素都以变量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研究某种教学方法对学生学习某学科成绩的影响,这里,教学方法、学科成绩都是变量。成绩又受方法影响,所以,方法是自变量、成绩是因变量,二者有因果关系。所谓识别变量,通俗地说,就是分析课题中相关的各种因素,并明确因素间的因果关系,为求证结论(所提出的假设)作好准备。而教学研究是教学人员的工作性研究,比如,对已有的教学经验进行总结提高;对某些教育理论、理念、方法的运用。前者一般是定性的研究,事先并非一定要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也就没有必要提出明确的假设;而后者则因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不需要再去求证,也没有必要提出假设,所以教学研究往往是直接进入研究。

       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应该是:在教研中提出问题,通过对问题的科学研究和论证使教学研究不断深入。事实上,在教研中会遇到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和学习成绩提高的许多因素,通过长期的观察与思考,会发现学生的某一变化可能与某一因素相关。那么,这种变化与这一因素到底有无关系?有怎样的关系?这就提出了科研的课题,也就是提出了假设,通过科研的过程去论证,最后得出假设成立或假设不成立的结论。

       当然笔者也建议,在中小学教师晋级职称时,把要求提交教育科研成果改成提交教育科研成果或教学研究成果,莫把教育科研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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