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都忘不了五年前那个下午,在高考的窒息氛围中,在学校围墙构成的牢笼之中,我们收到了马尔克斯去世的消息。
在此之前,我对这样一个人一无所知。我对于拉丁美洲文学没有任何了解,哥伦比亚这个国家的名字也不会在我脑中激起任何反应。
周末回家的路上我在学校对面的书店买下《南方人物周刊》,只为了阅读马尔克斯的死讯。这个名字陌生,而又对我充满了莫名的吸引力。那时的我们阅读任何文字都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写作议论文时的素材。我并没有意识到那篇报道会带我遇见如此令我着迷的男人,而又让我如此追悔莫及。
在我第一次打开《百年孤独》时,内心充满了好奇与怀疑。人物名称重复难记,且多人共享,我不得不多次回头查看才能大致明白对应的人物。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在争分夺秒的备考时间里对它着了魔。几乎一口气读完,惊诧于它的魅力,不敢想象这本书的作者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它所构建的世界和人物,满足了我的各种念想,坚强、勇敢、实干、偏执、倔强、孤独……能勾画出这么多个性鲜明的角色和这样魔幻的世界,作者心中,装了不仅是飞鸟和宇宙,还有幼年最奇幻的梦。
自从第一次接触马尔克斯以来,我多次重读《百年孤独》,并急于探索他的其他作品。在苦涩的热恋时期,我曾与恋人共同沉浸在《霍乱时期的爱情》勾勒的“一生一世”的恋情里。那时的我根本不懂为什么“老年人还要有爱情”,不相信真的会有持续几十年不得回应的爱恋苦求,并且认为阿里萨是个狡猾奸诈的男人,因为在与六百多个女人共度春宵之后,他还能面不改色地向费尔明娜宣誓,“我为你保留了童真。”那时的我只拥有青春,只拥有我以为的爱情,而那爱情就是我认为的全部。若干年后,在一次口语课上,我和老师聊到了这本书,他问我,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你觉着这本书在讲什么?我心灰意冷又坚定不移地回答,“love is nothing but illusion.”
反复重读一本书,每次的心境都是不一样的。我惊讶于自己曾经漏掉那么多细节,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认真阅读。但终于明白,并不是我的大脑选择忽略,二是因为再读之时已成“书中人”,所以才有了更多的共鸣。在惶惶等待英雄出现拯救我于黑暗之时,我曾反复阅读奥雷里亚诺父母向蕾梅黛丝家提亲那一段: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六,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身着舞会那晚才穿过一次的深色呢料正装,系上赛璐珞硬领,套上岩羚皮靴,去蕾梅黛丝·摩斯科特家提亲。里正和他妻子半是欣喜半是困惑地接待了他,不知道他这次突然来访的目的,稍后又都认为他记错了提亲的对象。为了澄清误会,做母亲的叫醒蕾梅黛丝,把她抱进客厅,那孩子还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父母问她是否已作出嫁人的决定,她哭哭啼啼地回答只想继续睡觉。”……“尽管场面尴尬,硬领也让他很不舒服,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肯定,蕾梅黛丝就是儿子选中的人。’这没有道理,’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有些不快,’我们还有六个女儿,都是单身,年龄也合适,非常愿意成为您儿子这样正派又勤劳的男士的伴侣,可奥雷里亚诺偏偏相中了还在尿床的那一个。’”
在书中,马尔克斯赋予两个蕾梅黛丝儿童的秉性和纯真,并为其安排了天使般的角色,他对于蕾梅黛丝的温柔描写让我看到了那种包容,那种让我渴望至极的包容。因为我明白自己是怎样地渴望力量,渴望庇佑,知道自己内心是怎样的稚嫩和不合时宜,知道自己无可救药的偏见以及对于无知的鄙视。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包容像我一样幼稚的人,但我在马尔克斯的身上看到了这种可能。我看到,就算我是那样无知幼稚可笑至极,如果我走到马尔克斯面前,他也会微笑着给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与过去混沌的生活隔开一段距离,便于将事物看的更加清楚。我仍旧会为丽贝卡的狂热所感染,能理解她为爱情吞下泥土和蚯蚓的癫狂,事实上,如今的我能更加清晰地理解每个人物的心理和性格,并能体会到更多的真情与残酷。我也更加明白,作为一个冷淡的、不为所动的旁观者,或许是更好的选择。因为我无比清楚地认识到,爱情的诱惑与其他魔鬼相比,毫不逊色。
我不再只关注那些描写爱情的片段。我看到了更多的人,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我看出了爱情仅占书中的一小部分,而书中几乎所有的爱情都伴随着苦涩和无果。孤独,孤独才是永恒且唯一不变的主题。而爱情,不过是分散注意力的玩具。
但我也知道,没有人比马尔克斯更懂爱情,那种癫狂,那种沉迷,那种执迷不悟和沉醉不醒。否则他不会写下《霍乱时期的爱情》,他不会写下《爱情和其他魔鬼》,不会构造出丽贝卡,阿妈兰妲这样的角色。他是一个浪漫入骨的男人,是一个会写下,“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玫瑰和我的生命,献给你。”这样的句子的男人。他包容一切,他接受孤独的宿命,并毫无保留地歌颂爱情。他抛却了偏见,只留下无尽的爱,企图以此驱散彻骨的孤独。直到我看过《花样年华》,才终于开始有了理解《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境。
这种爱情的狂热,我想来自于他自身的癫狂。正像如果一个人太过理性,他必定不会拥有惊心动魄的爱情,也很难拥有天才的创造。
“1967年4月中旬,布宜诺斯艾利斯,南美出版社的弗朗西斯科·波鲁阿在电话里激动地告诉托马斯·马蒂尼斯,请他到家里看一部书稿。波鲁阿说:’我不好说这位作家是天才还是疯子。’”
我为这种癫狂而癫狂。
经过几年的思考与感悟,我在这些伟大的作品之间发现了共性。我渐渐开始觉察万事之间的联系。
“他再次跳读去寻索自己死亡的日期和情形,但没等看到最后一行便已明白自己不会再走出这房间,因为可以预料到这座镜子之城——或蜃景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世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在我读到《百年孤独》的末尾之时,文中所提到的“镜子之城”、蕴含的一切皆是幻影的暗示,都让我无可避免的想到《红楼梦》。在一篇分析中曾提到,贾宝玉的二次觉悟是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过是甄宝玉的镜中幻象,自己本不存在,由此大彻大悟而最终得道,而百年中的“冰块”,正如同对应着红楼中的“菱花镜”。这两位时空相隔的作家,或许在某种方面达到了思想共鸣,而我在冥冥之中,窃听到了相通消息。
另外,更容易发现的一点,便是这些作家对于性的着迷。从马尔克斯、昆德拉到村上春树。开始我并不能理解他们在写作中对于性的强调,因为此前我把这些描写看作是写作过程的佐料。作家们或是将其歌颂,或是将其取笑,因为没有一个人理解性,就像是没有一个人理解死亡。但站在高处来思考,我才终于明白,性是故事的开端与起源,是发展的原因,它可以是通往极乐的快捷途径,也可以是潘多拉魔盒的大开。性是上帝生怕世间无聊,而给人类开的一个玩笑。
我无比清楚自己对于“魔幻现实”的痴迷。或许源于小时看了太多的童话故事。如今的我不再痴迷幼年时所幻想的魔法,却坚定不移地相信,《百年孤独》中提到的,头戴鸦翼状礼帽的梅尔基亚德斯会在那个被时间遗忘的屋中背对着窗户侃侃而谈,他曾经在新加坡的沙洲上死于热病,但因为难以忍受孤独而重返世间;相信被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所刺死的普鲁邓希奥在死去多年后因对活人的强烈怀念而不远万里寻找到他的最大冤家并与其促膝长谈至天亮;相信几百年前吉普赛人曾经出售飞毯,而如今的热气球不过是一种技术倒退。我对此深信不疑。
但或许是处于我的偏见,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为大众所知之时,我拿来他的《丰乳肥臀》来看却感觉到一种疑似对《百年孤独》抄袭的愤怒,从而拒绝读下去。
不过如果现在拿到手,或许可以读下去了吧。
其实每次读完马尔克斯的作品,我都会感到一阵虚脱和空虚。我多想待在他所构建的那个魔幻世界,哪怕吃泥土和墙皮,为爱情咀嚼蜗牛壳,只为尝一尝他的疯狂与炙热。我曾一度质疑,没有了马尔克斯,在这样的世间活着又有何乐趣。我追悔莫及,为自己的或知后觉,从遥远国度传来的死讯上才第一次得知他的名字。我无数次幻想,如果我能早一点认识他,如果我能与他见上一面…
在马尔克斯的魔幻世界,亡灵可以与生者共存。我将像奥雷里亚诺研究羊皮卷似的孜孜不倦,等待马尔克斯万里跋涉,在某个午后走到我的书桌前,坐下来与我促膝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