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音乐推给我的今日三十首,有一首《我是真的爱你》。
人着实是不能在有点年纪之后再听李宗盛的歌的,人家歌里唱的甭管是情深如许还是寂寞难耐,听到我耳朵里,委屈和遗憾都好像是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潮水,把人吞的就剩一副成年人拿青春换来的虚伪皮囊。
人在长大之后,所有过分直白热烈的表达,都显得有失体面,我们敢宣之于口的除了“我真的爱钱”,其余的都显得有些局促扭捏。
所以我得在还不是老的太严重之前,把这个让人等了足足有五年的故事写完。
有一说一少年人的爱情,青春电影都讲过了一万八千种,实在是写不什么新花样,我好像有点写这个故事的头绪,是因为故事的当事人和我说的一句话。
他说,见过花开就好了。
后半句他没说,所以据我多年写苦情剧本的经验,他应该还没有放下。
后半句是,何必在意,花属于谁。
那朵花的归属,看到这里,不用我说你也明白了,当然不属于他。在人家姑娘婚礼这天,小伙子私信我,和我说,这辈子没等到这个女孩,和在她的婚礼这天都没等到我答应写给他的故事,这两件事,都属于这世上美丽的遗憾,强求不得,好在也很美丽。
说真的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本人,新世纪的一代鸽王,竟然因为拖稿而愧疚的有点心塞。
倒也不是因为懒得写,实在是,这故事太俗套了。
不知道小伙儿叫啥,暂时叫阿门吧,他现在住厦门,别问我为啥不叫阿厦我爱叫啥就叫啥。阿门中学时候一见钟情了一个姑娘,套路完全参照《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阿门的沈佳宜像沈佳宜一样的温柔可爱功课好,还是班里副班长,阿门陷入爱河之后也做过像全天下的柯景腾们一样的蠢事,在她面前出风头,为她打架,然后再被全校通报批评。
再然后,阿门和沈佳宜同学开展了如同地下情报站一样的秘密暧昧活动——传小纸条,纸条传了几天之后,阿门迎来了改变他恋爱命运的大事件,老师要沈佳宜去帮他指导功课。
辅导的结果是,沈佳宜的暧昧情愫还没等好好萌芽就已经吹灯拔蜡,干脆利回落的拒绝了阿门并从此一去不回头。
我作为一个三十岁的老阿姨当然能懂沈佳宜当时的想法,十七八岁男孩子的爱情胜在赤城热烈,直白的可爱,但是太莽撞了吧,就像个拳头,女孩子柔柔弱弱的一颗心,砸上去太疼了。
女孩们会在十几岁的时候想到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要为了他变得更美更好,要努力生活变得善良,而男娃吧,大概十个会有九个像柯景腾一样,想着办个什么鬼的打架比赛,管他幼不幼稚得的只要心爱的姑娘能记住就好了。
所以,阿门可以这么多年之后都骄傲的说他为了沈佳宜打架然后被全校通报是件多光荣的事情,却不能承认,沈佳宜没有爱上他的原因是帮他补习功课的时候他实在太不够努力而让人家失望转身,心动指数直接从爆灯跌落至灭灯。
男孩子在爱上的瞬间想着的都是电光石火,女孩子想的却是相濡以沫。如果说人类的爱情真的能有高光时刻,对于男人来说,那一刻是婚礼那天在众人见证下为她戴上戒指,可对女人来说,那一刻是行将就木的时候,爱人能握着自己的手,说一句:“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所以阿门和沈佳宜,以及这世界上千千万万个混小子和乖乖女的爱情,大都会是这样的结局,也不是因为爱情最终无法打败现实,只是,沈佳宜们的爱情始终都没能幸存在那些热血中二缺根弦的热血动漫里,所以阿门们的真心再炽热,也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走进了永远也没有柳暗花明的岔路里。
对于沈佳宜来说,这场无疾而终的没能在人家生活里留下一点涟漪的小故事,已经是结束了,可是对阿门来说,这半辈子的遗憾,才算是开了个头。
唯一的念想,是他留了人家一张照片,爱情虽然死了,好在被爱着的人还在,时不常的看一眼,也算能给苦涩的生活里加点甜。
后来,照片也丢了。
再后来,他漫长的思念里长出了执念,一定要为她过一个生日,生日当天,沈佳宜没现身,阿门在人家学校门口坐了半晌,有一个人灰溜溜的回了厦门。
再再后来,沈佳宜结婚了。
阿门如今还是留在厦门。
因为在很年少的时候,在他们短暂的相伴里,沈佳宜说,厦门是她最喜欢的城市。
可惜后来的十几年里,她一次也没去过厦门。
反而是那个不相干的人,为了她少年时一句不经心的话,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安了家落了户,替她看遍了每天往来的轮渡和鼓浪屿立着那座刻了《马太福音》的石碑。
这世间事呀,总是阴差阳错,美过如愿以偿。
可话又说回来,都是俗人,喝再高级的咖啡吃饺子也得就蒜,谁稀罕那点子美呢。
我反正宁愿要庸俗的happy ending,我猜阿门也一样。
可惜天不遂人愿,老天按着他脑袋非要他选个高境界的结局,于是那个打架闹事背不会单词的愣头青,硬生生被一场爱情折磨成了个会写诗会对着月亮喝两杯苦酒的中年人。
中年人这个形容词可太妙了,三个字就把一个男孩是怎么从热烈浪漫变得沉稳平和给讲完了,阿门成为了中年人之后,今天的故事,也就讲完了。
似乎每一个青春故事的结局,都落笔在某一个主人公走入了婚姻,已婚人士是没有故事的,他们只有生活。
结婚之后,我开始热衷于给身边的单身朋友介绍对象,不是因为婚姻这玩意儿有多好,纯粹是因为,生活太难了。一个人面对庞大又琐碎,吵闹有孤独的生活,倒也不是不行,只是如果有个人能在深夜为我亮一盏灯,能在下雨时候帮忙撑个伞,也是不错的事情。就算真能单枪匹马一个人什么都经过,咬着牙什么都扛住了,也到底耐不住深夜的漫长和黎明的寂寥。
三十岁了,我打心眼里明白了另一半的重要。
也更明白了,姻缘这回事,强求不得。
阿门的故事我听过看过,自己也经历过,如今回想之所以能泰然处之,是因为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不再因为人生有遗憾而耿耿于怀。
我相信不久之后,阿门也会这样认为。
日子还很长,那个在茫茫人海里一眼就看到了的人,不如就好好把她,还回人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