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情,一辈子———读《斯通纳》有感

希望我们能找到我们所喜欢并为之一生努力的爱好和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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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一个人读完了《斯通纳》,也窥见了他的一生。虽说一生平凡,但是不平淡,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体验:爱、恨、情、痴、狂------

小说从斯通纳的大学开始写,斯通纳的父母皆是农民,家里有一个小农场,他父亲因为常年辛苦劳作30岁的时候背已经佝偻,父母辛苦地供斯通纳读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农学院。当大二的时候斯通纳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并且做出了他自己的选择,而这个选择决定了他一生的道路。

那是在《英国文学概论》课上: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那火光的闪耀,在他青春的灰烬中奄奄一息,

在惨淡灵床上早晚要断魂,被滋养过它的烈焰销毁。

目睹这些,你的爱会更加坚定,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

斯隆的眼睛又回到威廉·斯通纳身上,他干巴巴地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这里开始斯通纳觉得自己生命中有什么东西觉醒了一般,他开始疯狂地在读书馆看书,一年的时间学会了拉丁文和希腊文。

斯通纳疯狂地爱上了文学,为此他从农学院转到了文学院,并且每一门课的成绩都是A。看到这里,觉得斯通纳至于有一点是值得我们羡慕的。因为你我可有自己疯狂喜欢的东西?我们在高考的潮流中被推推搡搡地往前走,在读大学选专业时,有些不清楚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有些则是根据钱景好的选择。我觉得在大学里读一门自己喜欢的专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在一个财经类的大学里,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有很多人或许是调剂过来的,在第一学期结束之后,有很多同学转专业转走了。但是我知道这才是我喜欢的,在越来越强调实践性和实用性的社会中,有人会问你学这个专业有什么用?对不起,我就是很喜欢文学。

斯通纳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因为他的导师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他对于文学的爱,他觉得斯通纳有当老师的天赋。而日后也证明了他导师很有眼光,斯通纳成为了大学里最受欢迎的老师,大家都喜欢他上的课。所以,希望我们从事教育行业的老师们都有一颗热爱自己专业的心,而不仅仅把他当做一份稳定和理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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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对于文学的理解不断加深:当斯通纳与自己学习且试图理解其本质的文学的力量搏斗时,他意识到自己内心某种东西在不断变化;当他意识到这点后就开始从自我向外转移,走进包容着他的这个世界,所以,他知道了,他读过的弥尔顿的诗歌或者培根的随笔,乃至本·琼森的戏剧改变着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就是文学的主题,能够改变世界是因为文学依赖它。

当我们面对文学中的谜题,面对它难以描述的魅力时,我们有责任去揭示这种力量和谜题的根源。但是,说到底,有什么用呢?文学作品在我们面前抛出一张深沉的面纱,我们无法测度。在它面前,我们只有崇拜,在它的摇晃中无可奈何。谁会有那种愚勇揭起那块面纱,去揭开那原本无法揭开的东西,去抵达不可抵达的境界?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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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忠于文学,斯通纳选择了从农学院转专业,意味着他背叛了他的父母和他过去黄土地的生活。当斯通纳的婚姻失败的时候,他有文学,他在其中找到了为之一生努力的内容。当他患癌症走完他这一生时,在这不完美的人生中,文学是他的信仰也是他的慰藉。

希望我们能找到我们所喜欢并为之一生努力的爱好和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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