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幺
坚持你所热爱的,热爱你所坚持的,剩下的交给时光评判。
(一)
高中的时候,学了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爱极了这篇散文,誊抄了一遍又一遍。记忆力很不好,背课文很差的我,到现在,过了这么些日子了,还是零散地记得很多。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
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里。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
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
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
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这大概是我最爱的一段文字了,总是闲来无事,要胡乱地又默写几遍的文字。说不清楚为什么喜欢,大概它写出了人在闹市中对心的静谧的寻求与渴望。我们每一天都在忙碌,总希望有一处可以让自己歇息的地方,什么都可以想,什么什么都可以不想,做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二)
以前发过一条说说,说说的配图是一条铁路的轨道,我说那是我觉得最浪漫的事。
懵懵懂懂的年纪里面关于爱情的设想总是很多,大多会被人嘲笑不切实际,但我却愿怀抱这样的一份执着去相遇爱情的美丽。
《双城记》中“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一个人而言,你是他的整个世界”,让人为这般的浪漫与珍贵哑然。谁又何尝不想成为一个人的整个世界呢?可终究是太过于浪漫主义,不适合年轻人无处安放而又躁动的心。
关于爱情的花朵,我钟情于玫瑰,娇丽明媚而又芳香四溢,像极了青年人的爱情,狂热而浓郁。《小王子》说:“也许世界上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多痴恋,又多深情。如果爱着一个人,那便一定要大胆一些,让爱如玫瑰一般绽放花姿,那么在生命之中如花香的那一部分一定是如花香一般的动人迷情。
关于爱情,我始终还是怀抱着浪漫主义的,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情怀,所以不如浪漫的爱一人爱一生。沈从文先生在《湘行散记》中说道“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 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但我也安慰自己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
如果爱情真的来了,我希望彼此依旧宽容。
我希望有一天,我的手能被另一个人握在掌心,在每一个晚霞满天的时间里,牵手走在铁轨上,走不到尽头就返回。哪怕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路程风景,一样的人,我也会觉得很浪漫。
我总是容易被满足,同时又贪图很多。就像做一件浪漫的事一样,如果每天都是一样的来来回回我也会知足,但我却更希望能够去看每个角落的铁轨风景,身边要有那个人牵着你。
(三)
小时候觉得,写东西看书是最不花钱的爱好,所以格外的喜欢看书写作。
虽然年岁越大越知道,看书是最费钱的,同时又是最劳心思的事儿,但还是喜欢在有空闲的时候,拿本书,一坐就是一个时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书的小习惯。很喜欢的一个青年作家,她的书是在她与世长辞以后出版的,我是看到她的文字才喜欢她,去了解她。她看书的时候,一定不吃零食,担心有油渍;她也一定不会在书上勾画做笔记,只会在小本子上写上心中的所想;她最不能忍受的是书页有折痕。
我当时觉得,这个人,太作了。
后来明白真正爱书的人,会尊重每一个写书的作者,爱护他们的作品,就像是在保护灵魂干净一样庄重。
对于书,我也很爱惜,但也分三六九等。最爱的,一定是书上没有笔记,没有折痕,但是本子上的痕迹很多的。一般的杂文集散文集诗歌集,则是很随意,一旦有所想就找个空白处写下的。应用类的书,也是有用的时候看,没用就存灰。这么仔细说来,自己似乎不算个合格的看书人。
写作这回事,以前看过一个比喻,那是一直很喜欢的一个女作家,三毛。她曾经在一本书里这么写到“写作是我生命中最不重要的事,它就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大概是这样的,待考证以后更正)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说法,觉得很奇怪,想不通为何是这样子作比较。
后来自己慢慢思考,如果生活就是那个蛋糕,那么写作便是蛋糕上的樱桃,它其实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了,是用来做装饰的。比樱桃更让人动心的是蛋糕,比写作更重要的是生活。
但我又觉得这样的解释太过于片面和肯定。蛋糕很重要,可是吃到樱桃更会让人感到幸福快乐。大概是因为人不同,所以,我觉得写作也并不是最幸福的事,也并不是樱桃,毕竟生活中比写作重要的事有很多。
真正地热爱一件事情,并不容易,当然不是说的三分钟热爱那种。不管怎么说,我总觉得喜欢写东西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并不是要求自己要成为写作大家,而是因为写自己想写的,是一件幸福满足的事。
(四)
自己从小到大都不是一个可以坚持的人,学什么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刚开始新鲜好学,慢慢的就浑水摸鱼、得过且过。大概是因为不热爱,所以你会觉得自己学的那些东西在你眼中成为一种负担。摄影,应该是我真正喜欢的一件事,并愿意为之持之以恒的。
李诞在《宇宙超度指南》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写作和酒精一样,有直接作用于神经的快乐。在我心中,摄影也是如此。
熬夜对我来说,稀松平常,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深夜写东西,内心宁静之后才会思考。而因为沉迷,便不会觉得熬夜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熬夜修图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现在的我,可能花了几个小时修好的一张图,很“废”,但我还是乐此不疲,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修得出真正的好片子来。
喜欢,往往都是没有缘由的,那是一种感官的主动选择,但是热爱,是一定有理由的。因为那些原因,热爱到骨髓里面。摄影的时候,自己可以忘记生活的烦忧,专注于生活的细节里面,不论过去,不虑将来,活在当下。
摄影的意义,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有的摄影大家用镜头记录时代,记录变迁,记录潮流,表述一个故事。重要的是选择表达自己,不单单是情感,很多有力量的摄影作品,可以引发别人的思考,甚至改变别人的轨道。于我而言,没有那么多“大”的意义,简单的记录和思考就足够。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时间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和正在走的路,我不断地回首驻足,然时光扔下我轰轰烈烈地向前去,我只能在斑驳的树影底下追逐。
(文中图选自平时的摄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