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住房9年1学位解读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5月16日正式发布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关于贯彻《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购住房“五年一学位”政策调整。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二、关于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具体销售操作办法由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会同园区人才办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区教育局和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政策解读

五年一学位”政策调整为九年一学位”,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60%商品住房优先出售给人才,人才优先购买后,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

新政关于时间的界定?


新房和二手房:统一按照产权证出证时间为准,2019年5月16日(含)之后出的不动产权证,按照新政,申请入学的,对该住房予以登记,登记的住房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2019年5月16日(不含)之前出的不动产权证,按照老的学位政策(五年一学位)执行。

本次政策针对区域?

仅限园区,其他区域不受该政策影响!自《园区管委会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理解“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

“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简称“九年一学位”)是指自该住房学位登记使用之日起九年内提供一个义务教育学位,该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产权不变更)。


什么是“初中、小学不分段”?

 

“初中、小学不分段”是指初中、小学为一个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段,除该登记住房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外,该登记住房不再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申请入学儿童还需符合园区当年其他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新购住房如在《通知》发布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使用过学位,“九年”如何计算?


新购住房如在《通知》发布施行之日前已登记使用过学位,“九年”是指以该住房为依据最近一次学位使用之年起计算,九年后可再次认定学位(申请入学儿童还需符合园区当年其他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例如某新购住房最近一次使用学位为2016年9月1日,则至2025年8月31日后可认定新的义务教育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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