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史:中国儒教的来龙去脉

一、史前的蒙昧与信仰

在远古的传说中,神和人是混居在一起的。据《国语》记载,原本世界并非如此,为了恢复三界秩序。在颛顼时代进行了一场“绝地天通”的整改,要恢复“民神异业”、“无相侵渎”的世界格局。由于改革的不够彻底,尧在位时命羲和,进行了第二次的”绝地天通“,从而结束了“人神杂居”的局面,将以往司天司地的职责分开,天帝管神界,帝王管人间,各司其职。并设立了巫祝,负责人神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交通的形式以礼仪作为规范和指导。

上古时期先民对神的宣战

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的把自己的祖先封为上帝,并确定了帝应该服从上帝,人应该服从于天。周人革了纣王的命,把天和神作了一个区分,自己则是天在人间的总代理。天和神的区分,促进了“以德配天”的思想进步,神对人的考评,不再是以祭祀供奉为指标,而是看行为否顺天?是否有德?

自绝地天通之后,传统宗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祭祀规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只有天子才能去名山大川祭天。诸侯只能祭祀自己境内的山川而且不能直接祭天帝。周幽王为博红颜一笑,不顾王室体面,把边防通讯系统烽火台点着玩,以至于戎狄入侵时没人搭理他。之后的祭天权,周天子也就守不住了,齐国称霸之后,跑去祭泰山,秦国作为诸侯,却要祭白帝;绕开天子直接找天帝去邀功,这就是后来说的“礼乐崩坏”。

二、礼崩乐坏对早期礼教的冲击

老子在天、帝、神之上,放置了一个叫做“道”的最高信仰,“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是继“以德配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升级,并提出了“孔德之容,唯道是从”的新主义来。

朴素唯物辩证法的开创者

墨子不同意“鬼神不灵”的说法,专门写了《名鬼》来表达,鬼神不仅存在,而且全知全能,可以对人进行赏罚,这一套赏罚的标准就是墨家的教义“兼爱,非攻“。在明确《天志》之后,对传统周朝的天命观也做了一些改进,天一定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是天子就偏心你。

信鬼神的科学家

在宗教这个问题上,孔子并没有什么突出业绩,而是继续沿袭周朝的天命观,他的主张都是围绕着恢复周朝的礼制而努力的。可以说孔子对儒教的建立并没有实际的作用。

封建礼教的形象代言人

三、早期礼教和孔子祭祀的融合

阴阳家发现了万事万物之间的一种影响,比如磁铁可以吸铁。他们把这种现象叫做“感应”,这种新的说法受到了黄老道家和西汉儒家的一致推崇。淮南子说:”诛暴则多飘风,枉法令则多虫螟,杀不辜则国赤地,令不收则多淫雨。”这种观念被董仲舒所吸收,提出著名的“天人三册”。天人感应的思想是祭祀不在受地点的约束,直要心诚,在哪里祭拜天都会感应到的,所以皇帝祭天也不上山了,在京城郊外就可以进行。

在天人感应和以德配天地基础上,董仲舒把“仁义礼智信”定为具体的操作,汉武帝一听,当即一拍大腿,好!这主意绝妙,还有什么比官方制定道德更能巩固人心的吗?然后董仲舒在相关宗教礼仪上大展拳脚。衣服穿什么色儿?大小场合怎么拜?规格多少人?把相关的标准都规范出来。

由于春秋战国的礼崩乐坏,一个昊天上帝被祭祀成了五个帝,各自拜各自的,最高神连点权威都没有,经过一番讨论之后,把“太一”推崇为最高神,五帝是太一的辅助。宗庙制度,郊祀制度,太一神的确立,以及宗教礼仪的定制标志着礼教的正式形成,这时候跟孔子还没啥关系。

大一统论,天人感应论

西汉之初在刘邦眼里,孔子的地位跟信陵君差不多。汉成帝在位时,因为重金求子无果,神也拜了不少,实在没辙了,跟下属吐槽。这时候有个叫梅福的儒生,帮忙分析道:您没有儿子是因为上古的贤王的子嗣没有得到祭祀,所以……。古人的大脑回路真奇特,汉成帝居然信了。然后梅福接着说:孔子就是殷人的后代,虽然不是正统,但封孔子的子孙为殷后,也是合乎礼制的。根据梅福的建议,汉成帝封孔子嫡孙孔吉为“殷绍嘉侯”,一个月后,孔吉又进爵为公。这是孔子进入国家公祀的第一步。

西汉末年汉平帝时,把孔子和周公一起被列入国家正式祀典。孔子也被封为“公”,地位和周公相当。

北魏孝文帝,封孔子为“文圣尼父”,谥号:文圣。隋唐,封孔子为“先师”。

宋朝,封为“玄圣文宣王”,

西夏,封为:“文宣帝”,

元朝封为“大成至圣文宣王”,

明朝封为“至圣先师”,

清朝封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从西汉末年到中华帝国,孔子一直都是封建礼教的形象代言人。

四、康有为对封建礼教的改革

19世纪末在内忧外患频频发生的情况下,康有为推行政治变革的同时,也提出了改革儒教的主张。康有为认为:“儒教缺乏宣教的功能,致使其他邪教(主要指基督)乘虚而入。基督教的教堂遍地皆是,儒教却固守礼制,每县仅有一座孔庙。这种情况,太不能适应儒教教义宣传的需要。“

康有为的儒教改革主要包括:

一、人才计划:选拔、培养的发明孔子之道的儒者,不再仅是培养国家官吏的后备,而是培养如同西方那样的神父、牧师。

二、除神计划,儒教的传统制度,有百神祭祀。自然界的神灵,是上帝的下属;人间有功于国、有德于民的贤人,也得“祀以为神”。康有为认为“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以后只祭天与祖。

三、出国传教,康有为建议国家出钱,在外国设置儒教学堂,效法基督教在中国一般,把儒教传出去。

四、扩充信众,以往的孔圣只允许先生和学生祭拜,却禁止其他人群,尤其是妇女祭拜,康有为认为这样不利于儒教的发展,提出“人人可以祭孔,人人可以祭天”的新主张。

五、规范礼仪;康有为反对向孔子行鞠躬礼,要遵从古礼,实行跪拜。

变法改宗教,两手抓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1913年8月,康有为和他的孔教会,要求民国设孔教为国教。国会所制定的宪法草案虽然没有明确定孔教为国教,但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算是有条件地接受了孔教会的主张。1913年6月,袁世凯通令尊崇孔圣,9月3日,经教育部批准,孔教会在国子监举行祀孔典礼。1914年1月29日,代替国会的政治会议通过祭天、祀孔议案。袁世凯也折中了康有为的改革措施,要求“各地方孔庙,由各该长官主祭,用以表示人民,俾知国家以道德为重”,一边大搞祭祀,一边声明“祭孔不是宗教”,在礼仪方面,改跪拜为鞠躬。袁世凯挂了之后,康有为又去找宣统皇帝,辗转良久,最终带着极大的失望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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