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个“委任状”(杂文)


      都说天上不能掉馅饼,这倒是真的。但是,保不齐会掉下别的什么东西来,比如“林妹妹”什么的。贾宝玉喜从天降的事儿我也有幸“遭遇”,只不过,他那儿是天上掉下个“似一朵轻云刚出岫”的林妹妹,我这里可是从天而降一张红彤彤的“委任状”。

      那天中午下班,走到厂门口时,传达室的老李头喊住了我:“老D,有你的信!”说着,便递过来一封大八开的信函。接过信函,我习惯性地先看了一下寄信人地址,一行大红正楷印刷体映入眼帘:“中国国家书画院”(注:皆为繁体汉字)。我怔了一下,忙又细瞅了一下收信人的位置,上面明白无误地印着本人的姓名。于是,我撕开信封抽出信笺,最先看到的竟是一张红彤彤的“委任状”,上书:“兹委任XX(注:本人姓名)为中国国家书画院副院长之职。”此状落款是:中国国家书画院二零一一年三月(注:皆为繁体汉字)。这让我很是惊讶!又阅“关于委任XX(注:本人姓名)先生担任中国国家书画院副院长的通知”,云:尊敬的XX(注:本人姓名)先生:鉴于您在书画艺术的创作与研究方面取得的杰出成就,以及在艺术界、社会上的的影响力,经有关组织提名,并经严格审核,现由中国国家书画院委任您担任中国国家书画院副院长一职。请予复函!

      我已不止于惊讶了!

      在这儿我有必要交代一下,本人虽然经年练习“码字儿”,但之于书画,真是拿着毛笔手发抖,写出的字儿显逊于小学生的描红水准;若让我画张画儿,也只会画“天黑了,牛吃完草回家了”的一纸黑了。

      我与书画界素无枝连,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而“堂堂”中国国家书画院却委任我为副院长,这让我既疑惑又惭愧。疑惑的是,这是不是愚人节式的玩笑?若是玩笑,果然搞笑,恰似给幼儿园的小朋友颁发老年证一样幽默。惭愧的是,“委任通知”中的褒奖之辞,让我这个书画门外汉,有种被人脱光了扔到街上的羞惭!

      继续阅读“委任通知”,云:按照中国国家书画院的相关规定,凡受聘为国家书画院副院长以上职务的艺术家(忍不住笑出声来,我也是艺术家了),须向国家书画院赞助1200元经费。注意,这里用字是“须”而不是“需”,也就是说,不交银子,这副院长确是做不成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原来如此!

        不过,对于慕虚荣者来说,交出1200元钱就能弄个“中国国家书画院副院长”,还是挺有诱惑力的。如按体制内职务级别套算,估计也相当于副地、市级了吧。更可喜的是,这绝对没有行贿买官之嫌,更无党纪“双规”之忧,划算,太划算了!

      然而,这次封官之诱,端的是走不出“收银子”的套路,这让我联想到了我曾经的艳遇。

      两三年前,我曾先后应邀参加过京城两家非官方团体举办的征文活动,寄出的一篇散文和两首小诗,都“幸运”地获了奖。之后,对方来函告知,将要把获奖作品结集出书,同时寄来“小样”让我确认,并索要作者简介什么的。这让我很是意乱情迷,乐得屁颠,忙不迭地按要求复了函。

      说真的,当时我并没有在乎能挣多少稿费,心里想,只要能得到赠书,留作个纪念,也不枉自己的一番努力了。然而,等来的消息却是:书已付印,特惠作者半价购书10本,以作稿酬。我以他们的报价算了一下,半价购书10本,没有四、五百元是不行的。犹豫间,是在京城工作的外甥提醒了我:这种诱人出书骗钱的事儿,北京多了去了,说白了,就是扔钱买虚荣!这才使我在美丽的陷阱前刹住了车。

        无需努力得到的东西,多半是不值得珍贵的东西。这“中国国家书画院副院长”,无需会书法,不必懂丹青,掏了银两便可以做,还值得稀罕吗?

      小品《功夫》中范师傅说得好:“不好使了,大忽悠,只要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提高了警惕,你还会什么?”是啊,我们当须提高警惕防忽悠!

        于是我决定:不予理睬!还是省点钱买几袋子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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