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史》隋前经济(二)

高颎(541年—607年),隋朝著名宰相、军事谋臣。一名敏,字昭玄,鲜卑名独孤颎,自称渤海蓚(今河北景县东)人,[20]隋朝杰出的政治家、战略家、军事家。

隋文帝在减免税收的同时又利用政治力量,来与“轻税之法”相配合,下令州县“大索貌阅”,查实户口,如户口不实,正(里正,管二十五家)、长(党长,管一百家)发配远方。又开相纠告之科,大功亲(九个月的丧服,即叔伯兄弟)以下,并令分居,各立户籍,不得互相合户,以防包容隐庇。经过开皇三年的这次户口检查,“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隋书·食货志》)(4)。其后高熲又建“输籍”法(5),规定在每年正月五日,由县令出巡民间,把便近的三五百户人家,编在一起,依据输籍法的规定,重新评定户等高下。这么一来,户口隐冒,更为困难,户等高低,也经过调查,加以调整,“自是奸无所容矣”(《隋书·食货志》)。均田户的增多,也是政府剥削对象的增多,府兵兵源的扩大,王权的加强,史称“隋氏之盛,实由于斯”(《通典·食货典》)。

这一招用的妙,把税收减少,百姓实惠,把户籍严格并增加,增收的对象增加,保证了中央财政,隋朝初期不得不提高熲这个人,出色的丞相,有远见卓识,只可惜到了隋炀帝时期,见炀帝奢靡,甚为忧虑,有所议论,为人告发,与贺若弼同时被杀害,享年六十六岁。诸子遭到流放。叫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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