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通识」005.怎么理解公安说的“事儿不大”“不用请律师”

文|申文波律师 有近半年没有更新文章,一是工作比较忙,抽不出时间,另一方则是觉得无事可写。今天想和大家聊一个话题:怎么理解公安说的“事儿不大”“不用请律师” 在接待客户咨询时,总有刑案家属提出公安说了事情不大,有没有必要请律师的问题。就像生病求医寻药,到了医院还在纠结要不要找医生,这和掩盖、忽视病情一样,都对疾病治愈无济于事。 这个问题的底层逻辑就是寻求「利益最大化」,是一道算术题——有事就请律师,没大事就不花冤枉钱了。 律师在面对持有该想法的人,也不要过于诧异。就像网络段子说的那样,当我们在评判某人的鞋子好不好看、合不合脚的时候,不要忘了有些人甚至没有脚。刑案家属也一样,并不是每个家庭都经济宽裕。 现实中,有的家属因为经济问题纠结哪个阶段请律师,而另一些刑案家属则为了让在押的亲友能经常外出监室放风,一方面花钱聘请律师辩护,另外再聘请“生活律师”每天都去会见,和当事人聊聊天,疏解心情。 所以,对于有钱人来说,何时请律师、请几个律师往往不在考虑的范围,请当地名律还是去北京、上海找律师,才是其烦恼所在。 对于经济条件还不错的家庭,无论事大不大,都会请律师了解案情、开展辩护。”事儿不大“这话的真实性不会影响其判断和决策,因此也显得不那么重要,所以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回归主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公安说的“事儿不大”“不用请律师”。 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常识问题——公安有没有义务向刑案家属透露案情或者通报案件进展。 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里的通知,一般指以书面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拘留的罪名、羁押的起止时间、场所,有的还会提供承办人员联系方式。
  • 公安没有义务向刑案家属披露案件细节或通报案件进展,究其原因,一是为了侦查需要,二是警力资源配置也不允许在这上面花费大量警力。
其次,搞明白公安说的是不是真话。 办案人员基于自身办案经验,得出的结论——“事儿不大”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对于一线的办案人员,哪些事情严重、严重到何种程度,并不是很难判断的问题。 但现实中存在以下几个干扰因素,影响着这句话的可信性:
  • 1. “事儿不大”往往就是一句套话,对任何案件的刑案家属都这么说。原因有很多,例如避免家属无休止的打电话、找关系,阻碍开展侦查工作;
  • 2. 办案人员水平原因,判断失误;
  • 3. 随着侦查的深入,出现了新的事实、证据,“事情变得没那么简单”;
  • 4. 办案人员不是决策者,领导觉得事儿大,决定以重罪移送检察院;
  • 5. 最终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法院,他们可能认为事儿很大,特别是可以不诉、缓刑的案件,每个的人可能会有偏差。
最后,对于何为事儿大,何为事儿小,每个人的敏感度真的不一样,“事儿不大”本身也含义丰富。 有的人觉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都是小事。有的人,认为好的结果只能是无罪。有的认为抢劫罪,十年以上,但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所以“事儿不大”。 所以,“事儿不大”真实含义或许是无罪、缓刑、三年以下、甚至十年以下等等。 从概率论的角度考虑,你需要遇到一个常年在业务一线、有决策权、说真话的办案人员,并且案件后续侦查不会出现新情况、检察院、法院也认为事儿不大,这个案子才真的事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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