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企业年金暂停投资万能险和投资连结保险,对第三支柱普惠养老保险的“外溢影响”

2018-09-01 13:51 · 字数 2613 · 阅读 120 ·  日记本

                      2018/9/1 闫安

      8月31日,重磅消息称,人社部下发文件,暂停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报道称,人社部表示“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的精神,为了防范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并使企业年金基金与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考虑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功能弱、穿透监管难度大、企业年金资产持有率低等情况,暂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进行调整。从即日起,暂停企业年金投资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从上述文义,资管新政规范、防范风险、穿透监管是主因。次因是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投资功能弱、企业年金资产持有率低。

      据此,结合资管新政,进一步分析,“暂停”是否会是“长停”?也就基本会得出答案了。

      虽然,资管新政(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规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资管新规。”

      对此,过往业内较普遍的认知,或结论相反的争论,是“反映了政策层面希望加大养老保险产业的发展力度。”现在这一模棱两可的观点,可以呵呵了。

      虽然是人社部对企业年金投资万能险和投连险的规定。但更重要的“外溢”影响,是资管新政下,正在试点的普惠金融性质的,多达十万亿计的第三支柱税延养老发展走向和深远意义。

      复盘一下,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发【2018】22号),发布时间是2018年4月12日。

      而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被业界称为“资管新政” ,发布时间是2018年4月27日。

      联想央行和财政部近来的“互怼”。上述两个影响整个长期资本市场发展的文件,前后相差仅仅半个月。

      端倪巧合的是,一个是财政口的“财税发”,一个是央行口的“银发”。按理说发布时间前后脚。又有多个政府部门交集参与,不该如此“静默”,或文件“互怼”。

      先看,4月12日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可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3类,分别对应A、B、C三款产品。A款产品有保证收益率,收益确定;B款产品收益由保底收益与额外收益组成,额外收益不固定,故投资者需承担部分风险;C类产品下设投资账户,收益视投资绩效决定,风险完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B类似万能险;C类似投资连结保险。

      再看,4月27日的资管新政。“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两大政策博弈的焦点,在于“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资管新规。”

      昨天,由人社部下发的“重磅”文件中,明确“已发行的养老金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但尚未配置的,应抓紧事前变更,取消这两类保险产品。养老金产品应集中进行变更,并在本通知下发2个月之内完成报备手续。”

    “关键一票”!

      见微知著,你懂的。

      这对我国未来多支柱养老发展走向而言,都举足轻重,意义重大。

      ——人社部最新文件要求“养老金产品对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取消和变更”,说明了“天平倾斜”和大势所趋也。

      这也意味着第三支柱养老税延试点结束后,政策走向是净值化、非表内、信托账户积累型、不保证收益的制度发展导向。因为,万能保险有预定利率和结算利率(最高有过7%),而投资连结保险有保证收益账户可选。

      引用业内段国圣老师的名言:“监管体系不仅直接决定了资产管理业的发展脉络和竞争态势,也从根本上决定了资产管理市场的价值创造和繁荣程度”。诚哉斯言。

      显然,之前业内的“资管新政规定,明确养老金产品没有纳入调整范围,………看好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广阔前景,正在积极讨论养老金产品的设计开发。”的发展和竞争业态,也会因之发生长期、深远的变化。

      最后,重述下上文分析中,涉及到资管新政的关键词。

    “不得承诺、变相承诺保本或者保证收益。”“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金融机构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净值,应当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金融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即受“双5%”限制,且不得期限错配。否则,“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除公募基金外,资管产品仅能一层嵌套。”“标准化债券资产,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国务院同意的交易市场交易。”

图片发自App

      其次,再看被人社部对企业年金要求暂停、取消和变更的“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是个咋回事?

      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扣除费用及保障成本后的保费进入单独账户,这个账户用来投资。万能险最大特点是有预定利率和结算利率。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设有保证收益帐户、发展帐户和基金帐户等多个帐户。每个帐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

      之前,在国内保险市场上,万能险之所以能够快速地发展,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能够提供比较高的结算利率,这是最吸引投资者的一个地方。结算利率甚至有过7%的。这在经济下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走低情况下,吸引力大,容易快速做大市场规模。部分保险机构将万能险作为融资工具,靠资产端驱动,进行激进投资,资产负债严重错配,风险累积,进而扭曲和影响资本市场竞争秩序。

      亚洲金融风暴中,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宣告破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期售卖高固定利率的寿险产品,到期兑付高额固定利率回报难以为继。我国连续多年银行降息使现在的银行存款利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给保险机构较高的固定保单利率带来了较高的利差风险。

      2017年,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引发了整个保险市场震动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2017】134号)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我国混业经营的多支柱养老金业务,按资管新政,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实施统一的功能化监管,金融机构间发挥各自的优势及互补,共建繁荣的资本市场竞争生态。

      …….

    叫好。展望。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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