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的社会责任|酒后回家途中意外死亡,酒友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今天这个案例,是一篇严肃的警告文。

劝酒两个字,承载了太多的辛酸泪。酒后抠喉的操作,一直以来都是职场的必备技能。

今年过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过得比较艰苦,对于A女士来说更甚。大年初三傍晚,A女士的丈夫约了两个朋友喝酒,三人边聊天边喝酒,到晚上九点多,差不多喝了半斤白酒。三人尽兴后各自散去,A女士丈夫独自骑电动车准备回家。谁知回家路上,乡间小路没有路灯,一时不慎,摔了一跤,导致其脑出血,当即被路人送往了医院。住院4天后,A女士丈夫不治身亡,留下年迈的双亲、不知所措的老婆和一双嗷嗷待哺的儿女。

A女士料理完先生的丧事后,一纸诉状将2个酒友告上法庭,要求2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万元。

2名酒友答辩称,三人当晚一共才喝了不到半斤白酒,离开时A先生也一切正常,其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道酒后驾驶的危险性,酒后驾驶的法律后果也应该由其自己承担。再说,事故当时A先生没有鉴定报告,在天黑且道路不平坦的干扰下,根本不能证明事故的造成与饮酒直接有关。

这样的辩论看起来天衣无缝,合情合理。但是法院最后却判决2人各承担10%的责任,两人各赔偿A女士7万余元。 法院的理由是:三人是朋友关系,朋友应相互帮助,相互制约。被告方作为共同饮酒人,疏于履行对自身、对他人安全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这个案子举证最大的难点在于,当晚A先生的喝酒程度并未做相关鉴定,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事故和饮酒之间有直接关系,这也是两位被告的答辩重点。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做出了这样的判决,理由也特别牵强,第一、违反了公序良俗,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第二、劝酒,侵害了事故人的人身权益。

公序良俗作为一个兜底条款,更大的作用在于对社会现象提供一个导向。这份判决向社会传达了两个认识:一、劝酒是不良社会风气;二、劝酒属侵权行为,造成损害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方面的零容忍,也有最新进展。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将受到公诉。

小酒怡情,尽兴即可。抠喉的动作真的不好看。

不必盛情难却,大方亮法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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