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了,是救自家狗还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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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还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个人情感是不足以为自己的行为的合理性作出辩护的。

所谓两难困境,指的是人处于某种情境中,在这种情境中人面对不同的选择,每种选择都会失去某种价值。具体到这个题目,有下面两种选择:

1、救自己的狗,任凭一个人死去

2、救人,眼看着自己的狗死去

所要讨论的是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能得到辩护,为第一种选择做辩护的无非诉诸一种情感,然而个人情感是无法为人的行为的正当性作辩护的,这一点想必是没什么疑问的,如果人们因为有了某种情感的推动,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做出与情感相应的行为,那这世界上就没什么违法犯罪了。而且就算认可情感可以为行为辩护,相对于第一种选择诉诸一种个人自私情感,第二种选择出于一种人类之间的同类的共情,这样一种对于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陌生人的普遍情感,明显是高于或至少是不低于个人自私情感的,如果对于自家狗的情感可以为行为辩护,那么我认为这种人类间的无利害的互助情感,拥有更高或者至少不是更低的辩护力度。

为第二种选择辩护的理由就很多了,除了上述情感因素,可以从社会效果角度,从人类社会的价值维护角度等作出辩护。

总之,无论怎么看,这种情况下救人都是更合理的。当然没人能保证总能做合理的事情,不过这种时候我们一般会说这个人在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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