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为了什么?爱情?搭伙过日子?后记

        男人爱色,好像是真理。

        身边有好几个男的,喜欢漂亮的女人,爱的死去活来,恨不得把心掏出来。

        娜娜,母亲在她还没结婚时因病去世了。据说在母亲的葬礼上就有人给她父亲提亲。我真的是不敢想像。不过事实上是,很快父亲再婚了。

      二婚对象比她父亲小一轮,是个长的特别漂亮的女人。漂亮的女人有脾气,据说是气得她前老公喝药自杀的。

      这女人果然不是善茬,结婚之后就要求把房产写在自己名下。我同事母亲临死前要求把家里两处房产分别写在了两个孩子名下。娜的父亲觉得对不住死去的妻子,就答应在买一处房产,于是他们就住在结婚后买的房子里。当时价值十几万,现在已经价值六七十万了。

        娜的父亲对二婚妻子非常的好,真是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可是这个女人并不是好好过日子。娜的父亲拼命对人家好,就是为了人家能安生过日子,可是事与愿违。

        为了讨好这个女人,他们还签订了两份协议,也是咨询了律师。第一份协议是夫妻协议,女方不得提出离婚,否则房产协议无效。第二份协议是房产过户协议,把房子写在了女方儿子名下,但是允许男方居住到死,期间不得买卖,租赁。可是这两份协议还是留下了隐患。

        协议签订之后,两个人还是不停的折腾,吵架,女方提出离婚。

        娜的父亲不同意离婚,要求要会房产,于是开始打官司,一审判决失败,二审判决失败。因为在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第一份协议,夫妻婚姻关系不可以这样协议。而第二份协议只有指出对方儿子不赡养,才可以撤销,也就是举证。

          现在女方又一次上诉离婚。最坏的结果就是娜的父亲在这处房子里养老,百年之后,留给女方儿子。

      于是,娜的父亲不甘心,又开始了上诉之路。我不知道二次婚姻究竟有没有真正的爱情,还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之上。

      在二次婚姻中,是不是该留个心眼,为自己争取点利益。

后续

娜娜的父亲非常喜欢这处房子,他希望留下,于是双方协商,他拿出45万元给女方,可是他手里又没有那么多现金,所以希望儿子拿出来。儿子自己也要买房子,也不想以后再陷入这种纠纷。所以给父亲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以后不要再结婚了。第二不想出这钱,怕以后有纠纷,这座房子住到最后算了。娜娜觉得自己说不出来这些话。老人,由他去吧!
再后续娜的父亲自己借了二十五万,决定留下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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