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DCEP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的数字形态,也是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的通用型基础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和管理,与人民币现金具有同等效力,同时保证100%的人民币储备金率,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具备接收条件时不得拒收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的主要定位是替代流通中的现钞与硬币,同时也具有现钞与硬币的使用价值,只要纸钞能购买的东西、能兑换的外币,数字人民币都可以购买与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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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

近期事件

  • 10月12日,面向全体深圳市民发放的5万个“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中签短信陆续发出,标志着中国第一次大规模“公测”数字货币正式拉开了帷幕。
  • 2020年8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成为首批试点城市(新区)。

DCEP概念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的数字形态,也是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的通用型基础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和管理,与人民币现金具有同等效力,同时保证100%的人民币储备金率,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即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具备接收条件时不得拒收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的主要定位是替代流通中的现钞与硬币,同时也具有现钞与硬币的使用价值,只要纸钞能购买的东西、能兑换的外币,数字人民币都可以购买与兑换。

政策法规

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19条拟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人民币提供法律依据。其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说明其他类型数字货币明令不被允许。

发行原因

正如第二季外滩金融峰会上相关人士指出,央行发行数字人民币的两个原因,即货币发展的历史趋势和现金需求的变化。

第一,历史上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催生私铸和官定货币的博弈。民间货币的发行者自己决定钱币的重量、成色和标准,这就加大了社会成本。近几年比特币和Libra等全球性稳定币也在试图发挥货币的职能,这些加密资产以去中心化地方式来处理支付交易,会侵蚀国家的货币主权,因此现钞的数字化压力越来越大。

第二,目前现金绝对使用量还在增长,这就说明零售环节的法定货币数字化供给并未跟上需求变化,特别是在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覆盖不足,公众对于现金依赖度比较高。对于一些数字弱势群体,比如说有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排斥使用智能终端的人,电子支付的发展不仅没有提高金融的包容性,反而出现了金融排斥现象。货币本来就是一个公共产品,是为社会所有群体来服务的,央行应该为包括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老百姓提供普惠性的、使用方便的、数字化的央行货币。

更进一步分析而言,如今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工具在激烈竞争下,越来越追求支付场景的“独占性",为消费者支付带来诸多不便,数字人民币以及独立APP的推出则有利于打破零售支付壁垒和市场分割,避免市场扭曲,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普惠金融。

数字人民币特点

  • 双层运营结构:即“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运营模式”,上层是央行对商业银行,下层是商业银行对公众。央行按照100%准备金制将央行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或商业机构将数字货币兑换给公众。央行选择在资本和技术等方面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根据客户信息识别强度为其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 中心化:数字人民币维持央行在发行中的中心化管理地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维护与管理,这与以分布式账本为核心机制之一的区块链技术并不相符,亦不符合加密货币的定义。
  • 生态建设:由央行和指定运营机构共同开发钱包生态平台,同时实现各自的特色功能。统筹建设数字人民币发行基础设施,实现跨运营机构互联互通。
  • 支持双离线支付:收支双方在信号不佳、双方离线的情况下仍能进行支付。
  • 独特账户体系:用户不需要银行账户就可以设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数字人民币定位于现金,但其运行却是基于账户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也不是物理的钱包,实质上就是在运营机构开立的特种存款账户。
  • 支持多终端选择:不愿意用或者没有能力用智能手机的人群,可以选择IC卡、功能机或者其他硬件
  • 非盈利性:用户在数字人民币储蓄的资金不会计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
  • 隐私性:数字人民币的匿名性高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能更好保护用户隐私。

数字人民币App

数字人民币App测试版,主要功能仅有支付和收款:

  • 主页面上滑可以付款,下滑则可以收款
  • 用户户可通过「用户扫描商户收款码消费」和「商户扫描用户付款码消费」两种方式来使用数字人民币。
  • 「碰一碰收款」已开启,其功能表述与手机NFC支付功能类似,
  • 微信和支付宝是金融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是支付工具,是钱包的内容。
  • 数字人民币发行后,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只不过钱包里装的内容增加了央行数字货币,微信、支付宝与数字人民币不存在竞争关系。

 

金融生态影响

数字政务

数字政务掌握着当地本土经济的实名高粘性用户、高频交易场景。如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交通出行、警务安全、生活缴费、电子证明、游玩预约、文体资讯等,日活用户及用户粘性非常高。数字人民币通过各地数字政务推广,可以让数字人民币更加紧密的渗透到老百姓的日常消费中去。

数字人民币钱包是广义账户概念,不锁定到某个银行,不需前往银行开户,不需要绑定银行卡,驾照、社保卡、身份证等可以标记身份的都可以成为账户,这十分方便用户使用,有非常强大的普适性特征。数字人民币是由央行信用背书,由央行统一管理运营,在可靠性、可信度方面,远超第三方支付公司。

数字人民币交易的一些用户信息在商户处不可见,全部交易信息只保存在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中,这充分保证了用户的匿名性,有利于保证个人信息安全,这在数据隐私高度重要的今天至关重要。

根据深圳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商户的信息,数字人民币收单后将免费转入到商户在银行开立的结算户,而且不收取收单的手续费。

第三方支付有其历史使命:解决电商时代的交易可信性,提升消费者的支付体验,帮助产业链金融集中对接银行机构,促进支付和场景的融合。行大部分个人业务操作都已经免费了,但是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信用卡还款要手续费,商户收单要手续费,转账要手续费,提现要手续费,第三方支付相比银行支付,在成本上已经毫无优势。

数字人民币钱包是超越商业银行存在的超级账户,它不依赖于某个商业银行存在,用户可以选择绑定某个商业银行的账户,但不是必须的。数字人民币将倒逼商业银行向更高附加值的服务转型,向产品创新转型。跨界优势大、创新服务多、产品有更多价值的商业银行将能从数字人民币生态中攫取更多的用户,产品创新能力差的商业银行将更难吸收到资金和客户。

支付清算系统重平衡

中国人民银行有五大支付清算系统

  •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能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清算服务,有力支持了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实现了跨行资金清算零在途。
  •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支付服务,居民个人可通过该系统进行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日常缴费,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及时向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开户的员工发放工资和养老金等费用。
  •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可让用户足不出户办理跨行账户管理、资金汇划、资金归集等多项业务,并可实时在线获取业务的处理结果。
  •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CXFPS)通过人民银行指定的代理银行代理港币、英镑、欧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和美元8个币种的支付业务结算。
  •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负责准备金管理、再贷款、再贴现、现金及发行基金等各项中央银行业务,包含央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统计分析、会计档案管理、客户对账等功能。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各类账户都由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负责账户管理。

还有人民银行特许授权的清算机构负责垂直领域的金融清算业务,如城银清算、农信银资金清算、网联清算、银联等中间机构。这些中间机构构成了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的分布式网络。

中间机构的支付清算功能会弱化。未来跨行、跨系统的清算机构的地位将会受到威胁,但是一些行使专门场景支付功能的系统将不会受到影响。

数字人民币的可回溯性,就要求支付清算系统必须能够上报数字人民币在流通清算过程中经过的每一个机构、个人、清算关口,让数字人民币在央行清算系统中有一个全程中央记录、覆盖数字人民币全生命周期记录的日志体系,这对于支付清算系统挑战极大,要做很多改造,要建立各支付清算系统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的连接。

数字人民币的交易对中央银行披露,意味着未来支付清算系统面向数字人民币的信息留存仅限于发行机构级别,个人级别的数据将收归于央行,货币流通信息进一步上浮。数字货币将能够让央行更好地执行中央政府的定向货币政策,并实现资金精准投放和流向监控。支付清算系统将更聪明地匹配中央政府的货币政策。

数字人民币将推动跨境支付场景的自动化,将削弱交易流程中的中介机构作用,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实现了实时确认和监控。对银行来说,可以改善资本结构、增加盈利,对金融消费者来说降低了费用、提升转账速度,从而提升了服务满意度。未来在跨境贸易、跨境转账等场景下,预计数字人民币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供应链金融资金流再造

数字人民币的全程可回溯性对于供应链金融尤其有用。供应链金融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能够确认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还有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数字人民币天然具备全程历史日志,每次核心企业和供应商或者分销商进行数字人民币结算,结算日志都自动上报和保存在中央银行,这个日志都能用于供应链金融各种资产的确权,实现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核实。

另外,数字人民币未来可以叠加类似于智能合约的智能技术,实现基于场景、特定条件的自动付款结算,比如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不同分销商之间的资金清算、分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退款、分包商和农民工基于应付账款的工资结算等。数字人民币将能够推动可信的金融互联网发展。

数字货币技术顶层设计

以下参考自《人民币 3.0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运行框架与技术解析》,根据央行相关专利信息,可以得出数字货币技术架构。数字货币系统包括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以及认证系统,其中,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产生和发行数字货币以及对数字货币进行权属登记;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用于针对数字货币执行银行功能;认证系统用于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和数字货币的用户所使用的终端设备之间的交互提供认证,以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和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之间的交互提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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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发行请求;对数字货币发行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扣减存款准备金的请求;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扣款成功应答的情况下,生产数字货币;将数字货币发送至申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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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

据专利设计,其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方法既能满足实际货币流通的要求,也能提高数字货币流通的处理效率。其方法具体为:付款端依据付款金额和预定义的匹配策略从付款端的数字货币保管箱中选择数字货币字串,然后组成支付来源数字货币字串集,再将该支付来源数字货币字串集发送给管理端,数字货币字串具有:金额字段和所有者标识字段,付款端的数字货币保管箱中存放有一个或多个所有者标识为付款端的数字货币字串;管理端将支付来源数字货币字串集中的数字货币字串登记为作废状态,然后根据付款金额生成支付去向数字货币字串,以及将支付去向数字货币字串发送给收款端,支付去向数字货币字串的金额为付款金额,所有者标识为收款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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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研究所也为法定数字货币设计了一种定向流通和使用的方法,通过设置用途规则,只有经过验证满足用途规则的数字货币转移才会发生。具体的实施步骤包括:数字货币系统保存预定义的用途规则;在收到来自付款方的数字货币和付款指令后,激活对用途规则的监控,将数字货币变更为所有者标识为付款指令指定的用款方的带有用途规则或受用途规则控制的数字货币,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用款方;在收到用款方发来的包括付款用途和收款方信息的付款请求以及带有用途规则或受用途规则控制的数字货币后,确认付款用途满足用途规则,将数字货币变更为所有者标识为收款方信息指定的收款方的不带用途规则且不受用途规则控制的数字货币,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收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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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定数字货币的管理

四种基于一定条件触发的管理方法和系统:基于经济状态条件、基于贷款利率条件、基于流向主体条件和基于时点条件。

基于经济状态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根据回收时点的经济信息逆周期调整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发行单位的资金归还利率,从而减少金融机构风险特征及其贷款行为的顺周期性,避免“流动性陷阱”,实现经济的逆周期调控。其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在回收数字货币时,获取回收时点的经济信息;当经济信息满足预设的经济状态条件时,基于经济信息调整数字货币的归还利率;依据调整后的归还利率回收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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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贷款利率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使基准利率实时有效传导至贷款利率。其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发行数字货币,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未生效状态;接收金融机构发送的数字货币生效请求,获取生效请求对应的贷款利率;当贷款利率符合预设的贷款利率条件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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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流向主体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精准定性数字货币投放,实施结构性货币政策,减少货币空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其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发行数字货币,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未生效状态;接收金融机构发送的数字货币生效请求,获取生效请求对应的流向主体;当流向主体符合预设的流向主体条件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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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时点条件触发的数字货币管理方法和系统能够有效解决现有货币政策操作的当下性问题,使货币生效的时点不局限于货币发行的当下,而是延展到未来符合政策目标的某一时点,避免货币空转,减少货币政策传导时滞。其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发行数字货币,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未生效状态;接收金融机构发送的数字货币生效请求,获取生效请求对应的时点信息;当时点信息满足预设的时点条件时,将数字货币的状态信息设置为生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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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管理还包括对数字货币的追踪,其数字货币追踪方法和系统能够解决资金付款方跨主体、层层追踪资金流向的问题,并且支持货币流向的定制追踪,在发起方管理范围内进行资金流向追踪,从而保护用户隐私。其具体实施方式包括:接收来源币所有者的追踪请求;根据追踪请求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去向币中设置追踪,并保存去向币;在接收到来源币所有者的查询请求的情况下,向来源币所有者返回反映来源币后续交易过程的追踪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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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数字货币的回笼

根据其设计,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和系统可以优化升级法定货币发行流通体系,提高货币回笼的安全性、时效性,降低货币回笼中耗费的成本。

数字货币的回笼方法包括:接收申请方发送的数字货币回笼请求;数字货币回笼请求包括:待回笼的数字货币;对数字货币回笼请求进行业务核查,在核查通过的情况下,向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增加存款准备金请求;在接收到会记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发送的增加存款准备金成功应答的情况下,将数字货币回笼应答发送至申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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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定数字货币用于投融资

利用数字货币为平台提供投融资资金划拨的支付结算方法如下:投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接收智能合约;投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接到投资人提供的包含投资金额的确认指令后,向智能合约中添加投资确认信息,该信息包括投资金额、投资人数字签名和投资人个人信息;投资平台对智能合约内的投资确认信息验证通过后,标记智能合约生效。投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根据已生效的智能合约,向筹资人银行钱包账户支付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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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定数字货币用于银行间结算

银行间传统结算方式与数字货币的结算方式进行融合,提高银行结算选择的灵活性。其具体方法包括:发起银行系统将数字货币付款给接收银行的报文发送给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支付报文执行预设项目的操作,并将操作成功的结果返回给发起银行系统和清算银行系统,以及将清算报文发送给清算银行系统;清算银行系统在接收到操作成功的结果后,根据接收到的清算报文,在清算报文中的接收银行在该清算银行的同业账户存款余额中增加与接收到的数字货币金额相等的额度,以及将表征清算成功的结果发送给接收银行系统和数字货币系统;数字货币系统将接收到的表征清算成功的结果返回给发起银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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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法定数字货币钱包/芯片卡

1. 数字货币钱包

a. 数字货币钱包的申请与开通

根据数字货币研究所的专利信息,数字货币钱包的申请与开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创建的数字货币钱包,用户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申请开通数字货币钱包,在开通过程中由用户指定银行账户与数字货币钱包的绑定关系,开通成功后该银行账户会与数字货币钱包进行绑定,用户通过银行账户即可访问数字货币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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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由钱包服务商创建的数字货币钱包,具体实施方式包括:数字货币钱包终端生成密钥对,并将密钥对中的公钥发送给钱包服务商;钱包服务商根据接收的公钥生成钱包标识,并将公钥和钱包标识发送给数字货币发行登记机构;数字货币发行登记机构根据公钥和钱包标识生成数字证书,并将数字证书发送给钱包服务商;钱包服务商将数字证书、钱包标识和钱包合约代码地址发送至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并且根据数字货币钱包终端返回的开通请求,创建数字货币钱包,同时向数字货币发行登记机构发送注册请求;数字货币发行登记机构根据接收的注册请求对钱包标识、钱包证书进行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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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数字货币钱包的登录与同步

数字货币系统支持用户登录数字货币钱包的具体实施步骤为:响应用户的登录请求,获取并验证用户的认证信息;认证信息验证通过后,获取并验证待登录的数字货币钱包的合约包;合约包验证通过后,向用户展示数字货币钱包的功能界面。

而如果用户属于首次登录数字货币钱包或者钱包相关信息有变化,则需要做信息和数据的同步,具体实施方法为:获取并验证用户的认证信息;验证通过后,向用户展示待登录的数字货币钱包的可识别信息;对用户从可识别信息中选择的信息项进行签名得到同步指令;同步指令验证通过后获取与同步指令对应的待登录的数字货币钱包的有效数字货币信息和关联账户信息。

以上数字货币钱包登录与同步的实施方法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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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钱包的绑定与解绑定

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钱包绑定后,能够通过数字货币钱包来访问银行钱包,具体来讲,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接收用户提供的钱包绑定请求;根据钱包绑定请求生成银行钱包查询请求然后发送给账户行应用系统;账户行应用系统将银行钱包查询请求发送给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根据实名认证信息进行查询,然后将银行钱包信息返回给账户行应用系统;账户行应用系统将银行钱包信息返回给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返回给用户,然后将用户发来的绑定确认信息发送给账户行钱包访问认证系统;账户行钱包访问认证系统执行应用钱包与银行钱包的绑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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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需要解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钱包之间的绑定关系时,账户行接收用户提交的钱包解绑定请求,然后向用户发送银行账户访问认证入口请求;接收用户提交的银行账户访问认证要素,并根据银行账户访问认证要素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在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的情况下,解除用户的数字货币应用钱包和银行钱包的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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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与数字货币钱包相关的查询操作

能够接收用户发起的与数字货币钱包相关的查询操作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用户的账户行,另一种是数字货币钱包终端。

在第一种情况下,用户的查询目的是通过自己在账户行的银行账户查询绑定的数字货币钱包,具体的实施方式为: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将用户的数字货币钱包查询请求信息发送至账户行钱包访问认证系统以对用户身份进行认证;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在认证通过时发送数字货币钱包查询请求信息至账户行应用系统;账户行应用系统对数字签名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生成钱包查询信息并发送至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根据钱包查询信息进行查询以得出钱包查询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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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种情况下,用户的查询操作可以得到关联账户、交易详情、数字货币明细列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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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基于钱包的数字货币支付、存储与转移

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相关专利显示,基于钱包的数字货币移动主要包括用户的支付、存币和转币几种行为。

在支付的情境下,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在接收数字货币钱包的支付请求后获取用户输入的数字货币钱包的CA证书数字签名,以生成数字货币转移请求。接着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将数字货币转移请求发送至数字货币发钞行并接收带有发钞行数字签名的支付成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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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将数字货币存入数字货币钱包,具体实施方法为:钱包终端将存币指令发送给数字货币钱包,数字货币钱包为存币指令添加数字货币保管箱标识生成存币转移请求,将该请求发送给数字货币发行登记端;数字货币发行登记端将来源币串列表作废,生成存入去向币串列表,将转移结果信息发送给数字货币钱包;数字货币钱包将去向币串列表存入并对用户的账户入账,生成存币结果信息发送给数字货币钱包终端;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展示存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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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之间也可以相互转币,具体实施方法为:根据接收方的收款地址信息生成转币请求;根据转币请求生成转币指令;以及根据转币指令向接收方钱包执行转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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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数字货币钱包状态的变更:升级、更换密钥和注销

数字货币钱包状态的变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数字货币钱包的升级、更换密钥和注销操作。

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在接收到用户的升级请求的情况下,将升级请求发送给钱包服务商,由钱包服务商对升级请求进行验证,并在对升级请求验证通过的情况下,向数字货币钱包终端返回升级安装信息;数字货币钱包终端在用户确认升级安装信息之后,将升级开通指令发送给钱包服务商,通过钱包服务商完成对钱包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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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需要更换数字货币钱包的密钥时,数字货币钱包终端首先接收执行更换密钥的操作请求,将当前签名合约退出。然后生成新的钱包密钥对,发送新生成的钱包公钥和进行签名了的更换密钥请求。接下来数字货币钱包终端会接收钱包发送的新的待确认更换密钥指令,使用旧的钱包私钥对新的待确认更换密钥指令进行签名并发送。最后接收到钱包发送的更换密钥指令成功通知,更新钱包签名合约包信息和新合约包绑定的新的钱包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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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户不希望再使用某个数字货币钱包可以选择将其注销,具体实施方法为:账户行用户访问系统调用账户行钱包访问认证系统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通过后接收带有用户数字签名的注销请求信息并发送至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验证用户数字签名,验证通过后确认可以注销数字货币钱包,然后将带有账户行数字签名和注销钱包数字签名的注销登记请求信息发送至发钞行数字货币系统;发钞行数字货币系统验证账户行数字签名和注销钱包数字签名,验证通过后对数字货币钱包进行注销登记,再返回带有发钞行数字签名的注销登记成功信息;账户行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注销登记成功信息后注销数字货币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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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数字货币芯片卡

在相关专利中同时提到使用数字货币芯片卡同样可以完成取现、支付和存储等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基本操作,并且各个基本操作的流程与前述三大类操作基本一致,我们可以将这种数字货币芯片卡认为是专门用于数字货币交易且需要与终端设备配合(绑定)使用的一种媒介。从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专利信息中我们还得知这种数字货币芯片卡还有一种可视版本,这种可视数字货币芯片卡应该与广泛应用于加密货币的冷钱包相类似,支持近场通讯和显示数字货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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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

1. 现金与数字货币之间的相互兑换

a. 现金兑换成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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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需要将手中的现金兑换成法定数字货币时,商业银行网点系统会将现金兑换数字货币的第一请求发送给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根据第一请求所指定的金额从商业银行的账户中提取数字货币,然后向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第二请求,申请对提取的数字货币进行属主变更。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第二请求后根据第二请求执行预设项目的操作(包括属主变更),并将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给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接收操作成功的指示后,将所提取的数字货币发送给用户终端。

b. 数字货币兑换成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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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需要将数字货币兑换成现金时,用户终端设备根据外部操作输入的兑现金额信息在数字货币钱包内选取等值的数字货币。接下来用户终端设备将数字货币通过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生成一次性提款代码后发送给用户终端设备并将数字货币的属主信息由用户更改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用户提供的一次性提款代码再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确认一次性提款代码有效后在商业银行账户中增加兑现金额,并向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反馈;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根据反馈信息向商业银行网点系统发出供款指令,银行的网点得到供款指令后向用户提供现金,整个数字货币兑换为现金的过程结束。

2.  使用数字货币进行支付

a. 终端设备之间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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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支付场景经常会涉及终端设备之间的交互,整个支付的流程为:付款方终端设备接收外部操作输入的付款金额、收款方标识以及取款识别码;付款方终端设备在付款方数字货币钱包内选取总金额等于付款金额的数字货币;付款方终端设备将数字货币和取款识别码以近场通信方式发送给收款方标识所对应的收款方终端设备;收款方终端设备将数字货币和取款识别码通过网络发送给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包括数字货币和取款识别码通过网络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数字货币的属主信息由付款方更改为收款方并且备注取款识别码。

b. 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撮合下的数字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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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支付的场景不支持终端设备之间直接接触时(如线上支付场景)就需要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系统在中间做撮合。整个支付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表现为:第一用户终端根据接收的付款指令,从数字货币钱包提取与付款指令所指定的金额相等的数字货币,并生成第一请求发送给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其中,第一请求包括第二用户终端标识和数字货币;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在接收到第一请求后,生成第二请求然后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根据第二请求执行预设项目的操作并将操作成功的指示返回给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预设项目的操作中包含对数字货币进行属主变更的操作;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数字货币发送给第二用户终端。

3、数字货币在银行的存储

用户可以在不需要使用数字货币的时候将其存储在用户的数字货币存款账户中,将数字货币存入存款账户的整个过程为:终端设备接收外部操作输入的存款金额和存款账户;终端设备在数字货币钱包内选取总金额等于存款金额的数字货币;终端设备将数字货币和存款账户发送给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数字货币和存款账户发送给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将数字货币的属主信息由用户更改为商业银行,以及向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反馈交易成功信息;商业银行数字货币系统根据交易成功信息对存款账户增加存款金额的记账,并且向终端设备发出存款成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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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技术

1. 区块链用于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管理

通过智能合约对交易方基于钱包地址发起的交易请求进行验证之后,若确定验证通过,则对钱包地址进行更新并保存至智能合约,这样后续交易可以基于新的钱包地址来进行下一轮交易,由于对原钱包地址进行更新之后,使原钱包地址与交易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之间的绑定关系被强制切断,因此即便外界追踪到了原钱包地址,也无法通过该原钱包地址查看到与交易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对应的隐私,有效地保护了用户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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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区块链用于交易信息监管

交易信息通过区块链进行监管的方法包括:从区块链中获取数字货币交易信息,数字货币交易信息包括监管用户信息、第一参与用户信息及加密数据;根据第一参与用户的初始化公钥及监管用户的初始化私钥,利用共享密钥算法生成第一参与用户的第一共享私钥;利用第一共享私钥解密加密数据,得到监管用户与第一参与用户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明文;可以实现交易信息对区块链上无关第三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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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

专利信息显示,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包括:首先由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接着区块链会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该方法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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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央行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D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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