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聊聊心理咨询的伦理问题。什么叫伦理呢?我刚刚百度了一下,他是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道理和准则。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对哲学的思考。
我的理解是人与人相处,人与社会与其他相处要遵循的道德准则,同时这个准则还指导行为。
百度搜伦理时,第一个跳出来的是伦理片。它是一种对指导大家行为的伦理,进行探讨。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是解读人集体潜意识中的那些东西。
咨询关系中的伦理问题,是在心理咨询中,咨询师们默认的,应该遵守的规则。大概有几个部分。
第一个明确来访者的权益。包括隐私保密权益,了解咨询程序的权益,同意或反对咨询的权益,以及法律监护的权益等。
简单解释一下,作为咨询师,不能随意向外透露来访者的内容信息。尊重对方的隐私,如果对方不愿意向亲友透露自己的情况,也需要经过来访同意,才能向他人透露。
还有一个重点是知情同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自杀、他杀或伤害,有权利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是遵守保密原则。在咨询中,除非征得本人同意,否则咨询师不能将来访者情况向外泄露。来访可以同意,也可以撤回同意。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做了什么都是会被发现的。保护隐私这件事情,实际上是很难办到的,对这个社会来说。
第三,是保存咨询记录。心理咨询的记录、保存与销毁是来访者的基本权益。作为咨询师要,注意审慎,只记录重要资料,省时又方便阅读。
同时要注意,不能透露当事人姓名,在任何作品,文字或者是做学术探讨的时候。
第四是保密问题。需要向来访者说明,咨询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也就是在什么情况下保密原则是适用的,什么情况下是不适用的。
一般情况下是涉及人身伤害或者自杀,才会突破保密原则。还有咨询师工作使用的文字,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都必须保密保存。
探讨、科研和写作过程中,应该隐去那些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也就是禁止出现姓名和那些特别明显的特征。
或者是出现法律纠纷,法院指定咨询师提供记录。我觉得涉及诉讼,跟涉及钱差不多,是一件特别复杂特别专业的事情。
也就是涉及诉讼的情况下,有很多保密原则,都是要突破的。还有涉及人身伤害,比如童年青少年,性侵害等,都是会突破保密原则的。
还有一些其他原则,比如说不能与来访者保持双重关系,前文已经提到了;不能与来访者有身体接触;不能私下随意谈论来访者;不可随意破规破例;不能表现的太热情;不能接受来访者的贵重礼物。
可以接受的,就比如说简单的握手,目光交流,一些贺卡,感谢信,锦旗和与业务相关的书籍。
不能接受的就是比如说亲吻,拥抱,长时间握手,赠款,借款,重大礼物,有爱意的物品或者结交重要关系。
心理咨询中,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问题在关系中形成,在关系中呈现,治愈是在关系中发生的。
对心理咨询来说,关系大概相当于一个无限的,有包容性的,巨大的场。在这个场里允许一切发生。
今天就到这里了,谢谢你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