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的褒奖

文学史上凭借早期作品登上创作高峰的作家为数不少,法国存在主义文学大师加缪也是其中一员。29岁的加缪凭借中篇小说《局外人》一举成名,自此赞誉美评蜂拥而来。若干年后,加缪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诺奖获奖作家之一。

虽然加缪本人曾将《局外人》这部作品划归进自己的“史前时期”,但毫无疑问,它标志着一个世界级和世纪级作家的诞生,“局外人”一词也成为整个西方文学及哲学体系中经典的人物形象指代,其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不言而喻。

主人公默尔索不过是个平淡无奇的小职员,过着平淡无奇的小日子。母亲在养老院过世,他前去参加母亲的守灵和葬礼,整个过程中周围人没有见他流过一滴泪。事后默尔索如常会女友,看喜剧电影,下海游泳等。一个不务正业的邻居请他帮忙,不经意中被卷入一场纠纷,并在防卫过当的情况连开四枪杀了人。

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官揪住默尔索未在母亲去世时表现出常人应有的悲恸这一点不放,并从他的生活细节和偶发事件中搜集了一切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大做文章,将其刻画成一个冷酷无情到家、道德败坏至极的恶魔,甚至说出:“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之类的话。在这样一桩表面上看来再简单清楚不过的刑事案件中,道德标尺和社会意识取代了法律事实和审判准则,成为了决定一个人生死的重要指标。

默尔索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不肯向威逼利诱其接受上帝并忏悔的预审法官低头,始终不愿按照律师的希望在法庭上说出有利于己的证词,因为这些都有悖于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而另一方面,在法律机器运转面前,作为当事人的默尔索,面对法庭对其人性、精神与道德的反复践踏,不止一次感觉到自己没有办法发声,就像一个地地道道的局外人。

荒诞的庭审后,法官义正言辞地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宣判默尔索死刑。刑前,面对千方百计诱导他忏悔的神父,他只感到无比的厌烦和轻蔑。一贯什么都一样、怎么样都行的默尔索,在如火山爆发般的言语控诉中清除了心中的痛苦,敞开了心扉,甚至开始期待自己被处决的情景了。

加缪笔下和心中的默尔索,这个“局外人”,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比较独特而另类的存在。通过这个小人物及其不经意间的种种遭遇,不仅揭露了尖锐的社会现实问题,比如本应秉承客观事实的法律体系遭到意识观念因素的侵扰和挟制,比如大众社会伦常对真实人性的无形迫害与有形扼杀,更从哲学层面反应了作者的存在主义理念,其核心就是所谓的“荒诞”。

很多功成名就的文学评论家们、理论家们和哲学家们,都曾或高屋建瓴或细致入微地就评析过《局外人》的现实意义和哲学价值。对一切理论知之甚少的我,此刻似乎只有两个问题:有多少人想要活成默尔索的样子?有多少人能够活成默尔索的样子?

诚然,默尔索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值得膜拜崇敬的对象。亲情也好:母亲过世,全文第一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一下子就给默尔索这个人物形象推上了风口浪尖;事业也好:老板要调他到巴黎担任一个更好的职务时,他漠然处之,表示“去不去都可以”;爱情也好:女友问他要不要结婚,他回答说“结不结婚都行,如果她要,我们就结”;朋友也好:那个大家眼中的混混邻居找他帮忙,又要跟他交个朋友,默尔索也不考虑跟这种人卷在一起的后果,想法依旧是“对我来说,做还是不做他的朋友,怎么都行”。

似乎永远平淡、超脱、淡然,口头最常说的几句话也是“对我都一样”,“我怎么都行”,诸如此类。这样的人实在没什么可歌颂的,说得好听一点,也不过是温厚善良,老实安分,人畜无害吧。

但是,默尔索并不是一个冷酷无情、懦弱无能、低眉顺眼、人云亦云、鄙陋卑微的鼠雀之辈,加缪怀着同情甚至赞扬的心情精心描绘了这个人物:

邻居沙拉玛诺老头找不到自己的狗,向平日交集并不多的默尔索探听找回的办法并寻求安慰,显然默尔索素日来的人品和个性绝对不是惹人厌、讨人嫌的。

默尔索曾提醒过老板,卫生间的公用转动毛巾到了傍晚就已经全湿了,大家都不乐意再用了,这一小小的细节也凸显了默尔索既细腻又敢于代众人发声的一面。

老板愿意派默尔索到巴黎赴任,一方面充分证明了他的工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他是个值得信任和托付的人。

那个没干什么好事的邻居朋友雷蒙,在沙滩上与对手打了一架并且受了点伤,简单包扎后又要出去,默尔索怕他冲动惹事,不顾雷蒙的反对,坚持陪着他一起出去。

这样的小细节书中还有不少处,最后累积到了法庭上,虽然在检察官的有力煽动下,默尔索毫无人性、叛离社会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那些平日接触过他的人虽然式微,也想竭力还原一个真实。

比如餐馆老板塞莱斯特与默尔索略有交情,在被检察官问及被告是不是他的一个顾客时,塞莱斯特明确表明“是的,但也是个朋友”,被问及对被告的看法时,他把默尔索描述成一个“男子汉”,“不说废话的人”;雷蒙认识的人曾与默尔索有过一面之交,他也宣称被告是个“正直的人”,“老实人”;就连那个将默尔索牵连进案件的混蛋雷蒙,在法庭上作证时,一上来就宣布被告是无辜的,并在检察官的各种贬低、侮辱、威逼下,依然坚称被告为自己的哥们。。。。。。

就是这样一个不冷不热的小人物,会因无意中犯下的过错被恶狠狠地判以死刑,根源在于他活得像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一个不符合常理认知的人,一个“局外人”。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也可以说,默尔索才是一个真真正正看透了生活本质的人,一个货真价实的人。他从不想讨好和迎合这个大众社会。既然从不期望从社会中得到什么,那么自然没有必要刻意调整、调适自己的行为与表露的情感。但凡入世的人,很难不被一套又一套的道德规范所衡量、被一条又一条的世俗标准所牵引,而这些在他身上似乎都不起任何作用。

母亲去世,他没有像常人期待的那样落泪、悲伤,倍感疲倦的他一心期待完事后可以上床睡上十二个钟头,对他而言,“妈妈已经下葬了,而我明天又该上班了。生活仍是老样子,没有任何变化”;

女友问他爱不爱自己,他也不肯虚情假意地说些甜言蜜语,直接说“这种问题毫无意义,但我似乎觉得不爱”;

老板想调默尔索到巴黎工作,问他愿不愿意改变改变生活,默尔索扫兴地回答说:“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上庭前,律师千方百计“诱导”默尔索就母亲过世后的表现加以合理的说明和解释,而默尔索先是感到尴尬,回答道“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并不说明什么。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设想期待过自己所爱的人的死亡”。律师自然极力制止他再这样说下去,默尔索进而补充道“我可以绝对肯定地说,我是不愿意妈妈死去的”,最后他还直截了当地否认律师准备的那套说辞,因为那是假话;

预审法官一次次对默尔索进行说教,问他是否信仰上帝,要他在十字架前忏悔。被视为“顽冥不化”的默尔索对这一套腻烦透了,一次次加以否定,这自然激怒了对上帝信念坚定的法官。法官最后一次问默尔索是否悔过,默尔索的回答是“与其说是真正的悔恨,不如说我感到某种厌烦”。

被判死刑后,默尔索即便是在考虑上诉的时候,虽然已经设想了最坏的可能,不过他对此的态度却惊人地平静:“死得比很多人早,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反正,是我去死,不论现在也好,还是二十年以后也好。。。。。。既然都要死,怎么去死,什么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了”。

默尔索在等待死刑的过程种,三次拒绝接待指导神甫,只因他对此不感兴趣。神甫几乎是强迫般地劝他皈依上帝,默尔索始终无动于衷,并且越来越觉得厌烦。直至神甫一而再再而三地跟他谈上帝,默尔索终于在对抗与激辩中爆发了。他可以默不作声地承受着司法当局加在他身上的精神暴力,却到死也要坚持自己认为的真理。

在世人眼中,这些完全是不合常理的、有悖常规的、甚至惊世骇俗的。可是,从内心深处,又有多少人向往像默尔索那样,在这个随声附和居多、亦步亦趋为主的社会中保有“真我”和“自我”呢?

如果,一个人只是因为没有在母亲葬礼上表现出悲痛欲绝的样子,没有在葬礼后维持一种黯然神伤的姿态,没有断然回绝一段来自混混的交情,没有在法庭内外痛哭流涕地忏悔,就要被世俗伦理和社会意识视为一种不可理喻的威胁,并动用法律的武器将其抹杀,那么所谓“常理”,所谓“常规”才是真正耸人听闻的东西。

像默尔索那样,对自身生存状态(甚至人类社会)的荒诞性有着清醒的意识,无论是消极被动地承受还是最后时刻的彻悟与精神上的抗争,他光明正大的人生也算得上一种英雄之举了。那么被排斥至“局外”,当世人眼中的“异类”,也可以视为光荣的褒奖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另类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