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营|我读《世说新语》04——政事第三

《世说新语》中第三篇叫《政事第三》,一共26个小故事,写了中央政府官吏的政事和地方官吏的政事,具体写官吏们处理政务的才能和手段。故事虽然不多,篇幅也很短,却能够使读者清楚的掌握当时的事件以及作者写这个事件的意图,更能体现当时的社会背景。

关于政事问题,首先是政治主张问题。是实行德政还是依靠法治,这是从政者一向关注的问题。本篇倾向仁德治国。

在那个堪称中国历史上最为复杂、混乱、动荡的历史时代,皇室之间、乃至权贵之间明争暗斗、血腥杀戮,政权频繁更迭,官吏们作为连接朝廷和百姓的桥梁,有一些优秀的官员,能够用仁德惠政去连接两端、平衡上下。

《政事第三》前三则故事都是在写陈仲弓,第一则讲的是陈仲弓担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生病请假。事情被发现后,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将其处死。主簿请求交给狱吏,拷问其他罪行。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拷问其他罪行,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

看完给我的感觉就是小官吏只是说谎请了一个假,竟然丢了性命,罪名居然是不忠不孝。
想当初班上有同学也假借家人生病而向老师请假,这要是遇上陈仲弓那可是掉脑袋的事。

所以说陈仲弓是怎样的一个人,是酷吏?一句话就能决定人的生死,这也太任性了吧?

但看待历史人物,还得看他所处的历史背景,东汉时代,儒家忠孝观念日趋深入,朝廷推行以孝治天下,忠孝贤良之人可以被奖赏,甚至被举孝廉,进入统治阶层。
当时也有法律规定,凡有对家长不孝的,或触犯父权统治者,是要杀头的。

这个小官吏作为朝廷的公务员,欺瞒官府、诅咒母亲,确实可以说就是知法犯法。

所以陈仲弓的做法在那个环境下,是正确的,他在维护政权。

第二则故事讲的是陈仲弓担任太丘县县令时,有强盗劫财害命,主管官吏逮捕了强盗。陈仲弓还没到案发现场,半路上听说有家人遗弃了刚生的小孩,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主簿说:“劫财杀人事大,应该先查办。”仲弓说:“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大呢?”

一边是杀人越货,一边是遗弃婴儿,孰轻孰重?若以我们现代眼光来看,杀人者要偿命,遗弃者则罪不至死,当然劫财害命的案件更严重。

但是看时代背景,在两汉时期,弃婴和杀婴这种现象其实很多,这些遗弃家庭大多或是因为贫困养不起,或是源于民间恶俗迷信,或是重男轻女,或是逃避沉重的人头税等。

为禁止这个现象,政府专门颁布过法令,一些地方官吏也对这种行为进行大力惩罚,有的官吏“若有生子不养,即斩其父母,合土棘之。”有的“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

这种严酷的处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类灾难的发生。

所以结合时代背景,陈仲弓的做法是正确的。

整个政事篇大多数都体现了作者对于巩固政权在行政事务方面的思想和主张,即实行一种仁政,以怀柔手段拉拢人民控制人民,以孝悌之道感化民心,从而巩固政权。

你可能感兴趣的:(陪伴营|我读《世说新语》04——政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