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软件惹得祸,晒工资单被解雇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案例。2014年12月28日,一款叫“友秘”的匿名社交软件上出现了一张工资单局部截图,记录了如下信息:个人公积金缴纳数额368元,社保缴纳数额493元,个人所得税(月工资)5300.64元。

个人所得税高达5000,甚至比一般人的工资还要高,有人误将5300.64元看成实发工资,有人倒是一眼逆推出实际工资,认为其炫富,但无论哪种情况,这些争议都将此工资单推上热搜,引起了广泛热议。

这一热议,也传到该工资单所属公司的耳朵里。

工资单所属单位是汉海公司创办的一家南京大众点评网,其工资单的对象是该公司从事销售员工作的季某。

在公司的《聘用通知》中,季某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其中一条提到工资属于高度机密,请勿泄露。公司以此为理由,第二天(即2014年12月29日),将季某开除,双方确认最后结薪日为2014年12月29日。

2015年1月16日公司向季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离职证明》,该证明中记载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因季某严重违纪解除与季某的劳动关系等相关内容。

季某不满结果,坚称工资单并非其泄露,并起诉至秦淮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1月1日至16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万多元。

但法院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早已于2014年12月29日解除,而且在这之后,季某也没有回公司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她主张的这笔工资法院不予以支持。

使用的是“她”这一字眼,通过这一细节,可以初步推断出此案件的当事人——季某的性别,是一名女性。

针对法院的驳回,不少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不公平。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意味着公司不再允许季某进入公司进行工作,难不成让季某强行硬闯进公司工作?那岂不是会被警方逮捕吗?

的的确确,为着自尊出发,谁会在被开除结薪之后,因为没有拿到离职证明,而赖在公司不走。

此外,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尽管公司工资保密规定是遵循着双方的意愿签订的,并不是强制,但是试问在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的当今社会,“不签署有几个正常入职的?”虽然劳动者签下了保密协议,但是又有几个心里是真正源于真心的?为生活所迫,无奈签下的协议罢了。

而且,在网上百度“工资单”图片,顿时出现各种五花八门的工资单信息。也并未见多少人气愤地站出,直言:我被开除了!足可见,有公司根本不在乎,有公司则将工资单看得极重,作为后者所属员工,难道便只能自甘倒霉了?

值得一提的是,从日期就可以推断出,此次让读者大跌眼镜的晒工资被解雇事件,是四年前就已经发生的事,只是近日又被重翻出来,于是又上了热搜。旧事重提,晒工资被解雇究竟再次想向我们传达什么?是忍耐?是不公?还是其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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