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人性

近来常读现实主义作品,可能受了些影响,对社会及人生问题思考的多,致使更文常有敏感词,以至于锁文成了常态。然而,越是如此,愈加对此类问题有了思索的兴趣。

众所周知,社会是由人构成的,而人之差别是由人性来体现的。弄懂了人性才能更好地看清并理解社会。

人性虽有广狭之分,种类之别,但其中公认的该是人人都有趋利避害之心。问题在于其中的利与害的定义和标准区别上,并由此呈现出了人与人的差别,进而导致社会现象的纷杂。

就文章的利害而言,先不说观点对错,没有长篇大论实难言清。只好缩小范围,仅就文章的“利”字而言。

在写文,自然作者与是直接关系,与读者是间接关系。为了便于理解,假设是一个具体的人,作者与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自然也要从人性说起。在人性的趋利避害之心驱使下,双方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自以为是的原则。

的原则我曾深思过,定是没有或无法吃透,要不然也不会时常惹人家生气而遭惩戒。尽管我始终怀着积极传播正能量之心而写些东西,却在正能量的定义及论据的运用上偏离人家设定的轨道。也曾愤于心,怒于手,但看过王小波先生关于人性的文后,几乎全部释然。

他在文中引用了佛洛依德的话:“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

另外他还引用了一句逻辑学家的话:“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

再结合季羡林先生的书,使我深深地愧疚于自己的无能——怎么就不能把思想说到点上呢?何时才能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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