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以“道”为中心的“生生”思想

“道”的本体,涵育一切万物,自化不息,化生万物。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在地以后,地在天之后,天在道之后,道在自然之后。

‘自然’为自化原则,也就是‘道’的自化之理。

‘道法自然’:‘道’按照自己的理而变化。

老子的“道”不是神,是宇宙之根。万物由“道”而生,且在“道”以内。

道生万物的“‘道’之动,在内在外;在内,‘道’本体变易;在外,‘道’生万物。”‘道’生万物,为化生万物。‘道’为万物的根源,万物由‘道’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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