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

社会的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

马粪争夺案是一100多年前的一个真实案子。

1869年4月6号,发生在美国。原告请了两个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从晚上6点到8点在马路上堆了18队的马粪。由于太多,两个帮工就回家拿车打算明天过来搬走。但是被告第二天早起看见了这18堆马粪。问巡逻的人,巡逻的表示不知道是谁的。于是被告就搬回了自己的田里。

如果你是一位法官该怎么判案呢?

分析:马粪的第一个主人,把马粪仍在地上表示放弃了所有权。原告进行了劳动,把分散的马粪聚集起来。被告认为马粪在地上,没有任何个人标识,只是堆在了一起,仍然是属于地上的。所以能搬走。

本质:原告通过劳动把分散的马粪聚集起来。算是创造了财富。被告是在财富未确认的情况下,使用了财富.

所以:是社会上该鼓励人们创造财富还是默认没有确认的财富可以被拿走这个观点。

如果判给了原告。说明是保护创造财富的人。不需要投入太多的精力在财富保护上。极大的保护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精力.

如果判给了被告。说明确权很重要。所以就会有一部分人去把精力投入到那些没有确权的财富上。相对那些创造财富的人积极性会降低。因为确权需要花费不少的精力。导致社会的效率降低。

所以,经济学里公平的前提和结果都是保护社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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