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王朝的“井田”制对春秋战国群雄逐鹿有什么影响?

西周灭商以后,继续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周的统治区之内的土地和居民都属于封建国家或是说属于周王。与商朝不同的是,这时的广大农业劳动者不再是奴隶身份而是农奴的身份。

周王把土地和农奴分封给诸侯,叫做”授民授疆土”,诸侯再把分封区内的土地和农奴分封给卿大夫,以至于士。因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不准买卖《礼记王制》曰:“田里不粥”就是这个意思。


最早的“井田”制度

《孟子梁惠王》中说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由此可见,奴隶的地位非常的不重要。主要剥削方式是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劳役地租剥削,这是封建领土领主时期的地租形态,“耕者九一”就是地租率约为“九分而税其一”,这就是最早的“井田”制度。


所谓井田制度有两种含义。一是田地的形式,一般田地中有沟、渠、道路自然分割为方块,“井”是田地的象形字。二是经营方式,也就是剥削方式,当时的田地都叫做“公田”,贵族们将其中的大部分分配给一家一户的农奴耕种,谓之“私田”,收获归农奴所有。贵族们将其中的小部分,但土质较好的田地,留归自种,谓之“公田”,实际是驱使奴隶们无偿地代耕。这是一种劳役地租形态。关于公田和私田的分布情况,因地区因领土而异并无固定的分布格式。孟轲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洽私事。”孟轲是把公田和私田的分布理想化了,但他所说的剥削形式是可信的。《诗小雅大田》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也说明了当时有公田和私田之分。


周天子和诸侯留归自营的公田面积较大,往往要有许多农奴集体劳动。《诗.周颂.噫嘻》曰:“十千维耦”,是说两万人在耕种。同书《载芟》曰:“千耦其耕”,是说两千人一起在除草。诗人可能对于劳作人数的具体数字有些夸张,但农民们集体劳动的情况是存在的。


促进生产资料发展

西周的农业有进一步的发展。当时的主要农具是木质的耒耜。此外,还有骨铲、石铲、石犁、石刀、蚌镰等。耒耜是用青铜斧、锛制作的硬木工具,很便于挖土耕地之用。刀、镰用于收割庄稼。此外,在考古发掘中还有少量铜铲、铜镐、铜锄出土,可能也不是普遍使用的工具。当时农奴们已积累了较丰富的农业知识,很注意选育良种,施肥、除草、除病虫害及灌溉和排水等,一般田地多修有排灌系统,农作物的种类不断增多,主要有黍、稷,此外还有稻、粱、麦、菽及蔬菜、瓜果等。用作手工业的桑、麻和染料作物种植也较为普遍。


文献中,有不少关于丰收情况的记载。如《诗.周颂.良耜》曰:“获之挃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说明了庄稼丰收,粮食之高如墙,粮仓之多如栉。当然,粮食是农奴的劳动成果,但却归入了封建领主的粮仓。

此外,西周实行“工商食官”制度。就是工匠和商贾都是官家的奴仆。主要为封建领主贵族的政治或生活需要而从事工商活动。由于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独立经营的手工业和商人极少。


西周实行的“井田”制度,使农业得到很快的发展,生产资料不断富足,人口快速增长。各诸侯国发展迅速,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春秋霸主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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