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作家网远山专访:做一个长久的记录者,为了忘却也为了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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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是这样讲:“记者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人命关天,有是非曲直,誉毁忠奸。”我记忆犹新, 也一直想做这样的记者——一个记录细碎人间温暖的人。

培根说:“读书造成充实的人,写作造成正确的人。” 写作是一种认识自己的路,它使心灵得到治愈。

不记得何时起爱上写字。或许是孤寂童年,也或许是在认识到有些话不可说,便默默在日记中记下这样的时刻吧。不知是为了监督学生养成好习惯,还是老师为时刻了解学生心理动向,写日记是要定时交给老师批阅的。一次我在日记中记录了自己的身世背景,把别人的嘲笑自己的苦恼写于其中。


作为课代表,我喜欢把自己的作业放在最下面,如此即可最先下发,那次却鬼使神差般把作业随意插入一沓本子中间。去办公室的路上是忐忑的,老师会不会看,看了会如何看我,会不会觉得我太斤斤计较?交上去就后悔了,上课也是如坐针毡,一下课就故意到办公室门口想把作业本偷回来。幸好,老师不在位置上,正翻着,老师来了,还要找个借口,好像自己心虚时候你做什么都觉得别人看穿你在说谎,红着脸出来。

时隔多年,早已忘记老师名姓,却记得他给我批语,大致是不必在意他人眼光,可更阳光一点。如果你现能看到我仍有一些温暖乐观之精神,当然有老师那时给我的启蒙,使我不至怯懦、消沉。

刚参加工作,事事无从下手,每日熬夜加班,为尽快进入角色。不断成长,历事纷繁,春来了伤春,秋去了悲秋,人人皆有无助时刻,把一些情绪写在纸上,宣泄已过,愁云四散。记录使我可从短暂现实中逃离,使不被理解的行为习惯与黑字产生共鸣,与文字相伴是一件美妙甜蜜事,一方方块字,此起彼伏,可以连绵跨越无数群山。

史密斯说,“文采是一枝魔杖,它可以点石成金。”字里行间游走,忘记身处在浊世,纪念一些属于自己的小确幸,尤其是你记录的只言片语能给一两人传递点点浅淡光亮时,你会为这份认可感到幸福。曾经凭兴趣写过企业人物专访,有人因为某篇文字成为永远的朋友,有人在职位晋升时专门找了写他的文章作为竞聘材料,有人发简讯给我说喜欢每天上班前看一下我文字,心安静极了。人间烟火稀碎啊,是文字让原本陌生的人拉近距离,探知彼此,写作给了我一种“尚在场”的入境感,那些故事中人,哪一个是我,又哪一个不是我?

写作放飞了想象。学生时代老师要求写一篇周记,大多稚童用笨拙文字流水账般写某某日春游。我是没有春游过的,好在长于一个远房亲戚家,那里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到了春天,禾场上蒲公英大片大片地开,数不清的野花烂漫无比。从家中搪瓷罐里舀几勺白糖,小心用纸包着,找一个铁丝和白酒瓶盖,跟着牧羊人一同往金灿灿的油菜地里走去,一整片自然莫不是我的乐土。我把羊群当成春游的伙伴,把树根挖一个坑,把白糖倒入酒盖子中间,架在上面,借牧羊人的火柴,背风点燃,把火烧得旺旺的,算是野炊了。我把伙伴们争食糖稀的场面想象、描写得争先恐后,以此来证明真实发生,那时的自由漫无边际,正如天空一望无涯。


我喜欢文学,但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作家,我所理解,文学是要以生活为材料,作家们把所见千万鲜活个体的某一事巧妙地融合在某一个人身上进行再加工。主人公的一生是作家看清了生活真理后写下的真实独白,那独白人人都懂,读来素淡无味,但酸甜苦辣莫不隐于其中。正如一友同我说的那样,“文字像刺绣,行云流水,娓娓道来,但却总在不经意间,嘶地一声,刺破指尖”,渗出的那点血,已足够。


写作是为了纪念。鲁迅有篇杂文《为了忘却的纪念》,为了“忘却”袭击而来的悲愤,特意“纪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是怀念,“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为愁思,“晴空一鹤排云上”是激越向上……文人志士,豪杰英雄,盛事琐事,昨夜星辰今朝美酒,总有一些值得纪念。想起木心诗歌:“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写的过程,情愫酝酿,跟煲汤一样,叽叽咕咕冒着泡;亦如酒,热闹发酵,最终缓慢沉积,喜乐苦思融在一封长信内了。总会淡忘,总会成长,回首细看,也许更明白岁月静静流逝了什么。

在无声错失或欣喜相逢中,我愿做一个长久的记录者,因为有人需要这一点细碎的人间温暖,需要有一种安静的力量,来提醒你别忘了这样一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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