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不负——夜路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这句话很小时候就听过。

当时可能是产生过真实恐惧的。因为确实经常走夜路,且要经过医院停尸房前的那条偏僻的窄巷子。

特别是在没有月光的夜晚,整条巷子就只有一盏昏暗的白炽灯。每当走过电杆,人的影子就蹿到了前面的地上,越变越长。一个人走在这条巷子,竟然常常会被自己的影子吓着。

这条路我一直走到大学毕业一年后。早前是连接我们家和母亲上班的地方,后来连着的是从家到大学。

十一二岁之前,我都是凭意气来决定是走这条吓人的近路,还是绕一圈走大路。多数时候会选择走近路。屏着一口气,以短跑速度迅速通过这条五六十米长的小路,既快,有有些刺激。

这么多年,除了被心中的鬼吓了不少次,真正的鬼一次还没遇见过。因此,对“夜路走多了总要遇见鬼”这个说法并不以为然。

当然,不以为然是因为我的无知,当时并不理解这句话说的并不是夜路和鬼的故事,而是要人少做些偷偷摸摸,或不体面的事,做多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

那个没太多娱乐项目,口袋里也捉襟见肘的年代,走路就成了恋爱中的人约会最主要的内容,走走停停,乐此不彼。我和泳几乎走遍了那个当时还很小的城市城区的所有主要街道。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我们都在街上走着,不知疲倦。因为我们相距有一定距离,坐车要超过一小时,加上休息日不同步,除了周三我休息日去学校看她,通常每周只有周六或周日的晚上才有机会在一起。因此我们很珍惜,每次都尽可能走多些。从并行到牵手到把她搂在怀里,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近,脚步也越来越慢。昏黄的路灯下,我们旁若无人,敬请享受着这属于我们的时光。在得到了双方家长认可后更是变本加厉。

那天被她父母撞着是在我们家门口的那条贯穿这个城市南北的最主要的大街的人行道上。那是一个寒风萧萧的隆冬周末的夜晚,马路上已几乎见不到行人。天空中漫着比汗毛还细的雨,我们像空中飘着的一团黑色乌云朝家的方向缓慢移动。天太冷,她整个身子蜷在了我的黑色呢子大衣里,我裹着她说笑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光线够弱,我们的注意力又太集中,以至于当她父母出现在眼里时相距已是只有了两三米。

碰到她父母,可能并不是我们夜路走太多。因为这条夜路里,裹得紧紧的我和泳无疑看起来更像一个鬼。是我们这只鬼被她亲爹亲妈撞着了。她的父母看起来着实被吓了一下,直到她从大衣里钻出来打了招呼,他们似乎才缓过劲来。

泳的父母问了几个譬如吃了饭没有这样的小问题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他们出门办事,我们回家休息。没有立即捉鬼,这是他们的修养。

不过,吓到了她父母,还是要承担后果的。第二天下午我送泳回学校的路上,她就笑着告诉我,头天晚上母亲回家后就训诫了她。“大庭广众之下,像个被老鹰护着的小鸡,有失体统。”她母亲说。

她这么说,我也跟着笑了。边笑边看了看四周,然后敞开大衣,把她拉进了怀里,和头晚别无二致。

早安,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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