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作家莫言义愤填膺之作

确曾有此事件,令我长夜难眠。奋笔疾书一个月,时在二十九年前,可谓速成篇。

农民生活艰苦,官员横征暴敛。照搬生活非文学,下笔处处有情感,民歌动心弦。

1987年,某地农民因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掀起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作家莫言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之作《天堂蒜薹之歌》。

《天堂蒜薹之歌》整个故事有二十一章,每章的篇首都有一段由天堂县瞎子张扣自编自唱的歌谣,故事中“蒜薹事件”发生半年后,以高马为首的二十几个农民到劳改农场去服刑,县长仲为民和县委书记纪南城调到别县去工作,案件平息下来。而唯有因眼瞎而得到宽大处理的张扣,还每天坐在县政府旁边的斜街上,弹着三弦,不知疲倦地演唱着“天堂蒜薹之歌”。而因此,张扣和他的歌谣成为这个事件或故事的灵魂,使人们通过他或它,对“蒜薹事件”记忆犹新。

至于事件本身在此没必要赘述,我且只通过张扣的两句唱词来聊表感触。“八月的葵花向着太阳,孩子哭了送给亲娘。老百姓依赖着共产党,卖不了蒜薹去找县长。”“共产党连日本鬼子都不怕,难道还怕老百姓开口说话。”这两句唱词是为因,而后招致“人们一哄而起砸县委”的果;或者可以换种说法,就像嘴硬的小伙子马脸青年所说“我恨你们这些打着共产党的旗号糟蹋共产党的贪官污吏”,一言以蔽之,是一部分官员的官僚主义促成一部分人民的无政府主义。

不过,作家莫言也说了:其实也没有想到要替农民说话,因为我本身就是农民。……创作是个性化的劳动,是作家内心痛苦的宣泄,如果谁还妄图用作家的身份干预政治,幻想着用文学作品治疗社会弊病,大概会被成为嘲笑的对象。……当我拿起笔来,家乡的父老乡亲便争先恐后地挤进了蒜薹事件,扮演了他们各自最适合扮演的角色。……说起来还是陈词滥调——我写的还是我熟悉的人物,还是我熟悉的环境。也许正因为人物和环境的亲切,才使得这部小说没有变成一部纪实文学。当时我在书的后记声明:这是一部小说,我不为对号入座者的健康负责。现在我还是要声明:这是一部小说,小说中的事件,只不过是悬挂小说人物的钉子。

之所以如此啰嗦地把作家的话拿来放在这里,是因为我觉得,这部作品虽则有明晰的政治色彩,居于高位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民的利益和命运,然而,当我们将目光放在一个更高更宏观的位置上来看,最后无非还是“人性”在左右着一切。

现实生活中,无论你居于社会的哪个阶级,无论你是贫穷或者富贵,是个大人物还是个无名小卒,你作为一个人的品性的善恶、优劣总是在举手投足间、说话行事中表露无疑,并起着一定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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