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陈世峰交给法律,把刘鑫交给道德

近一个月来公众的神经都被日本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牵扯着,最近几日此案已经在日本法庭审判,20号将会迎来最终的审判结果。从目前的审判形势来看,凶手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小,中国的法律杀人者偿命,天经地义,但这样的法律日本是没有的,或者说执行起来比较宽松。而刘鑫也更无法在法律范围内对其审判,最多承受良心的谴责,如果她有良心的话。

从这个案件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到案件的审判,我一直在持续关注,也了解了事件的整个过程,为刘鑫的冷血感动震惊,为陈世峰的残忍感到愤怒,为江歌的死感到不值,也为江歌妈妈未来的生活担忧,我知道江歌妈妈在赴日之前曾经联合很多国内知名自媒体,大V为女儿讨回公道,集体签名请求判陈世峰死刑,现在看来这一迫切的愿望怕是要落空了。她要怎么捱过失去独生女儿,又眼看凶手不能偿命的艰难时光,我不敢想象。

关于案件我不再赘述,今天我只想谈谈道德和法律在人性的天平上孰轻孰重。胡适先生在近100年前就曾经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这句话放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同样适用。

再说回江歌案,公众最开始的矛头是指向刘鑫,而不是真正的杀人犯陈世峰,大家集体用道德去绑架了刘鑫,认为她是罪魁祸首害死了江歌,虽然她没有直接杀死江歌(此处并非为刘鑫开罪,而是理性),大家统统忘记了在法治社会里,最终得到审判的只能是直接杀人凶手陈世峰,刘鑫最多是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审判现场陈世峰素描图

所以从一开始,公众的焦点就错位了,大家义愤填膺去指责刘鑫,甚至她比陈世峰更可恶,大家恨不得她去为江歌偿命才好,导致了现在对江歌很不利的审判形势,从目前的审判情况来看,陈世峰正是抓住了公众及江歌妈妈对刘鑫的情绪,一口咬定自己不是有意杀害江歌,而且杀害江歌的凶器也是刘鑫递给江歌的,自己是为了自卫才误杀了江歌,但刘鑫却否认刀是自己递给江歌的,认定是陈世峰自己携带的,这真是一个罗生门的案件。这一对曾经的情侣在好朋友因为他俩的矛盾而死的情况下,还要这样互相反咬对方一口,企图自保,他们其中有一个人肯定在撒谎,或者两人都在撒谎,他们甚至没有一个人为死者江歌想过,的确让人寒心。

法律是有边界的,但很多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并不插手,譬如说效率问题,如追诉期,还比如情感问题……用经济学观点来看,法律之所以不管一些明显很缺德的行为是因为效率问题,如果追求公义比消除的麻烦多,法律就放弃追求公义,这样你也就能理解为何法律自古以来基本不插手“始乱终弃”这种问题了。

审判现场素描图一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一方面要懂得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也要知道法律并不插手所有严重败德的行为,对于法律监管不到的区域,千万也小心,比如有的家长反复叮嘱女儿不要被骗色就是因为法律不管骗色。再比如传销,虽然国家有法律严禁非法传销,但仍然屡禁不止,很多传销组织的传销方式很隐蔽,也有人为了利益选择自保而不去举报,如果被害方行私刑报复,反而是被害方触犯法律,你说多冤啊。

所以在法律管与不管的情况下都舍不得伤害别人的人,才是真正的善良。中国人很注重私德,我们一般认为在法律不插手的领域内还能不伤害别人的人才是真正的君子,而本案中的刘鑫恰恰属于缺乏私德这一类,才引起了舆论的口诛笔伐。

审判现场素描图二

现实中,道德的标准很难界定,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一点,大家是认同的。不管是法律还是道德,不能过于偏颇某一方,只有和谐并合理地存在,才能让这个社会既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也不让私德败坏者良心安宁。这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

关于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我们拭目以待,把陈世峰交给法律,把刘鑫交给道德,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法律能给江歌一个公正,给江歌妈妈一个慰藉,也给世人一个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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