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究是出轨了

      我和她相识于网络。

      那些年微信朋友圈刚刚兴起,2014年圣诞节,我在朋友圈看到她说喜欢张爱玲。当时给我的感觉——这年头能出现个附庸风雅的女孩子太不容易了。于是我买了本《张爱玲选集》当做圣诞节礼物送给了她。

      都说两个人能走到一起,是前世五百次回眸种下的善缘。自从我送了那本选集给她后,我们就经常在微信里聊各种话题,可以说是无话不谈。

  渐渐的,发现如果哪一天没能跟她聊聊天,总会觉得生活少了一种滋味。我就知道不好了,喜欢上了这个虽任性但心思细腻;脾气不好但有主见的姑娘了。

        于是我也不记得是哪个空山新雨的午后,还是哪个天气晚来的深秋,发扬不要脸的精神勇敢的表白了。也许是个人魅力使然(我自信是这一点),又或许是文采超然的表白时正好引起了她内心的共鸣——她答应了。

        她当时喜欢听张宇的《趁早》,我一遍又一遍的在别人的鄙视的眼光中跟着伴奏练习;知道她喜欢张爱玲,我居然昧着良心的也看起了书。

        后来我们终于要见面了,因为一直都是交流于网络。为了体现我是爱她的,我精心准备了一首《喜欢你》,希望见面的时候唱给她听。果真老天不负有心人,到底我们的见面是成功的。不知道当时她听我唱完感动了没有,我自己倒是特别的感动。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我确实是一个有着浪漫主义情怀的男人。但其实在生活中我粗鄙不堪!

      有人说两个人能走到一起是因为互补了对方的性格,也要门当户对。

      我认为这说的太绝对化了。最开始的我对另一半的要求并不高,甚至有时候跟同事们开玩笑说“两个要求:第一,女的;第二,活的”。并且我认为一个人男人应该是有责任也有能力去改变物质生活。这是男人的担当。况且我们也肯定是因为共同语言才能走到一起的。

      在印象中有那么一瞬间,我相信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忘记。

      那是在某年某月的某一日,她站在姨母家楼梯的拐角处。那是个商铺改造的房子,楼梯拐去后面是厨房、饭厅,楼梯上面正对的还有一扇窗户。那时她一手里提着半根油条,另一只手扶栏杆,一缕秀发在后窗初秋晨光的抚摸下悄然滑落,遮住了脸颊,白色衬衣,时尚破洞牛仔裤在伴随着那甜甜迷人的微笑,宛若仙人。真是酥到了骨子里,仿佛令人心醉。嘴里鼓捣着油条说到“你等我一下”,然后俏皮的躲上楼梯。哇。满满的感动!就这么一瞬间让我铁了心的要把她娶回家。

      所以说能走到一起最重要的还是内心的触动。

        我暗暗发誓,这辈子只对她一个人好,把我全部的爱都给她,等到春暖花开之时,我会假装踏着七彩祥云来就来娶她。

        后来我们就在亲戚朋友的祝福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一切仿佛来的都那么的不真实。让我感觉每时每刻都特别的幸福。直到另一个她的出现——我出轨了,我一点儿也不后悔这么做。我觉得我的出轨理所当然。而且我必须要这么做,因为我是男人。

      那是2016年的冬天,我记得那天天气特别的好,冬天的阳光总是很暖和,但我却没有那么好的心情去感受这些美好。在走廊里不停的踱步。心情异常的紧张、烦躁。

      就在这时另一个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是一个头发乌黑的姑娘,眼睛还闭着,脸颊通红,娇小玲珑的没有我的巴掌大。可清脆的哭声带走了我所有的焦躁不安。终于让我一颗悬着的心踏实的落下来了。感谢上天把我的小情人送到了我的面前。这一刻我知道我不得不出轨了。

      这是上天给我们的婚姻送来的最好的礼物。

        在遥远的地方常对家的思念,都是小情人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勇气。她是个特别聪明俏皮的姑娘。总让身在异乡的我十分想念。多少个夜晚总能在梦里听见她叫我“爸爸”。可开心的醒来,醒来又是一份失落。

      我多么想每天都能给她一个拥抱,用自己的双手为她撑开一片天空。可是我放下砖拥抱她时,生活总不容许。

        但我相信所有问题到都会迎刃而解。所有的幸福都会在坚持中到来。

      只我的爱渐渐的分成了两份,一份给我的爱人,一份给我的情人。

      到最后,我想说,我其实本来就是个小人物。小人物自然要求就比较少;小人物也特别容易满足,为了一点儿小事儿都能开心很久;小人物也有自己的烦恼,也因为是小人物,所以烦恼也显得特没有格局。

      所以小人物的出轨总会被原谅!

你可能感兴趣的:(我终究是出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