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读书/时间与自由意志

《时间与自由意志》是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89年。

全书中心围绕着作为广度的空间概念与作为绵延的时间概念的区分,指出近代的决定论和反决定论之争起源于时间和空间的混淆,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人的意识状态的时间特征,以及意志自由的存在方式。

该书开20世纪西方非理性主义思潮之先河,对西方现代哲学与文学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全书分为3章,并有1个序言和1个结论。

在序言中,柏格森直截了当地点出了全书的主题。他指出,人必须用文字表达自己,用有关空间的字眼进行思维。语言要求在观念之间树立明确的区别,使观念失去连续性。这样,原本不占空间的意识被排列在空间,质量被数量化,思想被同化为物体。这在实际生活中是有用的,在大多数科学里是必要的,但在哲学上却导致了无法解决的困难和矛盾。决定论和反决定论的争论,就是以混淆时间和空间、质量和数量、陆续出现和同时发生作为前提条件的。一旦消除这种混淆,哲学上对自由意志的反驳、定义和自由意志的问题本身,都会随之消失。

第1章“心理状态的强度”,分析了人们对心理状态的一种通常的说法,即当人们谈及感觉、感情、热情、努力和意识状态时,常常以大小来表示这些心理状态的强度,甚至用一倍或几倍等具体的数目来进行描述。柏格森认为,大小、数量是一种空间的概念,大小之间和数量之间具有容者和被容者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广度的、可测的。但是,心理状态的强度并不占据空间,没有容者和被容者的关系,它是不可测的。那么,人们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谈论心理状态强度的大小呢?一种方法是根据引起心理状态的客观原因的多少与大小、来界说其强度。但柏格森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判断效果的强度时,并不知道原因的性质,更不知道原因的大小。反之,人们往往根据效果的强度才提出一些假设,来说明原因的多少和性质。而且,很多心理现象的原因并不在自身之外,而在自身之内。因此,企图以客观原因来界说心理状态的强度大小是困难的。另一种方法是以身体和大脑的原子运动来说明心理状态的强度大小。但柏格森认为它同样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感觉的强度固然很可能表示身体内所发生的大量变化,但呈现在意识中的乃是感觉,而不是这种机械变化。

第2章“意识状态的众多性,关于绵延的概念”将意识状态与物体、绵延的时间与广度的空间,作了严格的区分。柏格森指出,当人们研究物体时,通常是对其加以计算,即将其放在空间的框架内,对各种位置进行分析。每个关于数目的明确观念都意味着有一个在空间的视觉影象,数目没有连续性。与此不同,当人们研究情绪性的心理状态时,却发现它们不具有空闻性,而是一种陆续出现的性质,它不断变化,变化间相互渗透,相互溶化,没有清楚的轮廓,彼此间没有外在的关系,从而无法以数目加以区分。柏格森将这种意识状态称为“绵延”,即一种持续不断,它是与空间相对立的真正的时间状态。它不能用空间概念加以分析和计算,更不能同化于空间概念之中。

第3章“意志状态的组织自由意志”,是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论证自由意志的特征,批判有关自由意志的各种机械论和决定论观点。柏格森认为,自由是具体的自我对于它所做的动作的一种关系。自由意志体现在甘由的动作上。当人的动作出自他的整个人格时,当动作把人格表现出来时,当动作与人格有不可言状的相像时,人就是自由的。自由的关系是不可界说的,它是一个绵延的过程。关于自由的各种问题和困难,都产生于把广度属性赋予绵延,以同时发生解释陆续出现,使用语言来表达自由观念。只有去掉受空间观念影响而得来的东西,才能理解人的自由。

在结论中,柏格森总结道,科学在研究外界物时,排除了绵延;哲学在研究内心时,必须排除空间。只有排除空间观念。才能理解心理状态的强度、绵延和自由决定。不区分广度与绵延,使一部分人否认自由,另一部分人为自由下定义。如果不把时间等同于空间,则自由无法否认;若不以空间代表时间,则自由无法界说,若同时发生与陆续出现不混淆,则自由问题无法争论。根据人的直接知觉,意识的自我是活生生的,其状态既不清晰又不稳定。只要将这些状态分开,就会改变其性质,使其固定化、格式化;只要以语言加以表达,就会使其成为公共财产,失去私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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