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第22个故事

福贵讲的故事很悲惨,他原来是一个吃喝嫖赌的败家子,他送走了一个一个亲人,最后只剩下他自己。这个往事横跨了四十年。故事开始于上世纪的四十年代,他父亲那时候还有一百多亩地,他老婆是米行老板的女儿叫家珍,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叫凤霞,他老婆肚子里又怀着一个. 为了给他还债,他爹就把所有的家产都换成了铜钱,换成铜钱很沉啊,就装了两大筐,上面当然都盖上了叶子,让福贵挑着这两大筐的铜钱去还债。然后他爹就对福贵说,他说:我家老祖宗只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了以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以后变成了羊,羊养大了以后变成了牛。我呢,到了我的手里,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到了你的手里,鹅又变成了鸡,最后,鸡也没有了。然后他爹蹲在粪坑上面上厕所的时候,就掉下来摔死了。农村人上厕所都是蹲在粪坑上面的。小说刚开始描写他爹蹲在粪坑上面,两只脚像鸟爪一样有力,如今因为所有的家产都输光了,他脚下就没力气了,风一吹,就从粪坑上面摔下来了。 福贵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都输给了龙二,成了龙二的佃户。他穿上了粗布衣服,就成了自食其力的农民了。家珍回到娘家去生下一个儿子,叫作有庆。按照道理说,他们可以过上本分日子,这日子还可以踏踏实实地过下去,但是他娘又病倒了,然后福贵去城里请郎中,在请郎中的时候被抓了壮丁。抓了壮丁以后,直到成了解放军的俘虏才被放回家。这时候已经几年过去了,这几年过去,他娘就死了。然后,他的女儿凤霞得了一场病,发了高烧以后,变成了又聋又哑。好在这时候村里头土改,他就分到了龙二租他的五亩地,龙二反而是成为地主,戴着地主的帽子被枪毙了。小说中间,龙二就对福贵说:福贵,我是替你去死的啊。这个情况当时在农村很普遍,有很多败家子把田地输光了以后,把地主的帽子就给了别人。 然后就是人民公社与三年自然灾害,先是家珍得了软骨病,她的病眼看越来越不好了,就向福贵交代了后事,她说:我死了以后,你不要用麻袋装我,因为麻袋上面都是死结,我到了阴间解不开的。余华其实在很多小说里头都写到这个情节。但是余华却要让生龙活虎的有庆先死,有庆是死于给县长的老婆献血。县长的老婆是校长,难产,学校就组织学生们给她输血。老师本来以不守纪律为名已经排除了有庆,但是最后,排在前面的学生血型都对不上,最后就轮到了有庆。因为有庆的血型对上了,为了救县长老婆的命,县医院的医生就把有庆的血给抽干了。这个在现实中当然不可能,但是这是小说,这是余华有意要强调的悲惨。有庆死了,福贵就找县长讨要说法,结果一看,这县长是他原来枪林弹雨里头一起滚过来的兄弟,叫作春生。有庆死以后,是凤霞死。凤霞本来嫁给了城里一个老实巴交的搬运工叫二喜,二喜是一个歪头,但是很孝顺。凤霞是死于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孩子生下来了,她却死了,孩子的名字就叫苦根。 小说里头写家珍送有庆和凤霞,都写得催人泪下。有庆死了,福贵瞒着家珍,但是家珍其实心里都明白,她知道有庆就埋在村西,她就让福贵背着她到村西去看看。到了有庆的坟上,小说里头就描写她两只手就在摸坟上的泥土,坟下面是有庆,却一点力气都没有。福贵背着她到村口,她就哭着说,有庆不会再从这条路上回来了。这时候余华就描写福贵说:“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见我儿子赤脚跑过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这写得很文艺。这里提到赤脚,是因为之前有庆养了两只羊,每天早上要先割草去喂羊然后再去学校,中午还要跑回来喂羊,家珍给他做的鞋穿了不多久鞋帮就掉了,福贵就说“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给剁了”,然后有庆就不穿鞋了,他就赤着脚跑,然后到了学校再把鞋穿上。后来成立了人民公社,他喂的两只羊就成了公共财产,很快就给杀掉了。 凤霞难产死的时候是下着大雪,二喜是冒着风雪,身上落满了雪,把凤霞背回家的。小说中间福贵的讲述是:家珍的脑袋就低下来看着凤霞,那双眼睛定定的,像是要从眼眶里头凸出来了。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只是看着凤霞,手在凤霞的脸上和头发上摸着,只是偶尔摇了摇头。凤霞身上的雪化了以后,整张床上就变成湿淋淋的了。 等两个孩子都死了以后,家珍也就死了,死的时候她说:“凤霞、有庆都死在我的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了,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都孝顺我,做人做到这样,我也就该知足了。”福贵就感觉到家珍的手臂在一截一截地凉下去,她全身都凉了,还有胸口一块地方暖和着,然后他的手就贴在那个胸口上面,福贵就感觉到胸口的热气就像从他的手指缝里一点一点地漏了出来。写得很细腻,很感人。 家珍死了,还有二喜和苦根。二喜是在装水泥板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挤扁的。苦根刚过五岁就能够帮着干活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但是最后是吃了太多的豆子给撑死的。这不是三年自然灾害,是因为家里面没有零食,苦根发着烧,福贵就给孩子煮了一锅的豆子,没想到他出门以后,孩子贪嘴,等他回来,苦根已经被撑死了。孙子也死了,福贵就只剩下自己。然后他在牛市上买下了一头准备去屠宰的老牛,就给牛叫他自己的名字福贵,跟老牛相依为命。有人就说:“福贵,我看它的年纪比你爹还大。”还有人说“是两个老不死”。 在小说的开头,县文化馆的“我”见到福贵的时候,就听他在这么吆喝这头老牛:“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都是他已经死去的亲人。小说的结尾,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有庆是儿子,二喜是女婿,家珍是老伴,凤霞是女儿,苦根是孙子,好像一家人还都在身边,没有离去。最后,老人就唱起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这就是小说的故事,其实很简单。这部小说叫《活着》,有一部七十年代末我们读过的苏联小说就叫作《活下去,并且要记住》,作者我记得是拉斯普京。活着是什么意思呢?活着是见证,小说里的福贵见证了龙二和春生的死。龙二为了发财致富,设计赌局坑害了福贵,和福贵交换了角色,一解放,地和家产都分掉了,他也被枪毙了;春生选择从军,后来成了县长,但遇到文革,他熬不住批判,最后自杀了。所以,福贵说:像我这样,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我还活着。但他的活,就必须要见证一个个人的死,经过一次次生离死别。用余华的说法,一个家庭如果四世同堂都在,你用“活着”去写他们就毫无价值,他说,只有一个个人都死了,只剩下福贵这样一个老人所凸显的活着,才特别有力量。余华说,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都活着的声音要强大得多。 第三部分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这个小说是从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形象开始构思的,余华说,他是先有一个在阳光下面耕田,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脸上布满了皱纹、皱纹里面布满了泥土的老人的形象,才有了“活着”这样的标题。他要让老人成为一个孤独的见证,就有了家破人亡的这个经历。这个经历的开头可以说是自食其果,但是后半部分,这完全是天不眷恋了。福贵的经历是有意夸张的,一个家庭当然不可能集中经历那么多接踵而至、不断的悲苦的死亡。余华不是要表达福贵年轻时候作孽带来的因果报应,这样的认识就太简单了,他要强调,生命其实是承受力,活下来就要承受时间的标记,时间是无情的。他要用这样的承受力来感动我们。 心得:①大学时候听语文老师讲这部小说还给我们推荐让看这部电影,确实很感人

②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劳苦大众的生活被这样一部小说生动地描述出来,异常精彩,感谢生命感谢活着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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