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推996,年初跳槽前奏响起,应该放弃年终奖接新offer吗?

最近这两周上班族们可是忙坏了。忙什么呢,当然是精彩丰呈、跌宕起伏的各大公司年会了。

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种年会,有几家欢喜,就有几家发愁。有颁出“365天带薪年假”的别人家的公司,也有勇登争议热榜的有赞。

有赞是家移动互联网技术型公司。此次这家公司引发的争议点就在于,

年会上公司高层直截了当、简单粗暴地宣布了未来将强制执行996工作制,令一些员工感到了极大的不满。

更有员工戏称年会摇身一变成了“鸿门宴”。

如果你还没有听过“996”,那么可以先暗爽一下,说明你当下的工作还是相当安逸舒适滴。

何为“996工作制”? 即每天工作早九点至晚九点,一周工作六天甚至更多更晚

众所周知,互联网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加班、熬夜已然成为标配。

但疯狂到光明正大、明目张胆强推996工作制的公司毕竟在少数。

怪不得有人断言有赞公司这是在变相裁员,逼迫员工主动走人,省下赔偿金的前奏。

关于变相裁员的花招,可谓是层出不穷。有人曾分享,突然被公司强制交2万块钱入股新公司,要么交要么走。

还有一些是以降薪、提高绩效指标、无薪调休、换岗、更换职位等等方式来裁员。

反正劳动合同上“格式条款”上有“公司有权根据业绩状况与需要来调整岗位”这一条么,普通员工入职时也没有不签字的选择。

总之只要公司铁了心想让你走,有的是办法让你“主动”离职。

如此看来,光明正大宣布裁员、二话不说痛快给出N+1(N为服务年限)补偿金的公司简直不要太有良心。

人才市场日渐残酷,年前充满狂欢与欢度春节的气氛不常在。

普通上班族被逼到风声鹤唳、无法安心过大年、等不到“金三银四”就要谋划出路的墙角

此时虽然大多数公司的第13薪稳稳落袋,但年终奖的大头还高高悬挂在过完年的3、4月份。

小鱼这几天收到不少类似“要不要放弃年终奖接新offer(录用通知)”的提问。

看来不单是内心蠢蠢欲动,未雨绸缪已付出实际行动的亦不在少数。

1

那么到底要不要舍弃再熬俩月就唾手可得的“睡后收入”,扑向未来新公司的怀抱呢?

舍不得奖金,恐白白失去人生逆袭的大好机会,做梦都想成为阿里巴巴创立之初的十八罗汉;

舍得了现钱,又怕一切从新从头再来,未来充满变数,一不小心上了类似OFO的沉船;

更有人寻思着要不要捧着新offer去找老板谈加薪,貌似手中有牌,自信心爆棚,又怕适得其反。

哎呀呀,思来想去实在纠结。

接下来小鱼就通过一个发问来帮大家解开这道难题,过年前给你吃颗定心丸。

那就是: 手中新offer有契合你跳槽动机的地方吗

通俗点讲,你是为了更好的行业与平台、更多的钱、还是更高的职位?即有人归纳过的“前途、钱途、潜途”!

理论上讲,这三个方面应是正向关联的。

一个好的offer应该三点并存。更朝阳的行业和更大平台里更高的职位,自然而然带来更丰厚的薪水。

但现实往往骨感,容不下十全十美。这也是为什么候选人常常犹豫不决的原因。

既然什么都要不太现实,那么至少要包含其中一样、两样吧。否则图什么?

BUT,不管你图哪一样,有一点坚决不能妥协,那就是基本工资(Base pay)

再次强调从一个整体薪酬(Total pay)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员工收入架构的现金数字分为固定收入部分 (Fixed pay) 和浮动收入部分 (Variable pay)。

其他非现金部分的福利,带薪年假、带薪病假、补充医疗保险、公司旅游啊什么先放一边。

固定收入部分则包含了Base pay(基本工资),固定补贴,第13薪。

细心的朋友打开劳动合同会发现,只有每个月的基本工资的数字会白纸黑字的打印在首次签订的Offer与劳动合同上。

也只有这部分在理论上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其他任何浮动收入,都是公司视业绩状况而定。不好意思,这又是写在offer和劳动合同上的霸王条款。

不光可给可不给,就算给往往还附加着一系列享受激励计划的条件,比如过试用期才有资格等等。

这种不确定性适用于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奖金以及非现金福利部分。

三个字,不保证!因此,基本薪资是王道

2

尽可能的在薪资谈判阶段拿下匹配职位的薪资

如果新机会赋予了你更高的职位抬头,冠上了Team Leader、 Manager、Director之类,让你内心十分受用,薪水却不如预期;

那么请确保,基本薪资至少是平跳,就算图个名也不可自降身价。

按理说,同一行业,职位的上升意味着薪水的上涨,否则就不合常理。

但一些公司仗着响当当的品牌,会用中下水平的基本工资,外加很多个月的年终奖金和福利来诱惑候选人入坑。

一旦勉强入坑,头顶着薪水撑不起的名号,心里膈应不说,也为以后重新进入人才市场埋下不小的隐患。

还如果新机会属于同一行业的相同职位,那么“钱途”更应成为考虑的第一要素。

通常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期权股份的情况下,基本薪资及整体现金收入上涨低于30%,就等于降薪。

这一幅度已充分考虑了加入新公司后可能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也是经过市场验证比较靠谱的一个数字。

如果你选择承担跳槽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失败的风险,那么请用至少30%的涨幅来给自己打气、说服、买单。

可巧不巧,偏偏卡在来年3月份之前有了心仪的offer,要不要放弃年终奖,终究是一个对于短期现金与长期收益的抉择

如果对方公司是一个还摆的上台面的、理性的公司,那么与之协商在拿完年终奖后入职一般来说都不是个大问题。

如果对方公司特别急需你入职,而你又特别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那么算算基本薪资的涨幅是否远远超过了年终奖的损失,如果是,就果断去吧,目光放长远些。

如果不是,那么请再次判断,你还有没有可能得到更好的,关键是,值得更好的offer。

换句话说,有没有必要这么急?

另外,想好走,一定走

除非您的确属于特别稀缺,公司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人才,否则永远不要拿新offer要胁现在公司涨薪。

即便真给涨了,大多也是缓兵之计。3至6个月之后,合适的新人招到,也是您被迫走人的时候了。

3

基本上所有的公司都会面临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的永恒矛盾。

内部公平性是指,公司内部同样及相似的工作内容,同一职级的同事,薪水差距不可拉得太大。

外部竞争力是指,公司给出的薪资不能太低于市场水平,避免人才被挖;而在挖别人的时候,又要高出市场水平,保证挖人顺利。

但在中国这个瞬息万变、通胀高企的市场,往往公司内部的机制远远跟不上外部的变化。要做到两者兼备,几乎不大可能。

一个员工如果没有经过额外的调薪机制,比如典型的升职带来的涨薪,仅仅凭每年一次的普调;

三年之后大部分员工的薪水都会在市场上被甩得十万八千里远。

因此,为了摆脱无解的内部公平性的桎梏,员工只有往外跳;

为了不被竞争对手“截胡”,公司外部招聘时也不得不给出市场水平上较高的薪资。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其实是一个现实无奈。

企业要么选择吸收高薪外来和尚带来的内部员工波动的风险,要么花大力气说服各方利益相关者给现有员工升级薪资架构、整体大幅涨薪。

显而易见,前者容易多了。

说到底,如果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做了3年,没有得到升职带来的大幅涨薪,那么跳槽是其赶上市场薪资水平的唯一出路

从这个角度看,要不要接offer,选择是不是也容易多了。

如有兴趣探讨更多有关职场话题,请记得联系小鱼噢!

你可能感兴趣的:(企业强推996,年初跳槽前奏响起,应该放弃年终奖接新offer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