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买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在一个城市生活久了,就会有一种无法疏离的归属感,也可能在这座城市看到别人的故事太多了,于是眼睛和内心才开始变得离散。我记得18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生活,在那里我认识了为了各种目的来到这座城的各种人,我记得那时的自己总有一种奇怪的错觉,说不来,也写不出。我们总是喜欢在阅读别人故事的时候把自己数上,然后一点点印证着那一块块在我们身上留下的伤是多么的痛和多么的难以愈合,青春就是这样迷茫且彷徨,没有理由的有了伤口,然后愈合,继而继续撕开来在阳光下曝晒。



从十八岁到现在已有差不多六个岁月的年轮,也早已习惯从一座城飞往另一座城,然后复归继而迁徙的生活,而在我生活过得角落里,每天都能看到无数个对生活二字的解读,我欣赏着他们不一样的人生带给我的各种人生体验,那些就是成长吧,一格一格的悄无声息且满腹辛酸。


我记得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的情景,那次的不约而至是为了一个曾经在我生命中给过我很多的人,那个时候我们是双城,每月一次的来回折返于两座城之间,而我从没觉得在百里之外的我隔这座城有多远,那时,因为有你。多年以后,当我来到这座城的时候,已经没有曾经的熟悉感,尽是结在身上的片片伤疤印证着我与这座城的前度。



我现在去想那个时候的自己,依然会笑出声音,可不知道为什么,笑着笑着眼泪就会挂满脸颊,一切都是因为曾经的一个爱字。林夏对疯子说:谢谢你,你所给我的希望,总是令人那么的绝望。汤显祖题《牡丹亭》中写: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我爱的那个人消失在了这个城的夜色朦胧里,从此彼此再也毫无关系。


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站在城市的过街天桥上看这座城市的车流涌动,听这座城市的鼎沸之声,霓虹灯,高楼,行人,每一件流动的物体都足以让自己思考存在的意义。她说,长大是一种违背自然规律的成长,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血肉模糊、支离破碎。其实想想,在这座城市里,每天都有那么的故事发生着,能活着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北爱里,吴魏在记事本里写:你在纽约,我在北京,漫长的离别里我只做一件事,专职爱你。如果爱情能成为职业该有多好,我永远都不会早退,也永远都不会转行,任期就是这一辈,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就是做你的专职爱人。


而我是个多愁多病身,怎当你倾国倾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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