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程序性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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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学和教育学中,知识和技能的划分始终是一个难题。而且少见有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对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所以,目前流行的知识和技能的概念,仍然是常识性的,人们一般用“知”和“会”来区分知识和技能。

 自从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提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概念(分类)之后,技能与知识的关系看似明晰而实际上又一次陷入窘境。在网上看到许多关于知识与动作技能关系的讨论或阐述(大部分是与心理学相关的专著,但具体作者和版本不详。也有一些是文章或帖子上的内容)。大致观点综述如下。

 一、动作技能属于程序性知识中的一种,与心智(智力、智慧)技能并列

 这种观点认为,技能可以用程序性知识来解释,但人完成的任务不同,其中所涉及的技能也不同。一类为智慧技能,一类为动作技能.从信息加工心理学的观点看,目前我国流行的与技能相对的“知识”概念,实际上是与陈述性知识概念相吻合的,是一个狭义的知识概念。而“技能”概念,是与程序性知识概念相吻合的。

 在信息加工心理学中,技能也被看成是知识的一种类型,所以,在这里,知识的概念是广义的,不仅从一个人会说什么来判断他是否有知识,还包括从他会做什么来判断他是否有知识。所以信息加工心理学的知识观与我国流行的知识观已有了根本性的区别。

 以上认识在众多有关论著中据多。如果这种认识得到公认,那么,传统教育心理学理论将需要重构,目前课改中所谓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三维目标的提法以及体育课标中”知识、技能与方法“的说法将受到严重挑战(因为知识已经包括了技能)。

 二、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但不含动作技能

 这种观点在程序性知识的亚类中把动作技能排除在外,认为,程序性知识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在本质上,它们由概念和规则构成。根据运用概念和规则办事的指向性,程序性知识又分为两个亚类:一类为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另一类为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前一类被称为智慧技能,后一类被称为认知策略。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运用习得的概念和规则加工外在的信息,后者运用习得的概念和规则调控自己的加工活动。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含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和动作技能,动作技能与程序性知识同义。但他们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可以较详细的分析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对动作技能的学习却只字不提或一笔带过。考虑到这些学者多是研究一般教育心理学的,是否他们认为动作技能学习的研究是体育心理学的事情?或是他们对动作技能的学习知之甚少?或是动作技能学习的复杂性足以使它可以单独成为一个领域加以研究?不得而知。

 三、程序性知识是关于如何完成动作的知识,但并非动作技能本身

 持这种观点的较少但见解独到。这种观点认为,程序性知识是指“如何完成某种动作技能的知识,即有关什么时候运用及怎样选择适当的动作技能的知识”。除了可以用书面或谈话的方式测定外,也可以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来测定。程序性知识有时也被称为执行知识。

 有考研网友发帖询问,技能和程序性知识是否一回事?有高手据厦大解析(可能是一本书)回答:“技能是一种活动方式,区别于程序性知识。技能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而程序性知识属于认知经验”。

还有学者撰文指出:教育心理学界对知识、技能与能力的关系争论已久,分歧较大。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认为,知识包括了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技能属于程序性知识。我国心理学家普遍认为,程序性知识不同于技能,程序性知识属于认知经验,而技能属于活动经验,程序性知识与技能不能等同(汤仕平.浅析程序性知识与技能的关系)。

 四、广义的知识概念应包含动作技能,狭义的知识概念专指陈述性知识

 有本书对知识做了个分类,认为: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知识概念仅指陈述性知识;广义的知识概念包含三类知识,即陈述性知识、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和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

 这种分法很聪明,用广义和狭义之分把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化解了。理论上讲运动技能应归属于知识(程序性知识)范畴,具体讲我们只研究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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