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字音乐与互联网传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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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最早的数字化是我们能从互联网搜索并试听第一首歌开始,但在同时期还出现了通信商的“彩铃”,这都是音乐数字化的开始。我们知道,互联网是一个不同于电视,广播等任何一种形式的有声媒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速度和电视,收音机等设备的技术更新速度也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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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互联网+音乐”主要是指发挥互联网在音乐行业中各个环节的优化组合作用,将互联网的最新成果与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传播等与音乐行业有关的各个领域进行更深程度的融合,形成更为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音乐行业发展新形态,构建一种音乐行业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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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想推广歌曲,只需要把握住主要媒介的主要频道即可,但如今,互联网的推广形式太多:音乐app,短视频,网剧,电影,让人无法把握。与此同时,版权也成了一个问题。虽然现在各类音乐app对版权问题的把握越来越细节化,规范化,但是如今爆火的段视频形式中的音乐使用还属于一个灰色地带,经常出现歌曲爆红,创作者却拿不到太大回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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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研究的就是如何在如今的互联网环境下高效合法地推广优质的音乐作品。互联网时代信息爆炸,音乐也越来越多,虽然现在的推荐算法能较好的推荐喜好歌曲给用户。但其实很多音乐往往因为它所关联的电影、故事或者人物所出彩,纯粹的音乐推荐并不能让发烧友了解到这些传奇的故事。就像最近比较火的“一个”,每天只推送一张画、一篇文字和一个问答。如果专注在优质音乐内容的发掘、背景故事梳理及每天仅一次的推送,未尝不能打动一部分用户。当然,这也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产品形式,盈利模式将成为这类产品的瓶颈。比如现在做音乐内容推送的“余音”,每期都会推荐音乐人和歌单,虽然我很喜欢这种“猎奇音乐”的感觉,但是也一直比较担心他们的盈利模式。(部分借鉴《互联网音乐还有什么机会》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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