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狂犬病(一)

别傻了,年轻人,你安于贫穷的样子,一点都不值得人尊敬,哪怕就是个比你还穷的人,看不起你都没有什么错。

穷的心安理得的人,活该被人戳脊梁骨,也不配谈理想,不配拥有爱情,就是夜里做一场呼风唤雨的美梦,也会累得你大汗淋漓、饥肠辘辘、伤筋动骨的,而天灾人祸这一生都会陪着你,如影随形。

那些安于贫穷的年轻人,论风范,不及打扮精巧的乞丐;装清高,又花着父母的血汗,嫌弃果腹的三餐;你仇富,就是自卑。

这个世界,连苍蝇都不吃垃圾了,你的餐桌上却还摆着发臭的剩饭;你要是不生病,几千年的生物学规律都是悖论;你要是不穷,我还写个什么劲?你要是不穷死,我写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不要为一穷到死的年轻人抱不平,穷不思变就是罪过,穷还有理,天理难容。

总之,一入穷途误一生。


我这两天老是听见耳朵边上有警笛声,在食堂吃过饭之后,我躺在宿舍那张堆满了衣服和书的床上,仔仔细细回忆了很久。

妈的,八成是因为上次在张柳家的苹果园里摘苹果被狗咬了,没打针。

我拿出手机,在百度上搜索狂犬病的症状,越查越觉得自己就是得了狂犬病——看见水头晕,恶心,不愿意喝水,耳朵总是出现幻听。

我觉得我快要死了,可是我都没有离开过L城,最可恨的是我的父母,明明可以去大城市读一个私立大学,偏偏要让我在家门口读这么一个所有人都在“混”的大专,我恨他们,如果他们当初努力,我就不需要过这样的生活。

我也想住洋楼,开豪车,我也想换个漂亮的女朋友,不用别的,就我们班上身材好穿的又性感的那个朱倩,要是能跟她约会,妈呀,想想都过瘾。

因为脚上那双鞋有些挤脚,我就在宿舍的阳台找了找上次军训穿过的迷彩鞋,提起来闻了闻,两只都已经没有脚臭味了,我从鞋洞里抽出那双袜子,抻了抻,搓了搓被鞋子挤得有些水肿的脚,套上那双袜子,然后穿上了那双迷彩鞋。

蓝色修身牛仔裤配绿色的迷彩拖鞋,我照照镜子觉得还不错。

我又想起自己大概是真的得了狂犬病了,我想确定一下我的病情,于是按照网上说的,去公共洗漱间打了一盆水,盯着那盆水看了十来分钟之后,竟真的有些头晕想吐了。

网上说,这样下去还能活一周。

我忽然想起我爸前天才把学费打在学校的建行卡上,整整五千,我决定要赶在学校扣费之前赶紧把钱全取出来,决不能便宜学校。

我紧张极了,找了整整半个小时,才从桌子上的方便面袋子下面找到那张已经看不见账号的银行卡,一个健步冲到了学校的ATM机旁边。

我满意地把卡插进去,输入我的密码,查询余额。

学费已经扣了,卡上就剩50块。

我恼火极了,盯着哪行数字,骂出了声。

我走到女朋友的宿舍楼下面,给她打了个电话,然后坐在一个共享单车上面,盯着女生公寓的大门等着她。

你可能感兴趣的:(别了,狂犬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