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交加,只为生活——《许三观卖血记》

心酸,沉重,难过,无言。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心里五味杂陈。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无知和好奇。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无奈和不舍。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感激和愚蠢。

第四次卖血 ,是因为贫穷和饥荒。

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为了孩子的前途与健康,宁愿舍弃自己的性命也求着血准许他卖血。

母亲改嫁,父亲去世,13岁的许三观被四叔和爷爷收留,认识了根龙和阿方,也在他们的解说下了解到了卖血的“价值和意义”。

在四叔的村子里,每个男子汉都卖血,不买点血都讨不到媳妇。于是,他跟着阿方和根龙一起去卖了血,然后用这钱娶了许玉兰。

婚后的日子和和美美,许玉兰生下了一乐、二乐、三乐。这三个儿子一天天长大,日子却在平平淡淡中泛起波澜。

原来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原来自己竟替别人养了13年的儿子,恰逢此时,一乐又把方铁匠的儿子头打破,付不起医药费的铁匠无奈下搬走了许三观家中的桌椅等家当。

舍不得自己半辈子打拼下的物什,他找到李血头,卖了四百毫升的血。为了别人的儿子和自己的家庭,这个善良的男人第二次卖了自己身上的血。

闷闷不乐的她想起来了年轻时认识的李芬芳,后来在看她的时候与她发生了关系,他为了给她买些东西,和又再一次跟着根龙、阿方卖了血。

后来,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灾荒……饥饿充斥在每一个家庭,连着喝了几个月的稀粥后,许三观又去医院卖了一次血,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

因为贫穷,因为饥饿,因为家庭,他再一次选择卖血。

饥荒过去了,文革过去了,知青下乡开始了,一乐,二乐紧接着下了乡,留下来的三乐进了机械厂。

一乐第一次从乡下回家便十分羸弱,送他再次离开时,许三观去医院卖了四百毫升的血,临别时交代大儿子如果吃不下饭就给自己买点好的,再给二乐给一些,钱要用在刀刃上。

不到一个月,二乐队长来家里吃饭,为了讨好这个队长,以便儿子早点回城,他又去卖了血。这次卖血的他听根龙说,阿方卖血败了身体,又亲眼见证根龙卖血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回到家的他昏昏沉沉,睡了会不得不起来招待队长,陪着一起喝了有一瓶多白酒。晕眩、恶心、乏力……可是一想想二乐的前途,他便也顾不得那么多。就这样,从黄昏喝到夜半,队长离开后,他昏昏沉沉地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日子并没有平静,一乐得了肺炎,二乐也生了病为了大儿子,他一路卖血卖到了上海,从前一个医院到后一个医院,从后一个医院再到下一个医院……卖血买到手脚冰凉,全身颤栗;卖到意识模糊,虚弱无力;最严重的一次卖到休克输血。

但最令人心酸的,是他在意识模糊时仍然坚持不去医院的抵抗,是他休克输了血醒来之后求着医生把血抽走的绝望……这是这本书中最催人泪下了情节。

余华笔下的许三观,是一个女人的丈夫,是一个儿子的父亲,更是一个平凡普通的男人,没有撼天动地的能力,却有着顶天立地的担当…

读完全书,被许三观的善良感动, 也被许三观的责任心感动,但更被他的幽默和大度打动。

即使知道儿子不是亲生的,最终在内心的挣扎下,舍得把卖血得来的钱给他买面条,愿意在陆小勇进医院时让一乐爬上陆小勇家的烟囱为这个不认亲儿子的人叫魂 ,会为了这个儿子卖血帮他看病……

当他六十岁路过那家胜利饭店时,突然想起自己半辈子卖血都是为了家庭,为了别人,忽然想去为自己卖一次血,想再吃一次猪肝,再喝二两黄酒。

六十岁的他,兴致勃勃地走进医院,当年的李血头换成了年轻的沈血头,说话难听,说他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许三观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走,哭成了泪人,左邻右舍传话叫来了一乐二乐三乐,叫来了许玉兰,却没有叫走许三观的悲伤。

“许玉兰,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半生的苦难,让他变得杞人忧天。

许玉兰带他走进原来的那个胜利饭店,带他吃了卖血要去吃的猪肝,给他点了卖血要喝的黄酒。

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

从前卖血,是为了家庭、为了生活,现在卖血,只是想为自己……这不是一顿饭,而是走过半生苦难的一次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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