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给三个班的孩子讲了加减法的验算,在三次讲课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了讲验算的关键之处在哪里——那就是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要验算、怎么验算。为了让学生自己总结出这两个关键之处,再结合三次课堂上生成的内容,我认为不能够用单纯的正向思维来授课,即不能先告诉学生这节课讲的是什么、学习目标是什么,而是要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发现问题,并为了解决问题独立思考,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通过分析总结该方法,发现这种方法的作用、或者说使用这种方法的目的。
以减法的竖式为例,我给孩子们的是这样一个情境:小张要买两张车票,合计要用599元钱。小张现在的银行卡里还有800元,那么小张目前有的钱够买车票吗?如果够的话,小张买完还能剩多少钱呢?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孩子都知道列横式是是800-599,列竖式为:
接下来,就可以请学生在练习纸上完成竖式的计算。学生计算完之后,教师再进行计算,学生观察教师的计算过程。在计算时,我故意犯了一个错:从个位开始向高位计算,个位减个位,0-9是减不了的,那么个位就向十位借位,但是,十位上也没有数字,于是十位继续出发,向百位借位。百位借给了十位一个百,此时百位上就不再是8个百了,而是7个百。
借出去的一个百就回到了十位,因为十位只能是几个十这样的数字才能出现,于是一个百就转变回了十个十。
现在十位有数字可以借给个位了,个位再次来借位,借到了一个十,并给十位打上了一个“借条”,即借位标志,这样,个位就从0变成了10。注意!这里的十位本来有十个十,借给了个位一个十,应当还剩下9个十,但是我在这里故意出了一个错,并没有把十位上的十个十减去一个十,个位直接增加了一个十。
这时候,再按照从个位开始计算的过程,个位上是10-9=1,十位上10-9=1,百位上是7-5=2,最终结果等于211。
由于我在计算过程中故意卖的破绽,学生早已经发现,纷纷举手想要纠错。我故意说:“我觉得我算的挺对的,你们怎么说是错的呢?那你们要找出证明我错了的方法。”学生七嘴八舌,有人说老师你再算一遍吧,我说,再算一遍太麻烦,而且我再算一遍还是写的跟第一遍一样,肯定还是这个答案呀。有的学生说,老师,你把211和599加起来,看看是不是等于800。这个孩子抓住了精髓,我赶紧追问,为什么要把他们加起来呢,这个题原本不是个减法算式吗?学生说,本来599被减去了,现在再把它加回来,看看还是不是原来的答案。这里,我就顺势说,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是减法倒过来就是加法,也就是说,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讲加法的验算是,也要点出加法倒出来就是减法,即减法是减法的逆运算。
我说,那我们就来试试吧,看一下真理到底是站在哪一边?我板书竖式,211+599。从个位开始计算,个位加个位,1+9=10,需要进位。十位上原本是1+9,再加上刚刚进位的一个十,一共11个十,其中的十个十转化为一个百,继续进位。百位上原本是2+5,再加上新进位来的一个百,一共是8个百。这样,就得到了和是810。
学生们一看答案,就说,老师你看,比小张原来的800元还多了10元,这可对不上了。我故作疑惑,怎么会这样呢,问题是在哪里呢?学生们说,是出在那个211上!我假装恍然大悟,哦!你们是说一开始的800-599不应该等于211,可是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有什么别的方法能够证明我的答案有错误的。学生们一听这个错纠正不过来,更激动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最终,有一个学生说,800可以再去减211,看看是不是等于599。我再次故作恍悟,问,你们是说800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买车票的钱,一部分是剩下的钱,我们刚才是从800里去掉了买车票的钱算出了剩下的钱,现在我们可以重新改变顺序,从800里去掉刚才算出的剩下的钱,看看是不是买车票用的钱,你们是这个意思吗?学生们纷纷道就是这个意思,我说,那事不宜迟,我们赶紧看看到底结果是怎么样的。我板书竖式,800-211,计算得出了结果是589。
学生们又笑了起来,说,老师,你算出来的车票钱是589,这跟小张花的599又对不上了!我再次发问,这个竖式计算出问题,原因是在哪呢?学生们齐声道,还是出在那个211上!我赶紧适时总结:我们写后面这两个竖式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验证一下最开始的那个竖式计算的结果对不对。那么这个用竖式来验证的方法,就叫【验算】,并把“验算:”板书在两个验算竖式之前。随后,我又把原本的竖式计算了一遍,进行了一次正确的验算,在同学们“不放心”的审视中,加深了对这个过程和验算过程书写格式的印象。
到了这个时候,两个学习目标其实都已经达成了:一个是为什么要验算,孩子们已经知道,是为了检验原来的计算正确与否;一个是怎么进行验算,利用加减之间互逆的关系,就可以进行竖式验算。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进行简单的练习。经过课堂练习,孩子们已经基本熟练掌握了两种验算方法,而在一开始接触验算时,最好让孩子两种方法都练习一下,全方面的加深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