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类

5.1 类的成员

类的类型成员

除了定义数据和函数成员外,类还可以自定义某种类型在类中的别名。由类定义的类型名字和其他成员一样存在访问限制:

Tips:用来定义类型的成员和普通成员不同,必须先定义后使用,因此类型成员通常出现在类开始的地方。

class Screen {
 public:
    // 类型别名, 等价于: using pos = std::string::size_type
    typedef std::string::size_type pos;
 private:
    pos cursor = 0;
    pos height = 0, width = 0;
    std::string contents;
};

类的函数成员

1. 声明与定义

Tips:定义在类内部的函数是隐式的inline函数。

类的成员函数必须在类的内部声明,但是它的定义既可以在类的内部也可以在类的外部。

2. this指针

Tips:this是一个常量指针,不允许改变this中保存的地址。

成员函数通过一个名为this的隐式参数来访问调用它的哪个对象,当我们调用一个成员函数时,用请求该函数的对象地址初始化this。

3. const限定符

Tips:常量对象,以及常量对象的引用或指针都只能调用常量成员函数,因此如果一个成员函数不改变调用它的对象的内容,那么最好申明成const成员函数。

默认情况下this是指向类类型非常量版本的常量指针,C++语言允许把const关键字放在成员函数的参数列表之后,用于表示this是一个指向常量类类型的常量指针。

4. 返回this对象的函数

Tips:一个const成员函数如果以引用的形式返回*this,那么它的返回类型将是常量引用。

// 将this对象作为左值返回: 返回的是对象本身而非对象的副本
return *this;
5. 内联函数

Tips:和我们在头文件中定义inline函数的原因一样,inline成员函数也应该与相应的类定义在同一个头文件中。

在类中常有一些规模较小的函数适合于被声明成内联函数,其中定义在类内部的成员函数或者友元函数是自动inline的,在类的外部我们可以用inline关键字修饰函数定义将其显式声明为内联函数。

6. 友元函数

类的友元函数包括两种,它们都可以访问类的私有成员:

  • 普通的非成员函数作为友元
  • 另一个类的成员函数作为友元
class Foo {
    // 非成员函数作为友元
    friend std::istream &read(std::istream&, Foo&);
    
    // 另一个类的成员函数作为友元
    firend void Bar::clear();
};
7. 引用限定符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一个对象上调用成员函数不需要管该对象是一个左值还是右值,比如:

string s1 = "tomo", s2 = "cat";
auto n = (s1 + s2).find('a');  // 在一个string右值上调用find成员
s1 + s2 = "test";              // 对一个string右值赋值

在旧标准中我们无法阻止上述这种使用方式,为了维持向后兼容性,新标准库类仍然允许向右值赋值。但是在新标准中如果我们想在自定义的类中阻止这种用法,可以强制左侧运算对象(即this指针指向的对象)是一个左值。

class Foo {
 public:
    // 左值引用限定符: 拷贝赋值运算符只可向可修改的左值赋值
    Foo &operator=(const Foo &rhs) & {
        return *this;
    }
};

Foo a, b;
a = b;             // 正确
std::move(a) = b;  // 错误: 不可向右值赋值

和左值引用限定符用法相似,右值引用限定符&&表示该成员函数只可应用于右值。我们可以综合引用限定符和const限定符来区分一个成员函数的重载版本:

class Foo {
 public:
    // 用于类型Foo的可改变的右值: 提高排序性能
    Foo sorted() && {
        // 本对象为右值, 可以原址排序
        std::sort(data_.begin(), data_.end());
        return *this;
    }
    // 可用于任何类型的Foo
    Foo sorted() const & {
        // 本对象是const或者一个左值, 不能原址排序
        Foo ret(*this);
        std::sort(ret.data_.begin(), ret.data_.end());
        return ret;
    }
 private:
    std::vector data_;
};

类的数据成员

编码规范:最好将所有数据成员声明为private,除非是static const类型成员,数据成员的存取函数一般内联在头文件中。

1. 类数据成员的初始值

Tips:当我们提供类内初始值时,必须以符号=或者花括号表示。

struct Foo {
    // 默认构造函数
    Foo() = default;
    // 接受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 d和i使用类内初始值值初始化
    Foo(const std::string &s) : str(s) { }
    // 接受三个参数的构造函数: 通过构造函数初始值列表初始化
    Foo(const std::string &s, double d, int i) : str(s), d(d), i(i) { }

    std::string str;
    // 类内初始值: 等于号=表示
    double d = 3.14;
    // 类内初始值: 花括号表示
    int i{5};
};
2. 可变数据成员

Tips:一个可变数据成员mutable data member永远不会是const,即使它是const对象的成员。

有时我们希望能修改类的每某个数据成员(即使是在一个const成员函数内),可以通过在变量的声明中加入mutable关键字来实现。

class Screen {
public:
    void some_member() const;
private:
    mutable size_t access_ctr;  // 可变数据成员, 用于记录成员函数被调用的次数
}

void Screen::some_member() const {
    ++access_ctr;
    // do something
}
3. 类的友元类

Tips:友元关系不存在传递性,类的友元的友元不是它的友元。

class Foo {
    // Bar的成员可以访问Foo类的私有成员
    friend class Bar;
};

5.2 类的静态成员

简介

有的时候类需要它的一些成员与类本身直接相关,而不是与类的各个对象保持关联。

声明静态成员

我们可以在成员的声明之前加上关键字static使得其与类关联在一起,静态成员可以是public或者private的,它的类型可以是常量、引用、指针或者类类型等。

Tips:静态成员函数不与任何对象绑定在一起,因此它们不包含this指针,也不能声明成const的。

class Account {
public:
    void Calculate() { amount += amount * interestRate; }
    static double rate() { return interestRate; }
    static void rate(double);
private:
    std::string owner;
    double amount;
    // interestRate对象被所有的Account对象共享
    static double interestRate;
    static double initRate();
};

使用静态成员

我们可以使用作用域直接访问静态成员:

double r = Account::rate();

虽然静态成员不属于类的某个对象,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使用类的对象、引用或者指针来访问静态成员:

Account ac1;
Account *ac2 = &ac1;

double r;
r = ac1.rate();
r = ac2->rate();

定义静态成员

1. 定义静态函数成员

和其他的成员函数一样,我们既可以在类的内部也可以在类的外部定义静态成员函数。当在类的外部定义静态成员时,不能重复static关键字(类似explicit关键字),该关键字只出现在类内部的声明语句:

void Accout::rate(double newRate) {
    interestRate = newRate;
}
2. 定义静态数据成员

Tips:类似于全部变量,静态数据成员被定义在任何函数之外,因为一旦它被定义,就将一直存在于程序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不要在头文件foo.h中定义静态数据成员,会存在重复定义的问题(foo.cppmain.cpp中都有该静态数据成员的定义)。

由于静态数据成员不属于类的任何一个对象,所以它们并不是在创建类的对象时被定义的,这意味着它们不是由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的。而且一般而言我们不能在类的内部初始化静态成员,而应该在类的外部定义和初始化每个静态数据成员。

// 定义并初始化一个静态成员
double Account::interestRate = initRate();

Tips:要确保静态数据成员只定义一次,最好是把静态数据成员的定义与其他非内联函数的定义放在同一个文件中(放在源文件foo.cpp中)。

3. 静态数据成员的类内初始化

通常情况下,类的静态成员不应该在类的内部初始化。但是我们可以给静态成员提供const整数类型的类内初始值,不过要求静态成员必须是字面值常量类型的constexpr

class Account {
 public:
    static double rate() { return interestRate; }
    static void rate(double);
 private:
    static constexpr int period = 30;  // period是常量表达式
    double daily_tbl[period];
};

// 即使一个常量静态数据成员在类内部被初始化了, 通常情况下也应该在类的外部定义一下该成员
constexpr int Account::period;

继承与静态成员

1. 基类中的静态成员只有唯一实例

如果一个基类定义了一个静态成员,则在整个继承体系中只存在该成员的唯一定义。不论从基类中派生出多少个派生类,对于每个静态成员来说都只存在唯一的实例。

2. 基类中的静态成员的访问控制规则

基类中的静态成员遵循通用的访问控制规则:如果基类中的静态成员是private的,则派生类无权访问它;如果基类中的静态成员是可访问的,则我们既可以通过基类使用它也可以通过派生类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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