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人,是法家学派代表人物;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于一身。
将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韩非著有《孤愤》《五蠹(d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文章,后人收集整理编纂成《韩非子》一书。
下面来聊聊这位法家人物:
1.出使秦国
韩非本身不善言辞,所以潜心著说;很多能写的人,能够写得头头是道,但往往不善于言辞。
公元前257年 ,韩非痛恨治理国家不能任用贤明人才,反而提拔浮夸之人,开始埋头著述。
所以说得少了,就有大量时间写作,反而输出多了,反而有了成就,也就应了《易经》中的那一句话,一阴一阳之谓道。
韩非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才华,看到韩非文章后说:寡人若能见到此人,与他交游,便是死也没遗憾了。
秦始皇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2.有口吃的韩非
韩非有轻微口吃,但却是文笔流畅的优秀作家;其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
韩非总结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成为法家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韩非着重总结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
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韩非将三者紧密结合:
“法”是指健全法制,强调了“以刑止刑”,“严刑重罚”的思想。
“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势”指的是君主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要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韩非明确提出“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积极影响。
儒家讲究“礼不下庶(shù)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发展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
为了使君主的神圣权力不受侵犯,韩非主张尊君卑臣,并提出要“强公室,杜私门”,主张对那些私门势力和好比恶虎一样的权臣,要散其党收其余。
所以,可以看出,法家完全是为君主服务的。
3.狱中被害
李斯,姚贾(jiǎ)陷害韩非,诋毁他说:韩非是韩国公子;如今您想兼并诸侯各国,韩非终究向着韩国,而不会向着秦国,这是人之常情;如今您不任用他,留他很长时间才放他回去,这是给自己留下后患,不如加罪于他,依法惩治他。
秦王认为他们说得很对,便将韩非交法官治罪。
李斯指使人送毒药给韩非,让他自杀;韩非想亲自向秦王表白,没能见到;后来秦王十分后悔,派人赦免韩非,韩非已经死了。
公元前262年,秦将白起率兵攻韩,一下攻取五十城;韩国上党郡守降赵,韩国统治层开始分崩离析;青年韩非开始上书,这个历程约为五年。
公元前253年,荀子离开稷(jì)下,来到楚国,春申君任命其为兰陵(líng)令,继续授徒教学;在此前后,韩非投奔荀子门下,学帝王之术,同学者有李斯等人。
公元前235年,秦国攻韩,韩王在危急关头召见韩非,与韩非谋划削弱秦国的实力。
公元前233年,韩非被李斯设计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