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怎样的文笔让意淫文变成了高分小说

这是“乔克儿陪你读书”的

第“16”本书

Ps:徐静蕾根据本书改编了一部同名电影,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中国。本文的插图都将来自这部电影。(国外的资源找不到)

所有有关爱情的文艺作品,倘若一方死心塌地、毫无条件地深爱着另一方,这样的文艺作品,多半不会被看好。

比如,一个高个、多金、有才的男主爱上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主,人们就会戏称为玛丽苏。

再比如,一个有天赋、有背景、清纯美丽的女主,不顾一切地爱上一个平凡但暂时没什么花头的男主,甚至陪伴他一起成长,这类小说就是网络意淫文(类似《斗破苍穹》的设定)。

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设定稍微高级些,但它和网络意淫文的本质也没多大区别。

它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疯狂爱上一个多金且风流作家R的故事。

女主在长大过的过程中,不断地变优秀,但是她的爱却一直是卑微且深厚的。

其实,一般这样的设定对于理性的我而言,多半会吐槽几句“好假”。

但这次我却是被扎扎实实地感动到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茨威格那高超到让人望尘莫及的文笔。

茨威格的小说在意境上把握的非常到位,整部小说都是一个知名作家R读一个陌生女子的信的过程,结尾和开头遥相呼应,读完后让人感到怅然若失。

至于信的内容,又用倒叙夹插叙的形式。

用倒叙的形式,可以在开篇就放出很多问题,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已经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却对我一无所知。”

我想,是个男人心头都会一紧:

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故事,这个孩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一、爱之起源

故事发生在维也纳,这个陌生女人是R的邻居,她和懦弱的单亲妈妈一起生活,尽管两人深居简出,但还是常遭人欺负。

在R还没有搬到这来租住之前,这儿的原住户把房间弄得油腻不堪。

几天后油漆工、粉刷工、清洁工就把房间收拾地干干净净。

R的老仆人先在这住了下来,他对周围所有人都客客气气地打招呼,一提起R的名字,他总带着某种崇敬。

通过对很多细节的详尽描写,作者告诉我们R是个有钱且受人尊敬的人。

那么,作者是如何来形容小女孩对有钱人的仰慕的:

“在你本人还没有闯入我的生活之前,你身上就围上了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R的富贵让她仰慕,还有R的博学让她崇拜:

“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而且都看过了,还懂得所有这些文字,他还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

想到那么多书,我心里就滋生起一种难以形容的敬畏之情。”

她因仰慕、崇拜从而对R产生了好奇心,于是就开始对R日思夜想,乃至窥探他的起居。

她爱上R的一刻,用我的话来说,就是被R温柔地看了一眼。

用作者的话来说是这样的:

“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你就以你那焦躁、敏捷的姿态——这姿态至今还使我对你倾心——从踏板上跳了下来,要进门去。

一种下意识逼着自己为你打开了门,这样我就挡了你的道,我们两人差点儿撞个满怀,你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这眼光就像是脉脉含情的表示,你还向我微微一笑。”

(没错,徐静蕾找了姜文来演作家R)

怎么表达陌生女人对R的爱?

我会估计会这样写:“别看我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但我真的非常爱你。”

而作者的情话就牛逼了,各种对比、譬喻:

“我对你永远忠贞不渝,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让人不抱希望,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

它与成年女人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的挑逗性的爱情完全不同。

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将他们的全部热情聚集起来,其余的人在社交活动中滥用自己的情感,在卿卿我我中把自己的感情消磨殆尽,他们听说过很多关于爱情的事读过许多关于爱情的书。

他们知道,爱情是人们的共同命运。他们玩弄爱情,就像玩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爱情,就像男孩子跨呀他们抽了第一支香烟。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了我的命运之中,就像跌入了万丈深渊。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这段的文笔让我对这个陌生女人对R的爱尊重了起来。

二、奢华的单恋

既然这个陌生女人爱上了R,那她是怎样爱的?

为他改变:

“原先学习不太认真,成绩中等,现在成了第一名;开始看书,因为你喜欢书;开始坚持不懈地练习弹琴,因为你会喜欢音乐。”

如何表达见到R时的紧张?

我可能会写:“一看到他,我就手心冒汗,心砰砰地跳。”

而作者是这样写的:

我的心像琴弦一样绷得紧紧的,你一出现,它就不住地奏鸣。

如何表达思念?我就不献丑了,直接上作者写的:

“对你的生活我只是匆匆地偷望了一眼,因为约翰,你那忠实的仆人,是一定不会让我仔细观看的,可是就是这么看了一眼,我就把整个气氛吸进了胸里,这就有了入梦的营养,就能无休无止地梦见你,无论醒着还是睡着。

陌生女人的母亲要和继父去因斯布鲁克了,于是,她想去找R,求他收留自己做一个奴仆,但是R不在。

“我的两只脚痉挛了,紧紧蜷缩在一起,我的胳膊颤抖着:

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在这漆黑的夜里,可真把人冻死了。

但是我等待着,等待着,等待着你,宛如等待着我的命运。

她在寒冷的夜里等他,直到凌晨两三点,才发现R带了一个女人回来。

到了继父家,她本可以过上惬意的生活,看音乐会、穿好看的花衣服,但是她却选择过清淡的生活。

“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单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再有,我怀着一股热情,只希望生活在你的心里,我不愿让别的事情来转移这种热情。”

在异乡表达对R的思念:

“整个世界,只是和你有关,它才存在;

我在维也纳的报纸上翻阅音乐会和首演的广告,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哪些演出会是你感兴趣;

一到黄昏,我就在远方陪板这你,想象着:

现在你进了剧场大厅,现在你坐下来了。”

虽然继父很有钱,也对她很好,但是她还是坚持回到维也纳,住在亲戚家,在一家服装店上班。

三、付诸巨大努力的偶遇

5年后,当她长到18岁,出落成了一个美人,她再次来到维也纳。

“这座城市,这座曾经如此陌生、如此毫无意义地在我四周喧嚣嘈杂的城市,现在才有了生气,我现在才重新复活,因为我感觉到你就在我近旁,你,我那永恒的梦。”

到了维也纳后,她白天去洗衣店上班,晚上就在楼下等着和他邂逅:

“我在店里干活一直干到六点钟才结束,活计很重、很累,但我很喜欢;因为工作很杂乱,我对自己内心的不安也就感到不那么痛楚了。”

当她看到R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感到嫉妒:

我的心突然颤了一下,把我的灵魂也撕裂了,这时我感觉到对你有一种新的、异样的感情。”

在楼下等R,最难的不是等R出现,而是等R注意到她,并认出她。

R终于注意到她了,被她的美貌吸引,他主动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饭。

吃完饭,风流的R文她是否愿意上他那去聊会天。她马上就说,“好啊。”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在作者的笔下就变得浪漫极了:

“我知道,一个女人,即使她心里火烧火燎的,想委身于人,但是她们通常总要否认自己有这种打算,还要装出一副惊恐万状或者怒不可遏的样子,非等男人再三恳求,说一通弥天大谎,赌咒发誓并做出种种许诺,这才愿意平息下来。

我知道,也许只有那些吃爱情饭的几女,或是幼稚天真的小姑娘才会兴高采烈地满口答应那样的邀请。

但是在我心里,这件事只不过是千百个白天黑夜所凝聚、而现在突然迸发的相思而已。

十八岁的她,还是个处女,但她早已做好了委身与R的准备。

R做了羞羞的事,且对方还是个处女,总要负点责的咯。

为了凸显这个陌生女人对R深厚的爱,茨威格说出了广大渣男的心声:

“因为我对你毫无反抗,我压制了因羞怯而产生的忸怩,只是为了使你无法猜到我对你的爱情的秘密,要是你猜了出来,准会把你吓一大跳的,因为你喜欢的只是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你生怕干预别人的命运。

你喜欢对所有的女人,像蜜蜂采花似的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愿做出任何牺牲。”

也就是说,我知道你只是想玩玩不想负责,于是,我就顺了你的心愿。

夸张是作者的惯用手法,茨威格的夸张,带着浪漫:

“那天夜里我一睁开眼,感觉到你在我的身边,总是感到奇怪,星星怎么没有在我头上闪烁,因为我真觉得自己到了天上了。”

(剧组小气了啊)

临走时,R在书桌上拿了四朵白玫瑰给她。

在接下来的几天,R和她又发生了两个晚上的关系,然后R就去旅行了。

R走后,她每天都去打探他的消息,虽然心里很苦,但她一点也不怪他:

“我爱你,爱的就是这个你:感情炽烈,生性健忘,一见倾心,爱不忠诚。”

随后他们又约了两次,如胶似漆的三夜后,她就怀孕了。

四、为爱受苦

她之所以如此肯定孩子是R的,是因为她在R离开后为他守身如玉。

“我的身子任你紧紧贴过之后,我就有了一种神圣的感觉:

我怎么能把自己既给你,又给别人呢?

你是我的一切,而别人只不过是从我生命边上轻轻擦过的路人。”

既然怀了R的孩子,她为什么不把有了孩子的事告诉R呢?

作者巧妙地把这个陌生女人的“蠢”转化成了“深情”:

“我要保持我的自尊心,我要让你这一辈子想起我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

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也不愿让你背上这个包袱,我要使自己成为你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的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你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这又是广大渣男的心声)

在临产前,她的日子很难,她不敢把怀孕的事告诉家人,也倔强地没向家里要钱,一个洗衣女工还从柜子里偷走了她最后的一点钱。

因此,她只能住进一家穷人和走投无路的女人才去的妇产科医院。

生孩子的过程很痛苦,简陋的医院对她而言就像是地狱,但她仍然毫无怨言。

如由于那些时刻我还得再进一次地狱,而且事先知道我将受的苦,那么我还愿意再进一次,我亲爱的,愿意再进一次,再进一千次。

生完孩子后,她把对R的爱转移到了孩子身上。

为了让孩子获得优渥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找有钱的情人。

因为她的美貌,那些有钱有势的情人都对她很好。

他们感激她,向她求婚,但她都拒绝了,她甚至放弃了做伯爵夫人。

万一她有幸再次遇见R了呢?为了这个渺茫的机会,她必须保持单身。

五、永远的陌生女人

十年后。

R回来了,和她处在一个共同的高档圈子里,他们常去同一个地方。

和朋友去夜总会,她感到有人在偷看她:

“我觉得仿佛有种什么冷冰冰的或者灼热的东西猛地放到我的心上,我竭力振作精神,正襟危坐,因为你和几个朋友坐在邻桌,用欣赏的、略带色眯眯的眼光看着我,用那种每每把握撩拨得心旌飘摇的目光看着我。

十年来你第一次又以你气质中所具有的全部本能的、沸腾的激情盯着我,我颤抖了。”

她本来和朋友一起把大衣存放在一个衣柜里的,现在大衣也不要了,为了R甚至不惜出卖朋友。

“同我急于再一次吻你的嘴唇,再一次听你温柔地对我说话相比,友谊对我来说算的了什么?

我的存在又算的了什么!我就是如此地爱你,现在一切都过去了,都消逝了,此刻我可以告诉你了,我相信,哪怕我已经死在床上,假如你呼唤我,我就会立即获得一种力量,站起身来,跟着你走。”

一夜风流后,第二天,R和她吃早餐时告诉她自己即将去北非。

这时她激动了,她忽然站起来长时间地盯着他:

“我过去爱过一个人,他也老是出门旅行。”

R安慰她说,“会回来的。”

“是啊,不过到那时也就忘掉了。”

“美好的东西是忘不了的,我永远也忘不了你。”

同时,R低下头看着她,仿佛在认真记住她。

其实我认为R只是做做样子,因为R对所有女人都温柔,但在作者的笔下,这样的凝视在陌生女人那里就成了惊涛骇浪:

我感到这目光透进了我的心灵,在探索、追踪、在吮吸我的整个生命,这时我以为,盲人终于、终于复明了。”

但是R依旧没认出她来。

18岁她成为花季少女,为了他离家出走来维也纳找他,他没认出来。

十年后,她成了他孩子的母亲,以雍容华贵的姿态站在他的面前,他还是没认出来。

接下去R做了更过分的事:小心翼翼地塞给她钱。

这时整部小说来到了矛盾的高潮:

“所有的人都很娇惯我,大家都对我很好——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掉了,只有你,只有你从来没有认出我!”

“你,从来都没有认出我,你从我身边走过像是从一条河边走过,你踩在我身上如同踩着一块石头,你总是走啊,不停地走,却让我在等待中消磨一生。

她含着泪逃离了,走前把R塞给她的钱全部留给了老仆人。

连老仆人都认出了她,唯独R没有。

六、余生的思念

在陌生女人和R分开的那十年,每逢R过生日,她都会给R送一束白玫瑰。

R会把花插在桌前的蓝色花瓶里。

R读陌生女人来信的那天晚上,正好是他的生日。

在信中,陌生女人告诉R,如果他看到这封信,那她一定是死了。

因为如果她没死,她一定会把这份秘密永远保留下去。

在信的结尾,陌生女人向R提出了一个请求:

“你每逢生日——生日是一个想起自己的日子——都买些玫瑰来供在花瓶里。请你这样做,亲爱的,请你这样做吧,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亲爱的亡灵做弥撒一样。”

读完信,R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色花瓶上。

花瓶是空的,多年来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

而余生,每逢R过生日,他都将想起那个陌生女人,那个为了爱他奉献了自己一生的陌生女人。

七、另一种解读

在第一次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很羡慕R,我也好想碰到这样一个陌生女人。

同时,将来要是我有了女儿,可不能让她看这本书。我可不想让她学这个陌生女人那样热烈地去爱,太傻了。

读完后,我被陌生女人对R的爱意震撼到了。

这时这部小说就脱离了意淫文的范畴,读完它后不再是无尽的空虚,而是一种巨大的怅然若失。

真想替R好好珍惜。

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发现作者其实给予了R非常大的惩罚。

看完那封信,面对这样强大、无私的爱意,R必将终身陷于悔恨之中。

而这一切的根源,来自于两个关键字:“陌生”。

为什么你认不出我,为什么在我爱了你那么深,那么浓后,你还是没有一丝回应?!

陌生女人对爱的偏执,在于她不舍过往那付出极大真心的岁月。

也正式因为她的不舍,才会希望她的爱纯粹、自然、真实。

而人啊,是凡人,R也是个凡人。

或许,把爱当作一块布满裂痕的玉更为恰当,虽然满身伤痕,但没有破碎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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