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午间的阳光当头照下,没有风,闷热的空气中搅和着一股难言的不安催促着来往的人。淡灰色的云很低,天空是习以为常的颜色,似雨却不是雨的模样。天气预报里说晴转多云,但这晴总是灰蒙蒙的晴,我想气象局的专家肯定非常头疼南方的天气,因为总是模棱两可的雨转晴或晴转多云,远不如北方的简单明了。
广州,这个拥挤的城市里,地铁车陂站D出口,行人,车,地摊,行乞者,卖艺者,保安,在这片仅仅几十平米的出口汇成了一片层层叠叠的嘈杂。
我站在地铁出口,看着匆匆走出的人群,搜寻着,希望认出他熟悉的身影。毕业已经三年多了,和他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只听说换了几次工作也随着换了几个城市,大学花了四年学习的东西到头来还是大家都丢了,也想不起当时自己怎么就选了那个专业。
记忆随着人群各自匆忙的身影涌进脑海里。他的名字叫作谭新,大学四年,我和他同宿舍住了三年。说话的时候会习惯地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对方,脸上带着腼腆。各方面都比我好,比起懒散的我,他是那种会被拿来当坐模范的优等生。大学四年,我浑浑惑惑的过了,他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早起晚归,到处去兼职赚钱,功课却是一点都没有落下,每年拿国家一等奖学金,不得不让人钦佩。
毕业三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在忙碌中靠着备忘录的提醒记着对方,适当地在QQ上发一句过得还好吗?或者是一条生日快乐的信息。开始还经常打个电话约出来聚一聚,但总找不到合适的时间,他总是说忙,慢慢地我也就懒了。难得的周日,忽然接到他的电话,说想来看看我,心里着实惊喜了一番。
已经许久不见了,只不知道他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有变化吗?”这是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他是微笑着的,看起来和三年前一样,有些腼腆,习惯将心思藏在微笑里。
也许是因为我的原因,我是个很难让人哈哈大笑的人,有朋友说我的话很少,看起来很严肃,但接触后容易让人信任,所以很喜欢和我聊天。也许是因为我说的不多,比较适合当听众的缘故,我总是不知不觉地成为被倾诉的对象。讲的无非是爱情、事业或者生活中的各种小事,有些喜欢,有些不喜欢,有时喜好的标准也会因为对象而变得模糊。可,我是个怎么样的人?独处时偶尔自己也会这么想,严肃、多变、郁郁不欢还是其他?他们说不上来,自己也说不上来。
“不大,穿衣的风格不同了。”我远远就从来往的人群中轻易找到了他,穿着类似正装的小格子衬衣,搭着一条黑色的收脚裤,脚上穿着一双尖角的黑色皮鞋,肩膀上挂着个黑色的蛇皮包,看起来像是个业务员。总的来说是没多大的变化,只是皮肤有点黝黑,仍能从他身上找出熟悉的感觉。
“只是这个?我一直觉得我变了好多呐!肯定有很多不同的,你没发现。”他笑了,显然有些意外我的话。
我开心的和他拥抱了一下,和他往我住的地方走。住的地方离地铁有一段路程,我一个人走时通常只需五分钟,两个人的话要慢一些。
“我们都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他忽然说,将手伸进了包里掏了一会,掏出一包红双喜来,抽出一根来叼在嘴上,熟练地点火,没有分给我。
“你还是不会抽烟的。”他的语气是肯定的,可加了个“还”,说着有些期待地看着我。
我笑着点头,却惊讶他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
“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摆摆手,没有回答我的话,自顾自地吞吐着云雾,完全将我撇在一旁,弹烟灰的动作熟练得像个几十年烟龄的烟鬼,眼睛看着前方,腰板笔直笔直,走路的姿势像是军队里操练的齐步走。他默默地走在我前面,似乎还记得我住的位置。
到了我的出租屋,开了门,他一屁股摔坐在沙发上,四下看了看说:“你总是没有变化。”
总是没有变化,我怔了一下,听不出褒贬。读书在这个城市,工作在这个城市,不知不觉地已经在这个城市里呆了近八年,就连这个出租屋都住了三年,为什么?自己都问过自己,可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不置可否地摊了摊手。
我打开冰箱给他拿了一瓶他以前喜欢的汽水,他笑着接过,“我现在喜欢啤酒,但好久没喝这个了。”
“我向她求婚了!”他放下汽水深深吸了一口烟,突然说,又四处找了找,想起我是不抽烟的,估计也不会有烟灰缸,随手将烧剩的烟头丢在地板上用鞋尖拧了一下,再捡来丢进垃圾篓。在我面前依然随意得像三年前住在同个宿舍。
我疑惑地看着他,在他的表情里我找不出对于结婚该有的欢喜,“什么时候的事?我的请帖呢?”
我记起那个个子不高,瘦瘦的脸颊,表情看起来总是带着几分羞涩纤弱的女孩。两个人的博客上留了很多两人牵手的照片,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毕业工作,哪一年什么地方什么个时间都做了详细的标记,连天气预报都没落下。
两人从高中开始恋爱,大学考了不同的学校,但都在同个城市。假期期间他女朋友是我们宿舍的常客。每次我都会说声‘嫂子来了啊!’她会掩嘴笑起来,而他会站在一旁微笑看着她,样子有些呆。也只有这时,他才会安静地呆着,陪着她,不再到处忙碌,看起来和懒散的我一样。粗略一算,两人在一起到现在已经近十年,也是该结婚了。
2.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奇怪我的反应。我知道我又藏不住了,总是这么简单直接地将心事写在脸上。
他回过头拿起包,伸手又往包里面翻。这是款多间隔的蛇皮包,上面的金属商标已经被他拆掉,留下淡淡的印痕。似是忘记了放在哪个袋子里,他拉开了一个又一个的袋子拉链,不慌不忙地将里面的钱包,香烟,记事本,笔,手机……都掏了出来排在沙发上。
“我说你拿香烟这么快,一个请帖你藏那么密做什么?”我留意到他的不慌不忙,若是以前,他会急躁地直接将皮包翻转过来,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出来,再从里面找出要找的东西。
最后在一个小内袋里他找到了,是一个红色的小圆盒,递了过来。
“这是请帖?”我接过,疑惑问了一句。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微笑着伸出手,神秘地作了个请的动作,目光转向我的小阳台,阳台外是一栋栋一样的出租楼。
我细细打量着这个盒子,不大,像个小号的月饼,红色的盖子上面镶着金黄的花纹,花纹中间用正楷体写着四个字“永结同心”,非常精致,看起来像是戒指盒,但我不敢肯定。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又工作了三年。这几年来,从同学同事收到的请帖已经有几十封,再精致再特别的请帖也都算见过了,却从没见过这样的盒子请帖。难道里面放着一条纸条?上面写着送呈某某先生台启,谨定于某年某月举行结婚典礼敬备喜宴,恭请光临,再某年某月某日。
记得三年前刚刚毕业时他就给我发过一条信息:请准备好大数额的红包,于某年某月光临我们的结婚宴席。
我回了一条:能赊账不?毕业等失业,你这个时候结婚可是亏大了。
他回说:去开张信用卡分期吧。
我去开了信用卡,他却没能如期。
打开了盒子,却没有我想象的字条。里面垫着红色的丝光面料,上面夹着一个白金钻戒,成螺旋花瓣交错造型,两边花瓣之间夹着一颗不小的钻石,闪着夺目的光芒。
我在心里轻轻一叹,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的玩笑话这时也说不出口了。
“她拒绝了。”他回过头,看似无所谓地笑笑,嘴上又叼了支烟。
我拿着盒子愣了一下,虽然已经隐约猜到,可听他这么轻松地说出,脸上还是掩饰不了震惊,这可是十年的感情啊。
“那她亏大了,这个可不便宜,是我的话可买不起这样的戒指。”我玩笑说,有安慰的意思,但也是事实。
“这一次,这一次是真的分手了。”他不理会我的玩笑话,我看到他的眼神在天花板和四处的墙壁之间不安地来回,手里的烟在空气中燃出一条灰白色的线。
“手忙脚乱的,两人本来住在一起,在一秒之间忽然变得陌生尴尬,都在努力的记起属于对方的东西,以免睹物伤心。她花了两个小时来收拾自己的东西,连夜拖着两个大箱子去住了酒店。可我又如何住得下去,她走后我也用了两个小时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连夜去住了酒店。天一亮我就退了房搬出去了。”他用力地抽着烟,房间里都是他吐出来的烟雾。我特意地吸了几口,不由皱起了眉,这实在是无法吸引人的味道。
“九年两个月十一天。”他轻声说,目光扬着,眼里拽着讽刺的笑意。
九年两个月十一天,我在心里默念,这已经比许多人的婚姻还要久了。
“她那时是我们班里最漂亮的一个,班里有一半以上的男孩都喜欢她,剩下的一小半都暗恋她,我也一样。那时的我开始变得非常活跃,用尽了力气在她面前表现自己。
“高二第一个学期,当时正好是校运会,我报了个长跑。这是个极少人报的项目,跑完我累坏了,四脚朝天,非常不雅地躺在地上呼呼喘着气,也不去管得了第几名。我看到她跑了过来,迎着中午灿烂的阳光,美得让我不敢直视。她给我递了一瓶水,也不知我当时怎么了,是因为她那一刻实在太美,让我不想失去,还是因为我实在太累了,我抓住她的手就不放了,当时操场上有很多人,她又羞又急却挣不开,红着脸,生气地瞪着我。我顺着坐了起来,看着她轻轻说了一句:当我女朋友好吗?声音很轻,跑完长跑我将剩下的力气都用在抓她的手了。可她听见了,愣住了,我看到了她的犹豫,有两三秒那么长,而我的心忐忑得就像是又跑了一次长跑,咚咚咚响得吓人,仿佛身上绑着颗炸弹,而起爆器就在她的手上,她决定着我的生死。最后,她点头了。
“嘿,你肯定无法体会,那种感觉。”他看着我笑了一下。“心里仿佛被什么抚摸了一下,脑海里一片空白,当时我想,就算就这么死了那也值了。也许是因为幸福来得太过突然,我竟然不争气地昏了过去,把她吓坏了,想起来实在是丢人。”说完他笑了起来,表情里写满了回忆,又低头在旁边的垃圾篓上弹了弹烟灰。
我也不禁笑了起来,这是我从未听过的故事,初恋的酸甜哪怕是回忆都能让人微笑。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没像其他人一样依依不舍,我们好好做了计划,虽然专业不一样,但所填的志愿里都是同一个城市,一切都非常自然而然。在拍毕业照的那天,我在照相的老师面前,在周围羡慕,嫉妒,不屑的目光中牵了她的手,并记下了日期和时间。
“拍完毕业照后我用撕下来的作业本卷了个圈,半跪下来问她,以后的某一天嫁给我好不好。她大笑着接过,直接套在无名指上说,‘这尺寸不对啊,能换不?’然后我们在网吧里开了共同的博客,将相片放了上去,并写上日期时间。从那以后,我们又放了很多相片,都是牵着手的,每一张都写着地点日期和时间。”他陷入回忆中,深深抽了一口烟轻轻吐了出来,白烟像风一样飘散在不大的客厅里,只是烟味让我有些不习惯。但我打算当个安静的听众,点了点头,我看过他们的博客,也看过里面的每一张相片,很让人羡慕。
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的眼神定了一下,向我看来。随手将燃到烟嘴的烟头在地板上掐再灭丢进垃圾篓,又拉开了包里的一个袋子拉链,拿出一个小笔记来,再翻开从中取出一个套在透明塑料袋中的白色信封。我看到上面写着几个名字,有我的名字。
3.
“还记得这个吗?”他小心地拿着信封,仿佛比我手里的戒指还要珍贵。
“还留着这个做什么。”我将戒指递了过去,没好气的笑笑。
“必须要留着,我怕我有一天会忘记了上面写的名字。”他说,“你们救了她的命。”
他小心地将信封夹回笔记本中放进皮包内袋。我记得那是大二时的事情,他的妈妈得了鼻癌,我们知道后在学院里发起了募捐,利用课余的时间在宿舍楼,在教学楼,在学校饭堂门口每人抱着一个纸箱守了三天,共募到了一万多块钱,具体是多少我已经记不住了。统计完钱后,几个人作为见证人在信封上签下了名字,没想到他还留着那个信封。
“那段时间是我最难过的时候,她在我身边,每个月将她的生活费分了一半给我,在电话里安慰我,每个星期的休息日都一整天呆在我身边,没人时轻轻抱着我,温柔地吻我。我带她去看望妈妈,跟妈妈说,这是您将来的儿媳妇。你知道那一刻妈妈笑的有多开心,她拉着她的手看着她,只是一个劲儿地笑。那时的她连耳根脖子都红遍了,紧张得不知所措,微微低着头羞涩地笑着,我站在一旁看呆了。”他的嘴角带着笑。
“毕业后,我去了她家。”他顿了下,换了个懒散的姿势靠在沙发上,表情漠然地看着天花板,“她家比我家好多了,三层的小别墅,宽敞亮堂。她的家人对我的到来似乎没有太大的意外,像客人一样招呼着我,没有像电视剧中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也没有处处为难,更没有问我每个月个工资是多少?存折里有多少存款?打算几时结婚?买房?买车?就平平常常地吃了顿饭。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根本就不屑于问,他们从一开始就反对。再后来,她跟家里吵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给她讲笑话,带着她玩遍了广州她喜欢的地方,在我们的博客上新上传了许多照片。
“但,终于她还是说了,‘我们分手吧。’她平静得像是说一件与自己无关是事,我努力的在她眼里想找出一点点涟漪,但里面只有平静。我没有去问为什么?她也不说因为什么。
“她就这么离开了,换了手机号码,连用了好多年的QQ,头像也总是灰色,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我渐渐麻木,将我和她的共同博客改了个我和她都记不住的密码。
“第三个月我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信息,信息只有三个字,‘我想你。’几十秒后她打来了电话,哭着说,‘为什么不给她回信息。’我说我正在回。三十分钟后她站在了门口。我冲过去将紧紧她抱在怀里,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我们热烈地接吻,我吻她的眼睛,吻干她的眼泪,吻遍了她的所有,我们疯狂地做爱,用尽力气,想去弥补这三个月里失去的思念。
“我对她说,给我些时间好吗?她哭着点头。
“我用了三年,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准备,你知道它的物语是什么吗?”他指着放在桌子上的钻戒说。
我安静地摇头。
“是一生的挚爱。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偷偷量了她的无名指的尺寸,用休息的时间跑遍了广州所有的金行,又在网上找了很久才找到它,‘一生的挚爱’没有比这个更合适了。十一月十七日,九年前的那天她第一次对我点头,我幸福得昏了过去,多么有意义的一天啊。我请了假,用玫瑰花瓣铺满了地板,在房间里点满了蜡烛,穿上了我偷偷定制的西装,做了晚餐,倒上了红酒,将为她定制的白色婚纱放在床上,等着她回来。
4.
“她回来了,愣了一下,没有意料中的惊喜,她先是看了房间里的蜡烛,接着看到了地板上的玫瑰花瓣,最后看着单脚跪在地上的我。我手上举着戒指,她接过戒指仔细地看,好似要辨出真假来,我紧张得就像九年前第一次向她表白,在一起九年了,我竟然还看不出她的心意。我看到她眼里闪着烛火的光芒,变幻着,一会后又将戒指放回盒子里,轻轻笑了。”他顿了一下,回过头来看着我,“你知道她说了什么了吗?”
我摇摇头。
“是‘对不起’,呵呵,她竟然说‘对不起’。”他皱着眉笑着,“这一切在一瞬间变得幼稚可笑,我脱了礼服,默默地开了灯,熄了蜡烛,将地板上的玫瑰花瓣扫到了垃圾篓中,将红酒当开水般喝了,做完这一切后我坐在床上,不去看她。
“‘对不起,我穷怕了。’她说,三年后她终于有了原因。童话总归是童话,九年来我一直活在我和她以为的童话中,但她先长大了。我昏沉沉的说了声‘好。’
“‘对不起,对不起,……我会搬出去,现在就搬。’她从床底下拿出行旅箱打开,开始收拾她的东西。
“就这样,她再次走了,而且强硬地从我的心里搬了出去,不给我丝毫挽留的余地。”他像喝酒一般将汽水一口气喝完,打了个嗝。
客厅里的烟味还未能散去,我打开冰箱,想给他找瓶啤酒,却发现早被我喝光了,只剩下一瓶记不起名字的酒躺在角落里,关上冰箱,“难得来看我,今天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
他向我摆了摆手,像是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又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这才多久,至少吃完晚饭再走吧,难得一见。”我说。
“不了,下次吧,等下还有事情。”他弯下腰开始收拾摆在沙发上的东西,顿了一下,忽然抬头看我,“话说,你为什么不去找个女朋友呢?”
“不知道,可能在等传说中的缘分。”我笑着说,我想起他说的那句,你总是没有变化。
“缘分?这世上哪有什么缘分,都得靠自己努力。”他使劲晃了晃脑袋,抓起皮包挂在肩上直起腰来。
见他坚持,我知道一定留他不住,也不再挽留,起身想将他送到地铁口。
站在门口,他突然回过头,皱着眉,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我,“你说,如果我不去求婚,她现在是不是还在我身边?是不是我将她吓跑了?”
我不知道点头还是摇头,九年两个月十一天,时间能让感情积得深厚,像慢慢成长的树,最终开花结果,或者如新砌的墙在时间里慢慢斑驳腐朽,直到一天忽然倒塌。
她的离开像是蓄谋已久的抽丝剥茧,不知不觉中,慢慢地停下、转身、离开,其中也许有无数次的回头,可她还是走了。而他却一直坚定不移地向前走,相信着,以为她就在旁,豁然惊起,却发现已不见了她的踪影,只能停在原处不知所措。
也许她一直在等着他捅破这层纱,让她有勇气去看清生活不需要爱情的虚幻美好,也许是因为她一直迫于父母的压力,又或者……,我想起那句“我穷怕了!”锋利得如一把可以开膛破肚的刀,不是他抓不住她,而是她不让。
现实中没有那么多王子和公主的故事,美好很多时候往往仅是在期待中。
我说不出决然的话来,只能拍拍他的肩膀,淡淡地笑笑,“也许过了几个月她又像上次一样站在你门口了,给自己也给她一些时间吧。”
这是我仅能给他的安慰,他若想喝醉,随时可以来找我,但我知道他从不会。
他呵呵笑了起来,抬手随意地拍了拍我的手臂,说:“不用担心我,而且,我已经搬了新的地方了,她不知道的。”
出了门口,他走了几步,下了几阶楼梯,忽然停下,我以为他要留下,他却说:“其实,我总感觉我已经结了婚了,但又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