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延迟满足”

      这两天看到一篇关于延迟满足的深度好文,忍不住要转发分享给大家,曾经我也那么肤浅的在女儿身上使用,并且还教过一些家长们,现在回想起来,所幸自己不是纯理论养育患者,凡事大多以自己的母性感受为主,并没有过度使用,对孩子也没有造成什么大的不良影响。

    内容大致如下:

“延迟满足”这个概念现在被很多媒体经常提及,甚至被某些专家奉为育儿法宝、养育利器,这也是这个概念传播甚广的原因。当下信息传播技术发展过快,而人类的意识发育却无法与之匹配。太多的人把跟风当时髦,哄抬伪劣概念,尤其在育儿问题上,因为孩子太弱小,无法主动诉求,伪概念更是满天飞,它们像“育儿公理”一样流行起来,不知伤害了多少儿童。

这其中就有“延迟满足教育法”,这个概念与“哭声免疫法”如出一辙,都是对孩子的诉求不及时回应,是家长利用强势地位欺负孩子的一种做法,是家长不尊重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表现——这是此文作者对它的定性。

要认清一个现象,最好到它的源头看看。资料显示,“延迟满足”概念的起源是这样的:

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沃尔特·米歇尔(Walter Mischel)在位于斯坦福大学的一所幼儿园内主持了著名的“延迟满足”实验。

有三十二名孩子参与了实验,最小的3岁半,最大的5岁8个月。实验的过程是,让每个孩子单独待在一个只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的小房间里,桌子上的托盘里放着这个孩子最爱吃的东西——棉花糖、软糖、曲奇或是饼干棒。

孩子们被告知,他们可以有两个选择:

一是他们可以立即吃掉托盘里放的食物,但不能有另外一份的奖励了;

二是假如能忍耐一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再吃,那么就可以得到双份的食物,追加的一份是对他忍耐和等待的奖励。

幼小的孩子们面对盘中美食表现各不相同。

有的孩子毫不犹豫、迫不及待地把食物吃下了,他们一刻也不能忍受诱惑,当然他们只能吃到一份。

另外一些孩子,他们很想得到双份食物,但盘中的食物太诱人了,单调的房子里又无事可做,于是这些小家伙有的捂住眼睛,有的背转身体,有的故意兜圈,有的还唱起了歌……

总之,想尽一切办法抵抗诱惑。

还有一些孩子开始做一些小动作——踢桌子,拉自己的辫子,有的甚至用手去敲打盘中的美食。结果,这其中的大多数孩子还是坚持不到五分钟就选择放弃,把食物吃掉了。较少的孩子坚持得稍微长一点,但并没能够坚持到十五分钟。

最后,只有大约20%的孩子忍受了十五分钟的漫长煎熬,得到了第二份美食的奖励。这次实验之后,先后有六百多名孩子参与了同样的实验。

十八年之后(1986年),研究者对当年参与实验的孩子们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当年“能够等待更长时间”的孩子,也就是说当年“忍耐力、克制力”强,最后得到双份食物的孩子,在青春期的表现更为出色。

1990年第二次跟踪调查结果显示,“自我延迟满足”能力强的孩子,在美国高考(SAT)中的成绩更优秀。

到四十三年后的2011年,当初参加实验的孩子们都已经步入中年,他们接受了大脑成像检查,结果发现早年“自我延迟满足”能力强的人,大脑前额叶相对更为发达和活跃,而这个区域负责最高级的思维活动,并且这些人在事业生活方面也确实比较成功。

根据这个实验,人们得出了一个结论:

如果孩子在四五岁时发展出一定的“延迟满足”能力,那么他在长大以后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人生可能更精彩。

于是很多头脑肤浅的人兴奋不已,以为找到了成功教育孩子的“法宝”和“灵丹妙药”,以至于在解释和传播“延迟满足”实验的过程中断章取义,以讹传讹,使一个本来还有一点用处的实验被误解误用,误导了无数的家长。

米歇尔的实验说明了什么道理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常说的“坚持就是胜利”。

当一个人用理性、智慧的思维推导出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结论时,剩下的就是去行动并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成功。

其实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不胜枚举,早已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常识。

一个人事业有成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方向正确,二是努力坚持。这两者缺一不可。米歇尔的实验无非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作出明智的选择并努力坚持”的优秀品质越早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越好。

这和我国古人说的“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一个道理。如果一个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具备了一些优秀的品质,他长大后人生精彩、成就斐然的可能性就大。

由此看来,米歇尔的实验并没有什么深奥之处。这样一个显而易见、非常简单的实验结论,经过某些人的“阐释和演变”,味道全变了。

他们是如何转换概念、偷梁换柱并由此发展出了一整套虚构的“延迟满足教育法”的呢?

第一步就是模糊和调换作决定的主体。

米歇尔的实验中,孩子们都是“独立自主”作出判断和选择的——是马上吃了解馋,还是忍耐一会儿多吃一份,一切都由孩子自己说了算,实在忍不住,中途改变主意也是可以的。

整个过程中,孩子是绝对的主导者,由他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决定,并为结果负责。这期间,没有任何对孩子的负面或正面评价。

没能忍住馋,只吃到一份食物的孩子,不会受到任何批评;能忍住,吃了双份美味的孩子,也不会受到任何表扬。

孩子们从这个亲身经历的实验中学习到了宝贵的经验:虽然马上吃掉心爱的美食很解馋,当时很开心,但如果再忍一会儿,得到双份的美食,那种快乐会更大。马上想吃掉食物,是出于生理冲动、生物本能;为了获得双份食物,去忍耐十五分钟这个决定,则属于智力和智慧的运作过程:从作出这个决定到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锻炼了孩子内在的意志力,同时也锻炼了孩子的应变能力——在这难熬的十五分钟里,孩子必须想出办法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让时间过得快点,让自己不至于太难过。

最终的结果是,运用智慧且意志力坚强的孩子不但得到了双份美食,还得到了成倍的快乐。更大、更有益的收获是这些孩子在心灵上获得了一份难得的自信心和成就感,这对他今后人生道路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这些孩子成人后比较优秀,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而当下人们鼓吹的“延迟满足教育法”偷偷地将决定主体调换为父母——孩子们完全没有主动权决定自己是否愿意延迟。

他们不是行为的主动体,而是被动体,是受控制对象。孩子作为受控对象,服从父母指挥了,会得到夸奖和奖励;如果不服从,会得到训斥和惩罚。

父母的意志完全覆盖了孩子的意志,孩子完全失去了主动选择的权利。

如果说有一个后果,那个后果只是“听话”或“不听话”换来的,而不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和选择换来的。

孩子从中得到的经验是,服从就有好果子吃,不服从就倒霉——孩子饱满的生命力在这样的控制和压抑下一次次萎缩,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承担后果的宝贵经验就这样流失了。

父母主导下的“延迟满足”教育,经常会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矛盾。

当孩子兴趣十足地想去做某件事情时,父母下令“等一会儿,不要急”。而在其他情况下,却又总催促孩子“快点快点,不许磨蹭,你写作业太慢了”!

我曾收到过家长来信,说他也是从幼儿园开始训练孩子延迟满足,经常让孩子“等会儿”,没想到孩子上小学了,天天早上都磨蹭着出不了门,经常迟到,父母一催促,孩子就说“等会儿”。当父母无视儿童作为个体的独立性,只是按自己的需要来控制孩子时,其逻辑就无法统一,经常出现互相矛盾的指令,弄得孩子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延迟满足”之所以会流行,因为它是成人欺负孩子、控制孩子冠冕堂皇的理由,毕竟孩子弱小可欺。

但长期被“延迟满足”操控的孩子是无法发展自己的,别说达到出类拔萃,就连一般的水平都很难维持。

伪概念的确立必须“多管齐下”,单一因素是“立”不起来的。

他们的第二步就是混淆因果关系,并抛出对父母们极具诱惑的愿景。

“延迟满足”支持者的逻辑是,如果你的孩子在小时候得到了“延迟满足”的训练,那么孩子很可能有一个非常出色的人生。

你看,我这里有“科学铁证”——米歇尔的“延迟满足实验”。

事实是,米歇尔的实验只是证明了从小有智慧、有毅力的孩子将来的人生精彩的可能性更大——这几乎是一个人人皆知的生活常识,基本没有什么实践指导意义。

这个实验的缺陷是没有涉及家庭教育和孩子表现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米歇尔并没有调查这20%优秀孩子的家庭教育情况,更没有通过实验为父母们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他仅仅是用实验证明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当然,一个实验不必承担太多的教育责任,问题是现在有那么多人喜欢拿这个来说事。

这种情况,就好像有专家说:“根据我的研究和跟踪调查,如果孩子从小特别喜爱阅读,而且每天看书不少于一小时,那么这个孩子未来比那些每天看书不足半小时的孩子更好,有所成就的可能性更大。”

——这个结论没错,但如果有人根本不关注这背后的阅读兴趣的培养,仅凭这个表面化的“每天至少看书一小时”的结论作出畸形的因果诠释,逻辑就会变得非常可笑——“如果想让孩子优秀,必须每天让他的眼睛盯着书至少一小时。”

可是,如果孩子缺少内在的阅读兴趣和动力,只是被控制着天天捧书一小时,这个行为就不是他自己的,是家长的,那孩子从“阅读”中就无法真正获得营养。他的眼睛盯着书,可能思绪早飞到九霄云外;被逼得急了,他甚至会痛恨阅读,只要控制解除,就再也不想拿起一本书——这个例子中荒谬的逻辑关系很容易看清楚,而“延迟满足法”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妙”。

米歇尔的实验就是这样被一些人混淆因果关系,随意曲解的,制造出所谓的“延迟满足教育法”。

它虽然经不起推敲,存在非常明显的错误和漏洞,但让人奇怪的是,这个伪理论迅速传遍全球,在社会和家长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支持,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首先,这个理论迎合了很多强势家长的心思和胃口。现在打骂、棍棒教育受到了社会潮流的摒弃和批评,如果有专家或媒体公然赞成虎妈狼爸式的打骂、棍棒教育,会为人们不齿,且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

但如果换一种更为隐蔽的、间接的方式欺负、控制孩子,同时还能达到让孩子更加优秀的目的,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其次,这个理论满足了那些思维简单、行为懒惰的父母们的愿望。

由于是由父母来下达各种延迟命令,而不必费力地改变自己的言行、揣摩孩子的心思,这就使教育孩子这件事变得非常“简单”,既简单效果又这样好,而且是专家和报纸说的,那肯定错不了。再有,一些洋名字及貌似专业的术语极具迷惑性和煽动性。

“延迟满足法”是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由“心理学家”米歇尔举行的“世界著名实验”——来头这么大,谁敢怀疑?

别说普通家长,就是一些所谓的“教育专家”或“心理学专家”也马上对其顶礼膜拜、不假思索地拿来使用。

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很能标榜自己的学术品位,当然会吸引众多的追随者。

最后,由于儿童教育效果的延后性、迟滞性,错误教育理念造成的破坏不会一下子显现出来,需要多年才能水落石出。

这就使伪理论、伪学术的宣传和误导有了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可以从容地贻害儿童,而未来又不需要为后果担责。

我认为,识别教育伪理论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看它的理念是基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是教育理论的立论基础,也是执行者的内在信仰。

“延迟满足法”“哭声免疫法”之类的概念,它们的立论基础是人性是恶的,如果对孩子及时回应、即时满足,把自由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他就会得寸进尺、无法无天、腐坏堕落。

所以要剥夺孩子的选择权,剥夺满足感,故意给孩子制造痛苦,令其适应痛苦,体验服从——这是一套以暴制暴、以恶对恶、负负得正的理论。

而相信人的天性是向善向上向美的,这几乎是所有经典教育理论共同的信念,所以“爱与自由”是古今中外所有教育大家共同践行的基本原则。

宇宙法则有其内在的精美秩序,“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吸引力法则也告诉我们,你相信什么就会得到什么。

米歇尔当年在做这个实验的时候,如果再将这些孩子的家庭教育情况收集整理,并找到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孩子面对美食有不同的表现,那么他的贡献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

因为他会发现,造成这些孩子差距的根源是父母主导下的家庭教育。

当父母真正尊重孩子,无条件地爱着孩子时,孩子的内心是平和而满足的,就会有丰盈感和幸福感。这样的孩子反而对物质没有特别强烈的需要和渴求,当他在实验中面对一盘美食时,往往有良好的控制力,不那么迫不及待,而会选择耐心坚持。

而那些在管制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由于没有发展出选择的力量,愿望很少得到满足,内心充满了匮乏感,突然得到一份少见的美食时,根本无法忍受诱惑,迫不及待地想享受它。所以父母应该让孩子的生活始终是温暖的、流畅的、简单的,给孩子以丰足感和幸福感;而不是故意使绊子,让孩子觉得父母冷酷,每件事都和自己耍心眼,都要给自己添点堵。

在儿童教育上,家长应该凭自然天性去学习和借鉴别人的经验、理论;不能机械刻板地生搬硬套,否则就变成邯郸学步了。

现在回到文章开头的具体问题上。

当孩子想喝水的时候,不仅不应该被“延迟满足”,而是应该“即时满足”。

你的孩子喝口水都要通过哭闹这种“斗争”方式才能得到,可想而知,你在其他方面是如何热衷于控制孩子的。

我们都知道,刚学走路的孩子,需要一个平坦的、没有磕绊的地面和空间,到他成熟了,自然会跨越各种沟沟坎坎。

儿童的心理发育和他的肉体发育是一样的,在最初阶段,也就是这个小生命开始心理发育时,需要一个心理无障碍的良好环境,而不是各种规矩的压制和训练。

请及时回应孩子的各种需求,在和孩子的相处中做到自然、人性化、理解和宽容,这才是为孩子开辟出了一个没有障碍的场地。

当孩子的天性得到正常发育时,他才能成长得阳光健康,才会顺利发展出自我控制力,才能在生活的各种选项中进行正确选择。一切反自然、反天性的行为都是对儿童的伤害,都不可能通向生命之美。

在网上看到一个人讲述自己的一个故事,下面我用这个故事来做这篇文章的结尾。儿子想买乐高玩具,我拒绝了,理由是“你现在还没有收入,等你工作了挣钱自己买吧”。然后我把这件事用微博发了出去,结果引发了持久的激烈辩论。在上千条评论里,有人说道:“等他工作以后,即便有一百套乐高,他还会有像今天这样玩玩具的快乐吗!”

如果你即时满足了孩子,孩子会得寸进尺、无法无天吗?

如果你真的爱孩子,你的爱不那么功利,你会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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