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天飘到现在了,除了必要的琐事,72小时至少有60个小时是躺在床上的,大概连六十个小时都不止。

这就是俗话说的,懒到一定境界了。每次都是这样,在轰轰烈烈地折腾一番后又像僵尸般停滞不前。

每个人都会有懒惰的时候,都会力不从心,朝不保夕,在犯懒的路上,我执着地走着,仿佛看不到彼岸。

我也不知道我想表达什么,只是每天一定要做完一件事情,不做好这件事,这一天就没办法交代。很多事情都要强迫自己,再有趣的事只要天天做,总会有倦怠的时候。所以不管做什么,时间长了总会觉得枯燥。我们给自己选好了路,就要坚定的走下去,你自己选的路你都不好好走,那别人帮你选的路,你自然不可能走到尽头。

几乎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的工作单调乏味,只是机械性地重复乏味的劳动。你在劳动时总要想办法创造点东西,否则你的工作会越来越无聊。

写作就是一种创造。但每个作家都明白,写作不像其他行业,是人多力量大,需要大家的配合。写作是很自我的工作,需要静心冥想,无人打扰。作家是孤独的,也就是因为这种高价的孤独,才会使作家冥思苦想出好作品。当然写作不是空想,写作要生活,写作要阅历,写作要天分,写作要积累。大部分作家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断地自己和自己对话,作家要把自己的人格打乱,变成自己作品里的人物,这些人物也许在生活中存在,也许是作家的假想敌,总之作家游离在每个人物之间,用自己的笔刻画每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再给他们打下特立独行的烙印,让每个人物都能在读者心中写下千万种印迹。一百个人眼里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而莎士比亚要做的就是把这个人物形象得描绘出来就可以了。

任何事情入门都不是很难,难的是钻研。多数人都会写文章,但要写得出彩就不容易。就像多数人都会跑步,但能在10秒钟里跑完100米的就只是凤毛麟角。

写作是要积累,但空想也是必须的。就像推理小说作家,他不可能真的去杀人越货,但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杀人案还是在他们笔下被生动地呈现出来,这是一种技巧,也是一种本事,把自己不会做的事写得这么栩栩如生,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天马行空了。

我最喜欢的作家是东野圭吾,在各大书店的醒目位置都会有他的作品。他的作品高就高在没有套路,我看了他几十本书,也没看出他有什么固定的套路,而其他作家顶多看两三本就看出端倪了,这就是无招胜有招。是写小说的最高境界啊。

在作家的头脑里,故事总是没完没了的,有很多是故事还没有讲完,人就到天堂去了,留下的就是一个个谜团和读者对作家的仰望。

你想让别人仰望你还是俯视你,这都在你的一念之间。人生的路,就像一部没有结局的小说,你知道结局,你的人生也就走到了尽头,所以每个人的结局都是别人帮你写完的,生也不由我们,死也不由我们。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我们都身不由己,这也就是人的宿命吧。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们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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