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行纪(四)自保

隔壁班转来一个女生,班主任说这个学生有有些特殊,特意交代我上课要多关注她。

她是上一届的学生,由于患躁郁症,情绪极不稳定,据说去年发病她曾经试图跳楼,被老师及时救下,她的手腕上有几条割脉留下的疤痕,为了保护师生安全,学校让她休学一段时间,待病情稳定后再就学。

听到这些我感觉不妙,这就像一个不定时炸弹,虽然她经过治疗,病情已经稳定,但没有人能保证到底会不会复发,如果再次发生企图自杀的事件,没有人敢保证能再次阻止她,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会对老师和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退一步说,即使她复读期间不发病,老师和班级里其他同学也要为她小心翼翼地营造一个相对舒适的环境,避免刺激到她,这对她现在的老师和同学来说并不公平。

班主任跟我交代,一旦有情况要及时通知她。我对班主任说,她这种情况不应该接收,这对我们来说都没好处。班主任说她道理都懂,已经拒绝几次了,实在拗不过学校,只好接受。这真是难为她了,她娇小的身躯要带一个七十人的班级,每天都面对随时而来的突发情况,这时候又收到一个不定时炸弹,即使家长知道他们女儿的状况,理解老师的处境,可家长毕竟不是老师,老师面对她会有极大的心理负担。

月考之后,她拿着一张语文试卷来找我批改,她说她没来参加考试,她把试卷带回家去做,请我帮她批改一下,我没有理由拒绝。看到作文的时候,我有些吃惊,她在作文里叙述她患病时的症状和这种病带给她的痛苦,说实在我不能感同身受,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要承受这种痛苦,真的非常可怜,如果治疗不当,会对她后半生造成很大影响。她在作文里表达出想继续求学的渴望,文字让我动容,但对她来学校上学一事,我仍持否定态度,这种责任重大的事情,感性不能压倒理性。

过几天,我没有看到她在班级里上课,我问她的班主任,她说她与家人商量后,再次跟领导说明不想接收这样的学生,她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领导没办法找来她的家长,沟通之后,决定让她在家继续休学,家长很同情达理,接受了学校的建议。

对她来说,这无异于剥夺了她读书的权利,有点残忍,但对于我们老师来说,这是我们的自保。作为一个老师,首先要自保,能自保,才有继续站在讲台上的可能,我强调的自保,首先是与正常的学生发生冲突时的自我保护,其次,在面对这种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时更应该自保,因为前一种自保基本不涉及人身安全,只是师生关系的问题。后一种自保,不仅关系到自身,还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教师和其他学生的心理压力、学校的声誉甚至是社会舆论。一旦发生事情,对学校,对老师,对学生都会造成极大伤害,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替她松了一口气,班主任工作已经够紧张了,真的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因为我也是一个班主任。

对于那个孩子,我希望她能彻底战胜心病,早日回到学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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