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否定的,痛苦是肯定的

“理性的人寻求不是快乐,而是没有痛苦。”这一句所包含的真理在于:所有的快乐,其本质都是否定的,而痛苦的本质却是肯定的。

这段话出现在叔本华在《人生的智慧》一书中的第四章第一部分,有了前四部分的阅读基础,当这句话出现在我眼前是我既觉得疑惑,又觉得新奇,还有一种脑海中某种东西破土,挣脱束缚的感觉。

理解这句话,首先我们要理解快乐是什么,而痛苦又是什么,什么优势否定的和肯定的。

这里先讲一个哲学概念,就是“因果性”,其本质就是被动的。每一个结果,都是被一个原因所决定,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而每一个原因,又作为一个结果被另外一个原因所决定(所导致)。

从上所述,就产生了“主动者”与“被动者”两种类型,“主动者”就是自己运动,而且还带动其他运动;“被动者”就是被迫运动,由主动者带动运动。“原因”就是主动者,“结果”就是被动者。以此类比,我们可以相对更容易理解“肯定性”与“否定性”的概念。“肯定性”就相当于“主动者”,它是一种主动的,本源的,原初存在的力量;而“否定性”就相当于“被动者”,是派生的,偶然的。

基于叔本华的哲学角度来看,人们一般所谓的幸福,在原有意义上和本质上都是消极的,因为这种幸福并不是本来由它自身就要降临到我们身上来的福泽。简单的说就是幸福不是它自己想来就能来,它是有先行条件的。而它的先行条件就是必须满足一个需求(意欲),等同于实现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就是快乐的“原因”,快乐则“结果”,所以快乐是被动的,也相当于是否定的,因为它建立在“愿望”满足的基础上,它是派生产物。

有了“愿望”,就是因为有所缺陷,这也就是痛苦,是追寻快乐的原因。因此它是主动的,本质性的,基于此,他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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