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就该男方买房出彩礼”“就凭第3条你们做不到”

自古以来,“彩礼”就是必备的婚姻程序之一,是男女双方在初步达成缔结婚姻意向时,男方向女方家人表达求娶的诚意,而拿出的一大笔礼金,这也表示了男方对女方的尊重以及看重。

当然,如果女子反悔,彩礼要退回男方。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因为女子基本做不得主。若是男方反悔,彩礼就当作对女方名誉的赔偿,可以不退。

结婚之后,女子遵循“出嫁从夫”的妇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心只在家里相夫教子。而男子则在外打拼,养家糊口。

那个时候,女子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不得主,全凭父母安排。有一些黑心的父母,只贪图礼金,而不顾女儿以后的幸福生活,或是将女子嫁给大户人家做妾,或是做婢,全听男方发落。

这个时候,女子基本上可以看成是男子的附属物,是男子财产的一部分。对于妾或者婢,男方有权将女子或是发卖或是送人。

像是苏东坡被贬官时,就将自己的姬妾全部送人,其中甚至还包括两个已有身孕的。

你看,在古代,女子一点地位都没有。说被送人就送人,说被发卖就被发卖,一点人身权利都没有。当初男子付上一点彩礼就可以将女子领走,而后拥有女子的所有权。

这个时候女子哪还是被当做人来看待呢?与货物何异?

所幸的是,现在《婚姻法》保障了女子的权利,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在结婚这件事上,女子拥有同男子一样的权利。

虽然现在提倡新婚新气象,婚礼一切从简。但是“彩礼”这个程序一直没有被去掉。彩礼的多少也因地方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各异。

有人说:“现在提倡男女平等,结婚不应该再遵循旧制,女方为什么不能买房出彩礼?”

听到这个问句,我先是有点诧异,尔后觉得可笑。

首先能说出这句话的男人,家庭条件应该不怎么好,赚钱能力比较有限。

如果家庭条件好,只会考虑什么都想给女方最好的,不让她受委屈,而不是在彩礼上觉得不公平,与女方斤斤计较。这个男人赚钱的能力也有限,试想一个男人如果年薪别说百万,就算几十万,以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赚钱能力越来越强,还在乎这点彩礼吗?

其次,他没有那么爱女方。其实在结婚之初,两个人如果直接谈彩礼,是件很伤感情的事。毕竟感情是无价的,爱情是美好的,怎么能让物质玷污了这份纯真的感情呢?

但是,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但结婚就是两个家庭的事了。女儿要嫁到别人家去了,不知道以后过得好不好,最起码男方得表达出诚意来,求娶女儿的心有多急迫。这是女方父母对男方的考验。

但若是男方觉得不公平的话,证明他也没有那么爱女方。在他心里,女方不值这个价。

第三,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男人无法代替。

有些事情,如果不亲身经历,是永远无法体会的。怀孕这个事,男人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其中的心酸。女人在怀孕时,不但要忍受身材变形,还要忍受激素分泌失调带来的各种奇怪孕状。

有的人好一点,孕吐三个月就不吐了,有的人吐到生。有的人怀孕后,一点荤腥沾不得 ,有的人无肉不欢。孕后期,挺着大肚子,怎么睡,都不舒服,宝宝还在肚子里踢啊踢,一旦没动静,心里又七上八下。

卸了货,从此再也不会有“一觉到天亮”的好时光,还要忍受宝宝吃奶带来的痛楚,断奶时,涨奶的苦处。宝妈真是太难了。

第四,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为什么生的孩子还是冠以男方姓氏,很少随母性呢?可笑的是,很多人都是双重标准,对自己的有利的,就举双手赞成,对自己利益有损的,一丝一毫也不让。

如果生的孩子冠以女方姓氏,我想大多数男人心里是不愿意的吧。

第五,婚后大多数女子要到男方家生活。有人说,特别佩服结婚的女人,二十多年后离开自己熟悉的家,重新适应新环境。

尤其是远嫁的女儿,不但要忍受思乡之苦,而且要忍受习惯的差异。不过是贪图男方的一点爱情,就把什么都抛弃了。这项投资,风险很大。万一有天男子变了心,女子该向谁去哭诉呢?

姑娘,我劝你要嫁给就嫁给敢于跟你谈钱谈彩礼的男人。

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会考虑周到,不会让你在彩礼的问题上受到为难。他会不等你说出来,就会开口主动和你提起这个话题,告诉你“不必担心,安心待嫁即可”。

像《微微一笑很倾城》里的肖奈,在和微微结婚时,肖奈让微微操心什么了呢?担心什么了呢?房子、车子、嫁衣全部准备好了,微微只要安心做个新娘就好。

那个一味指责你,嫌弃你的男人,没有替你考虑。他只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不会想着给你爸妈一个交代,不会站在你的立场上想问题。你的父母把你当公主养大,不是为了让别人轻贱你的。如果男方不但不主动跟你提起,而且还嫌你家彩礼高,这段婚事,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

彩礼,传递出来的,不只是男方一个人的态度,更是男方家人对儿媳妇的认可。有的婆婆因为儿媳妇没要彩礼,洋洋自得,认为是自家儿子优秀,女方倒贴都要嫁过来,从而轻慢了女方。

但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这样,对于大部分父母来说,只要小两口过得幸福美满,彩礼多少不是问题,关键是男方的态度:“要不要是我家的事,但给不给,就是你家的态度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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