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梳理了房地产税的立法脉络。2018年后,理论研究及中央文件显示出强烈的立法信号。
上篇文章,房地产税、卖土地和发行货币,聊了2020年全国政府新增赤字1万亿,总负债余额46.55万亿元。开征房地产实属政府为数不多的选择。
今天继续聊房地产税的出台。
以下内容,未必对。欢迎指正。
令狐葱对东方不败说,房地产税出台,有人感到震惊,认为出台房地产税原本还存障碍: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土地使用费已支付,再开征房地产税,就是重复征税。
所以,之前有人判断,房地产税至少近几年不会出台。
东方不败说,梳理相关文件和资料,能发现房地产税立法信号早就相当强烈。
(1)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解读:本阶段,从文字表述上看,中央只提出了愿景。显示立法还不具备条件。)
(2) 2006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1]
(解读:此时仍只提出房地产税改革目标,还未上升到立法层面。)
(3)2011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
(解读:这时仍属研究阶段,立法时机未到。)
(4)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解读:此时房地产税问题已上升到立法层面,且用了“加快”立法的表述。立法意图明显。)
(5)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3]
(解读:表述是“推进”立法,说明立法意愿明确。且表明房地产税为地方税。)
(6)2018年3月5号,《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4]
(解读:表述是“稳妥推进”立法,表明房地产税为地方税。房地产税列入立法规划。)
2018年,房地产税被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5]
(7)2019年3月5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6]
(解读: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表述基本一致。立法规划未变。)
(8)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解读: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一致。立法规划未变。2020年房地产税未出台,估计和疫情有关。)
(9)2020年12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发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于《人民日报》,文章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解读:通过中央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释放强烈的立法信号)
(10)2021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7]
(解读:继续释放立法信号,仍表明房地产税属地方税体)
(11)2021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再次发表《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于《经济日报》。文章表明“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解读:时隔半年不到,财政部部长继续发文,且采用了“积极稳妥推进”的表述。立法信号更为强烈。)
(12)2021年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8]
(解读:房地产税涉及到的4部门会谈,首次提及房地产税试点。试点很快要落地的节奏。有被邀请派政府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的城市,多半会在试点城市范围。)
(13)2021年10月16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出 “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解读:总书记发文表态,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立法信号更为强烈,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势在必行。)
(14)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解读:房地产税立法完成最关键的一步。)
2
东方不败说,再看理论研究方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在我国具有很强的导向性。
它每年发布项目指南,研究人员一般需要根据指南拟定研究方案进行申请。
迄今为止,许多项目成果已被纳入党和国家的有关决策。
1994-2021年间,国家社科基金关于房(地)产税共立项12项:[9]
1996年 我国城市房地产税制问题研究
2008年 房地产税收制度研究
2011年 经济社会双转轨背景下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制度环境研究;市场差公平性变量与房地产税基批量评估模型
2012年 基于适应估价的房地产税基评估研究;房产税改革的财富分配效应与制度创新研究
2013年 房地产税改革的决策机制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房产税的定位及其改革路径研究
2014年 税收公平正义价值下房地产税立法的顶层设计研究;小学教育投入和受益的匹配机制及房地产税问题研究
2017年 房产税出台后的效应模拟、效率测算与风险防范研究
2018年 房产税正义问题研究
从以上数据看来,国家社科基金房地产税立项最早在1996年,此后一直没有立项,直到2008年恢复立项。
令狐葱说,2018年的房产税正义问题研究,看起来是为房地产税开征做最后正当性的论证。
此后3年国家社科基金便再没有了房地产税的立项。这是否表明,至此,房地产税开征的理论研究已基本完成?
东方不败说,估计是。理论完成后,房地产税就该进入立法程序了
这也和前面提到的2018年房地产税已被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的第1类项目信息高度吻合。
我们将持续关注房地产税的税率、是否存在免征范围及试点范围等问题。敬请留意。
主要资料来源:
[1]人民网。
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9/65411/4429165.html。
[2][3][4][6][7]中央政府网。
http://www.gov.cn/zhuanti。
[5]央广网2018年9月9日消息。
[8]财政部网站。
[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
http://fz.people.com.cn/skygb/sk/index.php/index/seach。
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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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首发于我的微信公众号“东方不败生活经济学” ID:dongfangbubai021)